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人可能都有心煩的時候。
而且心煩并不一定是遭遇了什么大事。
可能只是清早被隔壁剁肉炒菜聲吵醒,可能只是加班加點趕出來的案子一下子忘了放哪兒了,甚至可能只是因為準備過馬路時遇到了紅燈。
連大人都會被雞毛蒜皮的小事弄得不開心,就更別提年紀尚小不太懂得管理情緒的孩子了。
對于他們來說,心煩就是一件家常便飯的事。
想要的玩具隔得太遠,煩;
想喝水的時候發現水壺里沒水了,煩;
想跟媽媽玩游戲但是媽媽在上廁所,煩;
其實,煩惱也是情感的一部分,有開心就有煩惱,似乎并沒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大人們好像都喜歡看到開心大笑的孩子,而不愿意看懂心煩難過的孩子。
于是,他們便會想方設法地用他們的手段及思維進行干預。
但是,這樣真的有用嗎?
在蘇珊娜·朗與馬克思·朗的作品——《心煩的猴子》這本書中,我們或許可以找到一些答案的線索。
小猴子吉姆一大早醒來后,覺得什么都不滿意,太陽太亮,藍天太藍,香蕉太甜。
這一切被他的鄰居,一只叫做諾曼的大猩猩看在眼里,便語重心長地跟它說:
“也許,你有點心煩吧。”
吉姆并不愿意承認自己心煩,可能在它自己看來,心煩也不是一件好事吧。
在吉姆否認后,諾曼帶著它去找森林里其他的小動物。
一方面是告訴它,只有心煩才會像它現在這樣,彎著腰皺著眉耷拉著嘴角,
另一方面,也是想讓小動物們告訴吉姆,該怎樣做才能開心起來。
在森林里,小動物們告訴它,如果沒有心煩,就應該昂首挺胸揚起眉毛露出微笑,
于是吉姆連忙擺出這樣的形象。
小動物們又告訴他,如果要變得開心,就應該像小鳥一樣唱歌,像豪豬一樣跳舞,像猴子一樣爬樹,像斑馬一樣打滾,像大象一樣跺腳...
可是吉姆并不想這么做,它大聲朝著小動物們吼道:
“我沒有心煩。”
然后獨自氣沖沖地走了。
這個時候,它才真的的難過起來,覺得自己不該發火,不該對那些朋友們態度那么惡劣。
就在它越來越難過的時候,看見諾曼走了過來。
諾曼彎著身子皺著眉頭耷拉著嘴角,看起來好像有些心煩。
不過當吉姆問起,諾曼也搖頭否認,它說自己是跟豪豬跳了個舞。
不過隨即它又說,可能自己是有些煩吧。
小猴子吉姆也點了點頭,承認這是個讓人心煩的日子。
....
這本書畫面很鮮艷,一點都不沉悶,每個小動物尋找快樂的不同方式,也頗為生動有趣。
但越是熱鬧,越是歡快,卻越加讓人體會到小猴子無處發泄的煩悶。
書中的小猴子,就像是多年前的我們,或者說是現在的孩子們。
可能莫名之間就會覺得特別煩,看什么事都不順眼,但是又不愿意承認自己很煩。
因為在與大人生活的時間中,他們按照自己的理解,了解到“煩”并不是一件好的事情。
而每一個小朋友,都想在父母心中有著最好的形象。
不好的事情,當然不愿意承認發生在自己身上。
書中的大猩猩諾曼就好比當年的父母,或者說是現在的我們。
見到小孩子心煩意亂的時候,便想法設法地去改變孩子當下的狀態。
告訴他們不該擺出一副臭臉,不該垂頭喪氣耷拉著嘴角...
應該去唱歌,去跳舞,去歡快地奔跑...
但是小猴子吉姆想要的不是這些,孩子們想要的也不是這些。
故事的最后,大猩猩諾曼意識到那些方式并不一定能讓吉姆開心。
畢竟它在嘗試后知道了,在和豪豬歡樂地跳舞中,是會被豪豬刺扎傷的。
可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的父母意識不到。
脾氣好的大人,可能會溫柔地讓孩子們出去玩,玩一玩心情可能就變好了;
脾氣壞的大人,則是會擺出大人的威嚴,強迫孩子們收起哭喪的表情,擺出他們喜歡的樣子。
不管是哪一種,對于孩子來說,以后對于“煩”這件事的畏懼都會變得更深。
一旦煩起來,他們更加不知道該怎么處理。
在《心煩的猴子》文末,作者替小朋友給出了一個解決辦法。
大猩猩諾曼承認了自己也心煩,讓小猴子吉姆知道心煩并不是一件不正常的事,然后費曼又陪著吉姆靜靜地看著日落,吉姆的笑臉說明了它已慢慢地開心起來。
或許,我們都應該學學諾曼。
當孩子心煩的時候,告訴他們,每一個人都是會煩的,這并不是一件丟人的事。
如果你能找到讓孩子們心煩的原因,就帶著他們一起去解決問題;
如果找不到,哪怕陪著他們靜靜地坐一會兒,或者聊聊天,講講笑話,他們也是會開心起來的。
而且在往后的日子里,他們不會懼怕“心煩”,只會創造出更多打敗“心煩”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