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老王,白領狗一只。其實我也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大家好像都很很偏愛這個動物,說很多話都要帶上它。我之前室友老張就是,一生氣就說自己“X了狗”。我其實對此不太能理解,因為我始終覺得,這好像不太妥當。雖然我的另個室友老喬好像更過分,因為他每次都是“X了羊駝”。當然他說的時候是羊駝的俗名,甚至有的時候會有長頸鹿什么的,這個時候我就覺得不是不太妥當而是不太現實了。住在我們隔壁的老趙問過他“是不是整個動物園你都不會放過?”他給予了肯定回答,這讓我感到有些恐慌,所以我在前年五月份的時候搬出了公司的集體宿舍。你問我和誰住?我和我女朋友啊!所以你知道的,我前面說的這些,都是我要搬出來的理由,我真的不是為了和女朋友住在一起才搬的。
我女朋友叫小許,長的嘛,其實我不太會形容女孩的長相,我所學習到的描述女孩子長相的詞語就僅限于濃眉大眼和櫻桃小嘴。但是我女朋友好像不是這樣的,她眼睛大但眉毛不濃,所以第一個詞不能用了,至于櫻桃小嘴嘛,她撅著嘴跟我撒嬌的時候很櫻桃,其它時候不是,但總之我看著很順眼就是了。你要問我腿長不長?身材好不好?我又不傻,告訴你,你喜歡上了怎么辦?你好好聽故事就行了。
我在打上面這些字的時候,我的女朋友小許還爬在我的腿上跟我說:“老公,你說我們明天吃什么好啊?”我說:“帶你去吃韓國料理好不好?”她興奮的跳了起來,撞到了我的下巴,說:“老公,你太懂我啦!”然后打著滾去和她閨蜜講,我是她肚子里的蛔蟲,啥都知道!其實,是昨天晚上睡前我看見她閨蜜小丁在和她聊天的時候發了吃韓料的照片,她回復“看著都香”。所以你看,男人也是需要心機的。現在她在客廳看胡歌演的電視劇,我在這里寫故事給你們看。剛剛她又突然大喊了一句:“老公我愛你!” 每次聽到她這么說,我都很享受,但今天好像不太管用,畢竟下巴是真的疼。
其實我本來想寫的是我和我室友的故事,想燉一鍋關于相處之道的雞湯給大家,但是既然已經跑偏了,那就繼續偏著說說我和小許吧。誰先搭訕的誰好像不太清楚了,但她總是一口咬定是我先搭訕了她,那我想,肯定是她先搭訕了我沒錯。老趙他們總問我,有女朋友是一種什么感覺?小許好不好?你怎么知道你和她合不合適?其實我也不知道,但我明白,沒有小許,就像冬天沒穿秋褲的感覺——不是你媽覺得你冷而是你真的會冷哭的這種感覺。認識到這一點以后我深深的為老趙他們這么多年光腿過冬天感到悲哀。嗯沒錯他們都是單身狗,純種的。
至于小許是個什么樣的人,讓我想想。小許很文青,她總說,像陪伴是最常情的告白啊,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啊,才叫愛情。她總想讓我寫一篇很文藝的文章來傾訴我對她的感情,但我總覺得無從下筆。畢竟像冬天她把腳放在我肚子上取暖,來姨媽的時候我幫她揉肚子,在地鐵上她永遠不抓扶手而是環著我的腰,以及一打雷就跟兔子一樣跳到我懷里這樣的事,又或者,她在周末煮湯給我喝,和她在一起以后除了她生理期我好像沒有洗過衣服,從來不進廚房,從來沒有自己搭配過衣服這樣的事情,實在是沒有什么華麗的辭藻可以寫,所以一直拖到現在。
她總說,我是男人負責賺錢養家就好,其它小事都交給她來做。住在一起三年,她的確是這么做的。我和她在一起五年了,最喜歡她的一件事是,她從不問我她和我媽媽掉到水里我先救誰這樣的問題。這讓我感到很欣慰,但就在昨天我被一個問題難住了。她突然問我:“老公,你記得我倆第一次見面的是我穿什么衣服嗎?”真是搞笑,這種問題能難倒我嗎?沒錯,能難倒。于是我略一思索,準備開口。我看見她像個什么都不懂的小學生一樣,睜大眼睛看著我,睫毛眨巴眨巴,很可愛。但是很遺憾,我真的不記得。但我沒告訴她。我問她:“那你記得我穿什么嗎?”我認為這個問題真正是極好的,我覺得她一定也不記得,那么這樣我就可以跟她說:“做為懲罰,我也不告訴你。”但是但這樣自鳴得意的心態只持續了一秒鐘,因為她背著手昂著頭很快開始說了:“你穿大紅色短袖,咖啡色褲子,還有人字拖,兩只顏色不一樣哦,戴的是白框眼鏡,沒梳頭,頭發是亂的,提的是保溫壺!” 當我還在思索著勾勒出我當時形象的時候,她環著我的腰說:“老公,該你了!” 我突然明白過來,她一定是記得的。我一開始說過了,她追的我,那么她一定記得我穿啥。所以當時情況好像有點糟糕。于是我說:“親愛的,我不記得你穿什么,我只記得,我們認識了很久以后,有一天我不小心摔壞了你的手表,結果你說你不要手表,所以要我把自己賠給你,然后我答應了。”說完后,我很心虛的看了她一眼,我看出了她的不開心。但意外的是毫無預兆地她突然沖我吼起來了:“你什么都不記得!不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不記得第一次見面的時間!不記得我穿什么衣服!梳什么發型!不記得我跟你說了什么……”她還說了很多,我又不記得了,我只看見她哭了。天知道,她一哭我就覺得心像被帶了線的夾子夾住又刷的扯掉那樣,生疼。
我剛想抬手幫她擦擦,她一把揮開了,然后跑去書房。我并沒去追,因為我也很郁悶。我以為記得她生理期的日子和她生日還有各種節日以及在一起的紀念日就夠了。然而,這好像并沒有什么L用。所以當她半個小時以后出來找我的時候我只是站著看她,并不說話。其實我在思索該說什么。她站在我前面說:“老公,我腳好冷。你幫我捂捂好不好?”我沒動,我低頭看了她一眼,心想你站著我咋捂?她又說:“老公,對不起,我以前撒謊了,其實,是我先喜歡的你,所以是我追的你。所以你說的對,我認識你的時候你不認識我。所以你肯定不記得。只是,今天周末,你一整天都在家卻一直沒怎么和我說話。我感覺你有事瞞著我。對不起,是我胡思亂想了,我錯了。”然后她踮著腳想要像往常一樣給我一個道歉的吻,但她光著腳我又沒彎腰,所以她只能蹦起來才能碰到我的臉。跳了好幾次她成功了。雖然我的臉因此又多了一個牙印但這也阻止不了我的好心情。接著就像個樹袋熊一樣掛在我身上了我把她往上攏了攏,我們和解了。你看,她總這么善解人意,可愛的爆炸,我哪有什么理由和她發脾氣呢?
但是沒錯,我的確有事情瞞著她。挺難開口的,而且我找不到好的時機開口,我怕我說了她會哭出來,昨天沒怎么和她說話也是因為我一直和我的三個室友商量怎么告訴她。畢竟這件事決定了我們倆以后還會不會在一起。我的三個室友已經無數次告訴我要我早點開口,但我總是有些害怕。所以我準備明天和她吃韓料的時候告訴她。
我,要向她求婚了。什么?你說你以為我出軌了?你一天腦子里想什么呢!
做這個決定并不突然,我想了大概有半年。但是讓我下定決心的是昨天她離開的那半小時。她去了書房以后我一直站著沒動,我想了很多,然后突然發現,原來,我一直以為我很愛她 ,但這份愛也許并不是像她想象中那么完美,甚至也許很多是她并不需要的。而她要的我沒給 所以她才會因為我的沒記住失望吧。我一直以為,秋褲嘛,沒有了忍忍就不冷了。但是我又想, 冬天就要來了,要是我可以一直擁有一條秋褲,那該是多么幸福。
我試著想了一下要是她從此不理我我該怎么辦?想了想好像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周五晚上不陪她逛超市的話,我要干嘛?周六不和她一起打掃衛生的話,我要干嘛?周日不陪她逛街的話?我又要干嘛?所以,我應該是離不開她了。然后我決定了,我要求婚!我要讓她一直都在我身邊,她想要的愛,我用接下來的時間慢慢的一樣樣給她,直到她覺得完美了。更何況,她的記憶里,第一次見我,我打扮成那種樣子她都能夠喜歡上我。我認為,這一定是個千年難遇的好姑娘!
所以,如果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知道后來我會這么喜歡這個好姑娘的話,我一定會記住她當時穿什么衣服梳什么發型。我想下次老喬他們再問我“有女朋友是什么感覺”的時候,我會說,就是離不開的感覺。我愿意在每一個打雷的夜晚當她的人工耳塞,在陽光明媚的日子和她十指相扣的行走,春天的時候聽風吹鈴鐺笑,夏天的時候看雨打窗臺響,秋天的時候聽琴聲婉轉悠揚,冬天的時候看雪花落滿枝頭。像她希望的那樣用陪伴做最長情的告白,愛情嘛,不就是她說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嗎?陪著我的人若是她,我是愿意的,只愿染盡人間繁華后,她依然愿意和我牽手夕陽之下,我深情告白,她素手托腮。愛情,不就該是這個樣子的嗎?明天我這么告訴她的話,你們猜我明天求婚能成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