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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秦始皇的遺產(chǎn)》第1-3章
在中國不僅有以弓拉弦,有以指甲彈弦的樂器,還有用棒擊弦的樂器。這種樂器稱為打弦樂器或擊弦樂器,流傳至今的有從西方傳來的揚琴。古代的筑也是這樣的樂器。指撥子可以凌厲地瞬間叩擊,較后來的弓弦樂器來說,這種樂器的干脆音色,也許更加余韻悠長?!百狻钡母杪暸c筑的音色交融一體,與荊軻的心境形成完美的共鳴,觸動著人們的心弦。
中央的意圖是通過郵政制度向地方傳達的。秦代的《行書律》中規(guī)定:對文書的收取、發(fā)送日期以及早晚時間必須做記錄。命書(詔書)和特快郵件必須立即發(fā)送,如有延遲就要受處罰。里耶秦簡中所見文書的最后有送信郵人和收取者二人的名字,以及收取時間的記錄。當時的記時有:旦夕之別計時法,按食時、日中等計時的十二時制,還有水下四刻、水下八刻、水下盡、水十一刻下等晝夜百刻制。百刻制將一時分為八刻,每刻十四分二十四秒。即便今天,在中國五點一刻也是指五時十五分。《傳食律》中規(guī)定向傳遞文書使者提供的飯食有谷物、醬、蔬菜湯(菜羹)等?!秱}律》中有如何提供傳馬飼料的規(guī)定。
五行思想并非出于秦,而是產(chǎn)生于東方的齊國。但其重視自然循環(huán)的思想與《呂氏春秋》月令的思想?yún)s是相通的,在這種思想中刑法也被置于自然循環(huán)之列。從呂不韋到李斯,秦的智囊人物雖有交替更迭,而那種極端的統(tǒng)治思想?yún)s未必有所變化。統(tǒng)一天下的法家思想之中也含有呂不韋的月令思想。
睡虎地秦墓竹簡中有一則以“毒言”為題的口供記錄很耐人尋味。這份法律文書記錄的是一起有關南方特有習俗的案子。說的是某里居住的甲等人因為丙口舌有毒,而不肯與丙會餐的案子。根據(jù)丙的口供:他的外祖母以前也曾因為口舌有毒論罪被流放,從那以后丙家如有祭祀,甲等人也不出席。里的祭祀時參加的人也拒絕與丙會餐??磥?,在南方高溫潮濕氣候條件下,才出現(xiàn)了“毒言”這類回避病菌、預防傳染的習俗。
李斯以禁止戰(zhàn)時擾亂首都秩序學者的言論自由,表達了自己在全國堅決貫徹臨戰(zhàn)狀態(tài)的決心。那一為后世廣為傳播的焚書坑儒事件,即公元前 213 年發(fā)出交出某些特定書籍的焚書令,以及前 212 年坑殺四百六十名諸生之事。焚書坑儒事件是作為秦始皇暴君形象的證據(jù)而眾所周知的。正如后世儒生所強調的那樣,這并不是法家李斯鎮(zhèn)壓儒家的政策,李斯的動機在于防止當時秦實行的體制因為受到批判而導致郡縣制無法實行。
坑儒的對象是諸生,即學者。事發(fā)原因在于方士,他們因為找不到仙藥,轉而誹謗秦始皇,構成惑眾行為。在對咸陽諸生的審查中,有四百六十名被活埋處死。當時所謂“諸生”指的是尋求長生不死仙藥的方士和信奉孔子的儒者。不論此事與儒者是否無關,畢竟秦始皇不再信任方士是坑儒的導火索,而且就所坑對象來說,與其說“坑儒”,不如說“坑諸生”更為確切。將坑儒特定為坑殺儒者的說法,是東漢以后的事了。
雖然短短六個月的國家,畢竟也實現(xiàn)了既定的建國目標。據(jù)說張楚建都于陳地,那里曾建有過華麗的宮殿。某位陳勝年輕時的雇主訪問陳勝宮殿時,曾驚訝地用楚地方言喊道:“伙頤 !”(表示驚嘆)陳勝沒有稱楚王,僅稱陳王,因為他還不是整個楚地的統(tǒng)治者。他派遣將軍周文、呂臣等征討各地,目的在于壯大軍事力量,最終復興楚國的領域。他使用的上柱國、中正、司過等職稱都是楚的名稱。中正、司過維護陳王,曾嚴懲違背王令者。陳勝還承認其他自立的國王,實現(xiàn)了與他們的聯(lián)合。由此,也可窺見日后項羽所建立的楚國。即楚所復興的并非楚之天下,而是六國聯(lián)合中的楚國。
隨著秦始皇的死亡,蕭何、曹參等沛縣出身的下級官吏最先行動起來。蕭何是沛縣負責召集官吏的主吏掾,曹參、任敖是審理沛縣判決的獄掾。夏侯嬰本來是縣里負責接送客人的車夫,后來提升至官吏。他們與上文提到睡虎地秦簡的“喜”是同一級別的人物,是能夠起草行政文書、通曉法制審判文書的、稱為文吏的知識分子。
那些植根于地方社會、曾經(jīng)效力于秦統(tǒng)一政權基層行政機構的人物,如今躍躍欲試成為抗秦的勢力。他們既掌握中央的情報,又熟悉地方的形勢。那些郡守、縣令等長吏接受中央任命來地方任職,過個兩三年就調走,所以無法扎根于地方社會。像泗水守“壯”、泗水監(jiān)(郡的監(jiān)督官)“平”等人物,因為是秦二世皇帝時的地方長吏,所以留下了名字。如同項羽封建十八王,在其上擁立義帝那樣,漢一面繼承秦的郡縣制,一面又導入楚的政體,實現(xiàn)了郡國制。中央直接管轄的地域范圍不過十五個郡。在當時戰(zhàn)國時期的殘余力量十分強大的情況下,統(tǒng)治全國是需要各種政治技術的。從這一意義上可以說,劉邦是一面與項羽戰(zhàn)斗,一面學習并吸收項羽的楚式體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