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其中大旨談情,亦不過實錄其事,又非假擬妄稱,一味的淫邀艷約,私討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時世,方從頭至尾抄錄回來問世傳奇。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空空道人遂易名為情僧,改名《石頭記》為《情僧錄》。
這是某個版本的《紅樓夢》第一回“甄士隱夢幻識通靈,賈雨村風塵壞閨秀”中的一段。注意其中的“私討偷盟之可比”中的“討”字,在除了周汝昌和劉心武的其他通行版本中,基本上都是“訂”字,即“私訂偷盟之可比”。
因《紅樓夢》在剛問世的時期,是被傳閱抄寫傳播,而并非印刷,也即是有人先拿著原本念,有人就把聽到的內容寫下來,抄好的部分再借給別人繼續抄寫,《紅樓夢》初期就是這樣的流傳于世的過程。這里的“討”和“訂”在字的外形上是很相似的,可以想象肯定是在傳抄的過程中發生了筆誤,那么到底究竟哪一個字是曹雪芹原本的意思呢?
先看一種奇特的說法
“訂”體現的是未婚男女經長輩主持的婚約,而未經長輩允可、正妻外的妾稱為“討”,因此此處應取討。這是周汝昌提出的、劉心武附和的觀點。
但我根據作為一個普通讀者的讀書直感來說,我不能同意上述的觀點。
我查了一下“討”與“訂”兩個字。《章太炎說文解字授課筆記》中如此載明:“討”訓治,亦訓亂,討亂者,治也;今人索物曰討,即誅求之意,如討賬是也,引申為討飯之討,無誅求意;討訓亂者,乃糅之假借,討從肘省聲,肘與糅音同。而“訂”平議,訂約之訂,古無此字。
從上面可看出“討”的意思更多一些,主要是作討伐、討要的意思,也還有“娶老婆”的意思,“私討偷盟”中應該就是取的這個“娶老婆”的意思,但我沒有看見什么“未經長輩允可、正妻外的妾稱為討”的說法。而“訂”的意思就很直接,就是訂約的意思。
我認為這里“訂”比“討”好,私與偷同義,為互文,都是暗地里、見不得光的意思,“訂”取“訂約”之義,與后面的“盟”取“盟約”之義,也是互文,放在一起看就是“暗地里海誓山盟私定終身”的意思,這比什么“私下偷娶小老婆”好像更符合小說的語境。所以我想,曹雪芹的原字應該是“訂”而非“討”。
我現在讀《紅樓夢》已經很少關注個別字眼的細微差別了,只要不影響到閱讀的體驗,只要是能表述出應當的意思,也就沒必要錙銖必較。我實不知大學者們是作何想的?我僅以這讀書的小筆記,稍微感嘆一下,是不是書讀到一定的程度,或者說對一件事迷戀到忘我的地步,就會忘了最根本、最簡單的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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