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康德的實踐作為感性形式所揭示的運思的自然而然的形式作為直接給出來的東西納入感性 感性定義于運思的存在知性在于其內容的邏輯
3本體論在于真理間最初的或最大的共性的揭示——最大的知識問題 倫理學的邏輯作為共性的分析所得 類的類,有別于分析哲學中語境原則基于命題的真用概念來刻畫名稱的意謂。對象是具體的經驗的東西。而本體論著眼的是倫理學的邏輯是范疇的東西。這里都有分析的方法,但是認識論上在先給出的東西不同:本體論給出來的是實在的東西,分析其共性;弗雷格的語境原則里把句子分析為對象對于概念的補充,句子意謂真可以基于語境給出的情況,并且這邏輯只是作為進一步具體名稱的意謂的考慮的。其著眼于具體的經驗問題的處理。聯系下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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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后一個銅板,是看得清看不清,確定和不確定的邊際上那個。不賺最后那個銅板,就是做確定的看得清楚的東西。在知識里,就是只斷言有根據的判斷。以真為判斷的界限。
求知,擴展認知。同時在認知邊際之內判斷和選擇。
就交易而言,認知之內確定的判斷,已經足夠吃
2語言,它是一個一個具體的句子,說出我的思想、情感、意志;它也是任何句子之共性的東西,作為世界的邏輯形式;它也是字面含義所嵌入的文化制度的遵從規則的東西。
3人真實地存在于粗糙的世界,在認知上先要接受世界的粗糙,然后基于這粗糙的基底我可以做點什么來成為什么東西。粗糙是真實之材料性的一面的情況,人的存在則在于把這本無意義的東西為它們賦加意義,通過用心和操勞成為什么。用心始終是一,而它和粗糙的東西的勾連銜接,需要意愿和實現之間的梯子。這就是蘇格拉底的作為方法論的辯證法的職能
操勞首先勞心。細細審視事實,權衡諸多謀求某個基點之下的統一。無論何種being的軸心,其統一諸多都是在結果上可以直接呈現的東西。可以直接作出判斷而非依賴推理作出判斷。正是存在這結果上的可以直接判斷,或者說人人都有同樣的能力對于結果的善惡作出正確的判斷,使得善惡在結果上具有共同的標準可言,或者說它在結果上具有某種客觀性。這使得任何對于本體的認識論具有說服力。
但是本體論和這種結果上的統一的達成之間的關系是因果關系。本體論的認識中結果的偶然的善者并不能作為論據。只有指出結果是善的作為一個經驗判斷使得其作為必然成立的充分條件或所有必要條件,才算認識到了某個經驗判斷的善其本質因。而柏拉圖的理念善,則作為所有這樣的條件關系中的共性的分析:它們之間的經驗條件和結論的經驗內容各各不同,但是條件和結論之間的普遍形式的聯系的邏輯,把它稱為辯證法,作為它們之間的共性或交集的存在水落石出。柏拉圖的本體論作為形而上學,揭示出來的是共性的分析,作為分析命題的真理。辯證法就是任何有效的論證所要共同遵守的邏輯法則。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或后來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推理中的任何先天的邏輯命題,都可以作為辯證法這個范疇之下的內容。
因此,蘇格拉底的理念善,它落到作為方法論的辯證法上,它作為本體論,指出來的并非善者或結果為善的東西的所有必要條件,而是任何善者所共同分有的共性,或者說任何善者的必備的素質屬性,它是任何善者的必要但是并非充分或并非所有必要條件。對于日常真實的世界,它并非充分條件。關于善的認知和自覺所帶來的并非關乎世界的判斷的真理在握,某種絕對真理的據有。相反,它帶來的是恰恰是對于世界的經驗的無窮可能置于需要被承接的客觀事實的自覺上,區分作為我的推理中思維的主觀上自我要求的思辨性和作為事實的經驗偶然和客觀。它帶來的恰恰是對于任何經驗不帶主觀武斷的偏見成見,而是在邏輯上先天地為客觀事實保留下其位置。這個位置是先天存在的,而其內容則是純然的經驗,要視乎情況受到認識。其具體內容不作先天的或先驗的判斷。理性或理念善的知識恰恰帶來對于謙虛,對于經驗的尊重。或者蘇格拉底的話是由此認識到自身的無知。這里的無知是在實在的或關乎世界的判斷而言,從人自身去看這樣的知識并不存在于人自身之內。人只是負責運思中推理中的思辨而合理,并不對于事實材料的給出負責。后者是經驗的工作,要從對世界的耐心觀察得到。
因此,本體論作為哲學的邏輯,指出來的是達成經驗生活的真理其中普遍形式的邏輯方面的必要條件。它是結果的善的必要而非充分條件。它揭示的是實踐作為基于遵從規則逐步作出來的東西,第一步之基于根據推斷這條真理或原則。這條原則是先天的,類比法律中的憲法作為人為自身立法的第一步。它還并不涉及事實判斷不負責具體做什么的遵從規則。語言游戲中的遵從規則類比法律中的下位法,負責具體的行為規范。它是經驗的,落到具體的意圖上,具有某種外在標準。或者說落到可見世界中的標準。
理念善的認識和自覺帶來的是推理中的謹守邏輯,它并不對于推理中前提和結論的內容負責,而只負責基于特定條件其結論的相應。它是推理中條件和結論的相對聯系的原理的謹守。而條件的內容的斷定,事實斷定,它作為結論,可以是某種直接的經驗,也可以作為另一個推理的結論。就后者而言,其推理也需要謹守邏輯。
善的自覺因此先天回避離開推理和論證的結論,拒絕關乎世界的判斷的成見,拒絕不基于根據的判斷。基于根據的判斷和真理之間,可以把前者看作后者的定義,把前者看作后者的邏輯配置。因此,離開根據的真理,違背“真理”的語法,是沒有意義的。
而對于可思的理念世界的直觀,無論是非實在的作為分析命題的理念,還是作為實在的關乎世界的判斷的理念,不是有限的人所可知的東西。那屬于無限的它。理念善的認識,基于蘇格拉底的共性的分析,有其認識論的方法和依據。republic的寫作就是關于善的認識的方法的展示。善作為最大的知識,它是至關重要的,對于它作為真理的論證就不可或缺。共性或類的分析,就是這個認識中的方法。而這共性的分析得到一個分析命題本身,也已經就是辯證法了。它是單純的邏輯。它就是近代的數理邏輯中的二階概念,類的類。只是蘇格拉底所要揭示的是作為范疇的辯證法,它所使用的有賴于的類的分析作為工具,屬于辯證法,但是作為辯證法這個類下的項的邏輯。哲學史作為柏拉圖的注腳,也可以在這里有所體現。
理念善揭示的是推理中論證的配置。這里似乎語言的痕跡還不明顯。到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基于命題的主謂分析,就引入了語言的作用。
w的邏輯哲學論,基于命題的結構的分析,歸于語言哲學了。弗雷格對于命題作出對象和概念的劃分,以及真并不作為句子的性質,而是引入語境原則,這里也是語言的分析。語言的影響是根本性的。甚至在康德,知性作為基于語言在判斷中的邏輯機能作為契機的產物,他根本上也是某種語言分析的產物。
4小崽子開始入托。說到幼兒園就苦瓜臉。想到大崽子小學的適應過程。可能學校和集體生活有其嚴重的反人性,類比古代女人纏足。適應的人感覺不到了。久居鮑市不聞其臭
5在類上平等,比如權利主張的平等,和結果上的東西可見的具體的量化的東西的平等,它們是根本不同的東西。后者帶來基于前者的存在的不公平。因此,平等要厘清關于什么的平等:本體上的權利還是結果上具體的東西。
什么是適合訴求的平等?后者的平等強調的是不考慮成因的結果,前者強調的是人作為主體存在。即使結果上的某種平等,還是可以約束于某個權利下。比如基本的生存權訴求下帶來某種程度的福利社會。但是福利要局限于基本生存的范疇。覆蓋享樂就構成對于納稅人的不公或不平等。
結果上的平等主義做到極端,就瓦解了個體存在。
可訴求的是理念,是類。作為共性共同的東西,它作為先天命題有眾生平等。
平等如果體現到不但量上的東西,比如收入,而且落到具體的物品,就荒誕到否認人的個性。彼之蜜糖 此之砒霜
論點和論據之間的關系,理念和其踐行的結果之間的關系。后者是類和處于其下的項之間的關系。前者則是某種形式和質料的關系,或語法和實在的關系
6由知識而生的勇氣,帶來良好的結果。知識使人掌控自己的命運。
7關于感情
重要的是先了解感情產生的條件。如果了解其條件就能自然地共情,那么可以說分析了感情。或者說,認識到了感情作為結果其本體
8揭示人性認識人性和判斷人性是兩回事。倫理判斷并非判斷人性,不是不接受欲望本身,而是判斷縱欲、任性。正當和不正當,善惡就在接受人性滿足它和放縱它之間的區別。合理的需要和縱欲區別于前者為別的東西留有一席之地,并不去踐踏法律和別的東西另一個欲望存在的合理性的邊界,后者眼里只有感性的當下之顧及眼前的欲望而缺乏諸多需要的并存的事實以及它們的協調統一的訴求。
9本質主義,在蘇格拉底看來,就是關于原因的理解或探究中,對于線喻中世界不同層面的忽視,從而在某個層面之中探究其原因,把它結果的東西看作蘊含所有原因的存在。而對蘇格拉底的線喻四分,理解的方法在于,通過走出洞穴超越結果的東西在其外尋找原因所在。線喻四分就是給出本體論的探究的線索。
10人之間不在于肉身的區別,而在于對肉身的使用方式。后者引入了思想。思想歸于作為主體的靈魂。區分人之間的不同的是靈魂的差別
11從目的從實在的理念到人自身的需要的歸因,在認識論上后者作為前者作為類的性質,類的類。把實踐中目的在倫理學上向人自身的需要的歸因看作先天的,凸顯實踐領域的本體論的邏輯。
對此邏輯的認識和自覺,產生實踐中的理性。總是審視自身帶來目的判斷的造就,作為目的的原因 實踐的那個最初的發軔 第一因。
12全力思考和學習,活生生的行動、那些滿足的或實在的東西它們作為習得的邏輯框架之下的如此這般的東西。同樣的材料,在不同的邏輯之下所見的是相應這般那般的東西。在邏輯的探究竭力之前,談論滿足的完整的實在的世界或生活是舍本逐末,最好也不過一場貓撲尾巴的消遣,而談不上事后審視的不遺憾。嚴肅,理性,在于所為經得住審視。不是無聊的玩笑,不是輕飄飄的幻影。真實在認識論的結果里會必然給出,雖然在做之前它是某種間接的基于推理才能認識到。后者的認識的值得或必要,可以在前者的必然中得到支撐。
哲學的內涵是其邏輯,外延則是關于世界的普遍命題先驗命題。邏輯作為真實之無界弗遠的共性,它的向下運用可以是形而上學的先驗判斷,普遍命題,也可以在具體的經驗里作為經驗的邏輯。特別是在具體的情況里基于相應的條件作為根據作出目的判斷,使人盡量跳出成見 偏見的窠臼。在經驗問題上避免免于條件審視的成見作為結論,而始終保有基于根據做判斷的方法。
這就是邏輯的或方法論上的自覺。
先驗命題作為關乎世界的判斷。類似蘇格拉底的靈魂的定義——理性對于欲望的統轄。
或類似于康德的知性作為先驗概念是思維在判斷中的邏輯機能勾連感性形式的空間,通過嵌入時間,時間作為運思或判斷的形式,被康德稱為感性形式的一種。時間看作感性形式,在這里可以看到康德把運思的機能也看作感性的一種。有2種感性:一種是看見的東西,另一種是思想。前者的共性是空間,空間作為其共性是分析命題的產物,稱為先驗的。后者的共性是任何思想的共性分析,就是思維在判斷中的邏輯機能。通過感性,康德指出來的是某種總是如此這般的東西,它作為共性的分析,無需我對它們的認知和自覺為如此這般看和思的條件。它們由于無需我的認識和自覺而總是這般存在于我的看和想里,而稱為感性。感性不過是某種先天性(對象的共性)和自動性(主體運思的共性),它們定義了感性。從而,作為看和想兩個環節,作為經驗的認識里材料或對象方面的先天形式的共性,和主體方面或我方面運思的邏輯形式的共性,可以對于任何經驗的思想或判斷而言就其兩者的勾連銜接作為共性受到斷言。它們的結合就是先驗概念的知性。
空間作為對象方面普遍共性的形式,時間作為運思種普遍共性的形式。經驗作為具體的空間時間的產物的觀念或思想,它們的銜接可以作為任何經驗作為空間時間勾連的產物的共性,因而作為分析命題被提出來作為先天命題。又由于知性蘊含了對象方面的形式的判斷,因而它是關乎世界的判斷,因而作為先驗命題。
洞穴的局限,容易認識到的首先是大到社會和文化,小到工作和家庭環境中的意見。然后,是每個人個性的差異作為喜好關注的差異,帶來所見的不同。走出洞穴,在于把具體的所見和觀念信念作為聯系特定條件的結論,而非看作離開條件的約束而成立的普遍的真理。從而認識到任何結論總是相對于相應條件的產物。
后者是邏輯,它作為分析命題
真理,包括科學的真理和倫理學的真理。前者作為客觀的。后者則是應然的產物,是意識的造物。并且科學命題的被人認識,我產生認識它們的要求,這要求和自然規律的客觀存在無關。認識的要求,歸于倫理。
這樣看,真首先作為認識這件事情的創造。自我意識的統一作為先天的邏輯機能作為先天的沖動,它就是對于意識的存在的邏輯的界定。
因此,真之中始終存在應然的判斷,它是創造而非只是發見。
蘇格拉底把真理區分為人的和神的。
科學是客觀的,但是可以為人所認識。
歸于神的是那些事物本身的東西,而非歸于現象的綜合統一的產物。現象作為本體或原因的產物,結果的東西,認識論上直接給出來的東西。
科學是經驗之上發展起來的,其規律性的東西。經驗科學。它不是神可知而人不可知的東西。
神直觀事物本身而非其結果的現象。倒是可以懷疑神會看或能看見現象么,能聽么,能感知人的感官所感的東西,想到有限的人局限的邏輯所生的觀念么?天文望遠鏡沒法看細胞切片。長焦慮鏡片組不能微距對焦。
回到人。真理總是作為我可以認識的東西。我可知的真理,在于它作為結論,我了解其作為結論的論證或根據。結論這個概念是相對的形式概念,正如正反大小上下的相對而非某個東西總是正面的大的上面的,說它是大的總是相對于某個較小東西的比較的結論,2比1大,和3比就小了。說某個觀點是真的,總是相對于其根據或條件的論證而言。基于這論證的給出,說它是真的。任何理解條件作為事實和論證的邏輯的人都可以認識到這個論證的成立,它是真的。
或者說,人類可以有意義地談論的真理指的是人可以認識的東西。因此這些真理的共性就是人的認識論:基于根據判斷的辯證法。它就是蘇格拉底的善。所以,人類知識的本體最后歸于認識論。在實踐而言,它又是蘇格拉底所說的方法論。方法論就是認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