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她繼續說,“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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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續高溫的天氣里,一個人宅在家看完了《一個人的朝圣》,內心一遍遍過著信仰二字,似乎懂得了,人世間,除了物質的需要,精神寄托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一個人的朝圣》是英國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處女作,并成功入圍2012年的“布克獎”。
小說的主人公,哈羅德·弗萊,一個六十歲的老頭,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沒有升遷,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安安靜靜的離開了公司。他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個粉色信封,信是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寫給他的。信中得知奎妮得了癌癥,此封信是與哈羅德告別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羅德傻眼了,震驚,悲痛,他給奎妮寫了回信。但是內心翻江倒海一般,就在他給奎妮寄信的路上,路過一家加油站,他買了漢堡并且告知加油站女孩奎妮的事。
意外的是加油站女孩告訴他,一定要有信念,不能光靠吃藥,要接受一些不了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而且只要有信念,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哈羅德如同漆黑的夜里遇見了啟明星,于是,決定給奎妮寫一封信,告知奎妮等他,他要徒步從英國最西南走到最東北見奎妮。他帶著必勝的信念,只要他堅持在路上走,奎妮就不會早早放棄,就會等他。
于是,他徑直踏上了一個人的朝圣之路,雖然沒有任何裝備,甚至只是給妻子莫琳一個電話就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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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他跌跌撞撞,遇見不同的陌生人,遇見一只跟隨他的小狗,遇見手腳不干凈的年輕小伙子,遇見膜拜他的壯舉也加入他的隊伍行走一段路的人。但更多的時候,都是他一個人前行。
有時天未亮就出發,有時在月光下也前行。盡管腿受傷了,腳也磨出了水泡,可他每到一處,都會給莫琳電話,給奎妮,莫琳以及加油站女孩寫明信片。
一個人的路上,走走停停,看風景是一方面,但更多的是他與自己的對話,他剖析自己的內心,是他一遍遍回憶他的過去。
人生,很多時候很難找到真正的自己,往往迷失在生活的叢林中,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誰。難得的獨處,哈羅德有了獨立思考與審視自己的時光。
他想他們的兒子戴維,想他的妻子莫琳和他視若無睹的感情,想奎妮和他上班的情景,并且想到奎妮為了幫助他,被釀酒廠的老板解雇。
腦海中似過電影般一幕幕閃過,他更加鑒定了他的行走,他為了老友奎妮能戰勝病魔祈禱著,努力著。同時也開始想念妻子,想念兒子。
一個人的朝圣之路,可以說是對生命的洗禮,對靈魂的喚醒。盡管在途中會受到嘲笑,會有好心的人勸他回頭,但他還是堅持自己的信念,一步步走下去。
他沒有手機并不要緊,沒有計劃也無所謂,他有一張完全不同的地圖,就在他腦海里,由一路上走過的地方、遇過的形形色色的人組成。他還是不會換掉自己的帆船鞋,因為無論多么破爛,那都是他的鞋子。他發現當一個人與熟悉的生活疏離,成為一個過客,陌生的事物都會被賦予新的意義。明白了這一點,保持真我,誠實地做一個哈羅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變得更加重要。
看到哈羅德徒步時的認知,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氣和毅力,其實更多的是信念。只要他想到他的堅持,能讓奎妮好起來或者延長生命的長度,他就會繼續。
終于,一個人,歷經87天,行走627英里,到達奎妮身邊。盡管那時的奎妮已經腫瘤長到了臉部,也不會說話了,可還是等到了哈羅德的到來。
他的妻子莫琳同時也開車到哈羅德身邊,陪哈羅德送別奎妮。然后兩人牽手一同回憶著過往,心貼的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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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整本書,為哈羅德如此真誠的對待友誼所感動,為哈羅德的行為不禁佩服。也許,人的一生,時刻要記住救贖二字,哈羅德一次孤獨的行走,身體盡管很累,但是心靈卻更加澄澈,更加明亮。
在路上,有信念的支撐,他遇到了更好的自己,也挽回了和妻子的感情。與其說是一個人的朝圣,不如說是一次發現自我,呼喚愛,珍惜生命的歷程。
人一生中,有時不得不給生活加點料,會讓一潭死水的生活變的靈動起來。哈羅德做到了,一個舉動,改變自己,也改變他人,成全自己,也成就他人。
從另一個層面說,哈羅德是偉大的,是值得尊敬的。
生活需要認真一點,再認真一點,生命也就會多彩一點,光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