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位朋友講給我聽的故事,小林嫁給了她媽托媒婆介紹的男人,說家底不錯,父母實在,小伙子也勤勞,兩家隔得不遠,婚后半年確實相處都可以,后來小林懷孕了,她老公開始特別高興,真是把她當皇后娘娘伺候著,到了孕中期,開始是加班,但是會提前打個電話回來,后來索性沒有電話,他回就回了,沒回就沒回,偶爾會有一兩天沒有回家睡,小林和他好好說,他解釋公司事多,打電話被摁掉,解釋沒電了,有一次,小林晚上大個肚子跑到他公司,沒有人,打電話沒接,一直等到第二天早上,兩人大吵了一頓,男人怪她讓他在公司沒面子,卻沒有問她怎么一大早在這里。
小林簡單收拾回娘家了,和父母商量想離婚,想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她父母非常反對
:“離了婚你就是二婚了,我們這沒幾個離婚的,我們丟不起這個臉。”
:“日子都是這樣過的,等把小孩生下來了,他就好了,男人都這樣的,家丑不可外揚啊。”
:“你以后還能找到像他這樣的嗎?”
:“兩家都不遠,傳出去你以后還怎么嫁人?”
后來是小林的父母第二天把她送回了婆家,他老公也給四位老人表態,他會好好待小林的。
事實并沒有,情況反而更加惡劣,小林把苦都忍到肚子里,父母那邊不能說,自己的閨蜜也不能說,最后她干脆不管他了,導致她發作的那個晚上都聯系不到他老公,也許是孕期一直心情不好,有點難產,助產士一直在教小林方法,可是她并不十分配合,潛意識里是抵觸的,也許在那一刻有點生無可戀,也許旁邊產婦丈夫忙前忙后讓她羨慕,最后小林和胎兒都沒有搶救過來。
她父母一夜白了頭,看到小林手機里的日記,才發現女兒過得多么苦,父母特別的悔,如果不是當初首先考慮面子,而是考慮女兒是否幸福,也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她媽和親戚說:“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都會同意她的,我會讓她離婚,我會讓她打胎,她最脆弱,最需要親人關心的時候,我們都不在身邊,面子算什么,嫁不出去,我養啊。”
現如今社會,依然有很多父母用傳統落后的思想鉗制著兒女,面對兒女婚姻的不幸,甚至肉體、精神的不幸,非但不用心體諒,不同情,而以“家丑不可外揚”為名,勸其忍耐,打掉了牙往肚里吞,一切都因為在他們看來家丑不可外揚。
退回到我媽她們做姑娘的年代,有位姑娘和到他們那的知青相愛,有了身孕,可是男生要返回城里,許諾回去安頓好來迎娶她,可是在那樣的年代,未婚生子等于犯了滔天大罪,不可原諒,姑娘的家人罵她不知羞恥,可是又不能說出去,但那時每個人都要出工做事,就用繩子緊緊的綁著肚子,穿著寬身的衣服,這樣就不容易被發現,每天照常去掙工分,臨產就是她媽給她接生,毛巾堵住她的嘴,不讓鄰里聽見,生下后自己把嬰兒掐死,埋了,多年后,這位姑娘一直沒有嫁人,郁郁而終。
何為家丑?婚姻不幸,不是家丑,被玷污也不是家丑,做父母的忽略兒女的痛苦更關心自己的面子或者所謂的尊嚴,才是真正的家丑。
我一初中同學小金,按她自己的說法是遇到一個渣男:婚后不上進,經常約網友見面,開房,一年可以換十份工作,她決絕的離婚,有次,小金在qq上和我留言說:“某天她回娘家看她媽,她媽說有次趕集遇到了自己以前工廠的同事,恰巧他們倆的女兒以前是一起長大的,小金馬上問她媽,那個發小現在怎樣,她媽說沒有多聊,你都離婚了,我不好意思在別人面前說你,有點抬不起頭來。”小金發了一個流淚的表情,她說:“我一不偷,二不搶,本份的上班賺錢,孝順父母,我只離個婚,怎么就一文不值了。”
有的家里有“大齡剩女”,父母感覺是“家丑”這有什么丑的呢,總認為什么都要和別人家是一樣的,才是正常的,我身邊也有一些優秀的姑娘單著,她們有單著的能力,也有嫁人的能力,寧缺毋濫,婚姻不是兒戲,一牽手就是一輩子,多看下,多考慮下,又何妨!
我每天會關注頭條新聞,都市新聞,總會看到很多幼女遭到禽獸生父或繼父的猥褻或強奸,可是原本應該維護女兒權益和尊嚴的母親卻選擇了逃避。
當記者或警察詢問她們的母親時,雖然措辭不一,可表達的觀點都是“家丑不可外揚”。
王寶強離婚的消息那段時間每天都是頭條、熱點,當時我看到個別的評論說:“這是家事,并不是什么好事,老婆出軌經紀人,這么大一頂綠帽子,王寶強拿出來說,不是讓人看自己的笑話嗎?”
其實我倒覺得在某種意義上說他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他的事件牽扯到婚內出軌、轉移財產等等,他這個事情的曝光,感覺是給我們這些吃瓜群眾普法,上了一堂課。
管它什么“家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有些不幸,早點終結,你的幸福比起一些面子重要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