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窮,過年不興壓歲錢,也就沒有壓歲一說,孩子們都不知道什么叫“壓歲”。磕了頭,大人發支煙,小孩發個糖,或發些核桃,柿餅之類小吃食,最高興的是領到老人發的小紅炮,不足一寸長,“嘣”的一聲放得很響亮,其樂融融,年味十足,窮是窮,但精神生活不窮。
到如今,舅舅給了外甥500元,姑姑給了三個侄子各500,姑姑好數學,仔細算一算,虧了1000元。
時代發展了,手里錢多了,算盤打響了,矛盾出現了,人情淡薄了,姑姑發怒了,找上門來了,舅舅無語了,評論區熱鬧了,七嘴八舌了,各說各理了,沒有結論了,這是過了個什么年?沒有意思了。
可能,少一點才好,哄小孩高興就好,如果一個小孩給1萬,相差更大,更不好辦,越多越難辦,假如一個小孩給10萬,那就不能辦了,不是錢多好辦事。
壓歲錢是一種文化,不能超越文化論經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