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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發是我最要好的閨蜜,前晚她突然發來一張照片,點開來看,居然是一張結婚證,上面的名字是她和痞子。
我吃驚程度不異于看見外星人,趕緊翻了翻今天的日歷,距愚人節還有大半年,沒理由拿這種事情開玩笑吧。揉了揉眼睛,沒錯,日期是上個星期五,照片里笑得那么嬌羞的姑娘也的確是我的好閨蜜,貨真價實的一張結婚證。
怪不得姑娘上周突然回了一趟老家,原來是干這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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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發認識前,我和痞子已經是好朋友。
他曾經是我同桌,那時候他有個傳說中的小初戀,我沒見過樣子,可他課本上,練習本上都寫滿了女孩子的名字,想不八卦都不行。
據說他們倆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可是小學畢業后小姑娘就轉去了隔壁縣讀初中,距離產生美的同時更催發了陌生,沒有手機的年代,隔著一個學校就好像牛郎織女隔著一條銀河,兩個人隨即就分手了。痞子那時候還是個純情的小處男,為表癡情,在所有能看得見的地方都畫上、刻上初戀的名字,包括我的那半邊桌子。
我桌子又不喜歡你初戀,憑什么要幫你記著她?梁子結下后,有一次午休,趁他不在,我把他筆記本上初戀的名字全給涂了,還寫上“大傻逼”三個字。哥們一回來傻了眼,直接跟我掀桌子想干架,沒想到這次吵架非但沒把我們吵得形同陌路,倒是開始互敬對方是條漢子,關系愈發好起來。
大發和我的關系很微妙,我認識她之前已經認識全她的前男友,她的現男友,她前男友曾經的現女友,以及她現男友的前女友,外圍一圈兒都熟,倒是最中間的主角沒打過交道。
如果那時候痞子跟我說要追大發,我肯定扔一句“別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大發算得上我們學校的校花,而痞子,除了高一點,蠢一點外,似乎沒有其他的長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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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QQ、人人這些社交平臺的出現以及她的某任前男友,某個晚上我百般無聊地刷著網頁,看見大發在男孩的狀態下留了言,閑來無事,搭了個訕,發現彼此三觀吻合,越聊越投機。
后來有一晚,大發突然發信息給我,“你覺得痞子怎么樣?”
“人還不錯,活不知道。”
誰說生活不是處處有驚喜呢?當年號稱追求者不下一個班的女神大發,因為幾次聊天,最后竟花落痞子家,這一談,就是4年。
原以為一段美妙佳緣就此展開,一帆風順,沒想到這段愛情好像孫悟空取經,是一場艱苦卓絕的西行。
痞子是獨子,她媽媽在我們那地方算得上是個名角兒,長得漂亮,性格強勢,說一不二。痞子本著和大發好好處對象的想法,第一時間就把大發帶回了家,許是漂亮的女人眼里容不下更漂亮的女人,痞子媽媽這次對他的戀情異常反對,“不行,分手,必須立刻分手。”
痞子媽覺得大發要搶走她兒子似的,橫豎對她看不過眼,有一次痞子家里人聚餐,痞子也帶著大發去參加,他媽媽在飯桌上直接下命令:“誰讓她來的?我們家吃飯她來干什么?”
大發哭著打電話給我時我嘆了口氣,好一出孔雀東南飛,逼得眼前的劉蘭芝都要和焦仲卿私奔了。我們看著心疼,勸她算了,得不到婆婆祝福的戀情走起來步步驚心,就算強硬在一起,日子也不會好過。
痞子在這件事情上倒像個男人,即使平時對他媽言聽計從,但在大發這兒,態度堅決,非她不娶。
真是應了倉央嘉措那句:“世間安得兩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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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多熾烈,不頭破血流的追求一次,你永遠也不會記得她的熱度。
“大發,明兒我們回一趟家,我帶你去結婚。”
有時候愛情并不是說要為了對方去反抗全世界,而是因為有愛,要想盡辦法在一起。
歷經無數次痞子她媽的阻攔后,痞子想了個法,要么先領證吧,姑娘跟了他這么多年,的確配得上一個名分。
說來容易,痞子和大發的戶口本都在爸媽那兒保管著,直接找他們要肯定是不行的,那只有偷了。
兩人商量著,先一起回老家,拿到戶口本了就直接奔往民政局。
大發登上回老家的火車時,心里還在躊躇,痞子究竟會不會回來。
一切猶豫在火車到站后看見痞子的那一刻煙消云散,還好,他來了,真好,他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