韓非子在《二柄》中總結皇上權力只有兩個,一是賞,一是罰。這"二柄"必須死死抓在皇上手里絕不能外放。尚方寶劍只是皇權部分下放的形式,皇帝絕不可能容忍大臣私人行使這個權力。將"罰"交出去,相當于自斷一臂,那變楊過了。再將"獎"也交出去,維納斯誕生了。
明朝的尚方寶劍不能砍總兵,但東北戰場的督師袁崇煥不管這個就在這一天他用崇禎賜予的尚方寶劍,把自己的同事、東江鎮總兵毛文龍給宰了。
搞笑的是毛文龍自己也有一把尚方寶劍,而且資格比袁的老,天啟三年(1623)朱由校給的,算大哥劍。
我一直琢磨毛文龍被殺時候若拎出尚方寶劍跟袁崇煥死磕,兩劍相碰會不會震裂出《九陰真經》《降龍十八掌》和《武穆遺書》?估計沒戲,這事得刀劍相撞,即便有刀,毛文龍也得死,那刀叫"屠龍",名正言順地宰他。
袁崇煥用尚方寶劍殺了毛文龍,是為數不多的尚方寶劍殺人事例。其后,袁崇煥也因濫用尚方寶劍被崇禎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