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過多承攬別人的責任,是對界限的明晰,也是對界限的尊重。
我們其實做不到為別人的情緒擔責,因為我們無法也不必控制別人的情緒,更不可能完全拿捏好每一個時刻的別人是什么樣的狀態,然后去判斷我們什么樣的言行不會引起別人的不快。
我們為別人的情緒擔責,容易過度夸大自己對別人的影響力,難免讓我們自以為是,或者自高自大,認為自己有能力掌控一切或影響一切。同時,認為別人是容易被我們影響的那個對象,這種意識很容易削弱對方的力量,同時虛張了我們自己的聲勢。
對別人的情緒擔責,意味著對別人某些的情緒有不允許,對別人某些的情緒有鼓勵,這實際上成了控制。
而不去為別人的情緒擔責,并不意味著不慈悲。我們在所有時刻里,盡量要對自己所有的言行保持覺知,要把慈悲帶到關系里。
因此,不去為別人的情緒擔責,只是明晰界限,既尊重別人的情緒,也不夸大自己的影響力,但并不意味著沒心沒肝,不顧及別人的感受,隨便說話或行動。
不去為別人的情緒擔責,還意味著自己的情緒不被別人的情緒影響,自己始終可以保持在自己的中心,不讓自己的力量流失。
這個時候,別人才可以真正為自己的情緒負責。
也就意味著,我們對別人更多的尊重,更多的信任,更多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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