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中南醫院“醫生剪衣救人遭索賠”的新聞曝光,據報道,事件處理結果“在警方和院方的協調下,醫務人員賠償1000元,家屬表示滿意”。
又是賠錢!并且是參加搶救的醫生護士自掏腰包的賠付!
看完這條新聞,作為一名神經外科的老護士,當時我的第一反應就是極度心塞、失望,發誓這個熱點絕對不要追,因為我看到了任何發聲都改變不了的一個事實:在一次次新報道的醫患糾紛中,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永遠是人們心目中的“白衣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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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來還原整個新聞事件經過。
9月11日下午,在武昌一家網吧工作的李某突然昏迷倒地,被120救護車送到武漢大學中南醫院,4點25分進入該院急救中心搶救。
事發時的監控顯示,多名醫護人員輪番為李某進行胸部按壓,隨后采用呼吸機輔助呼吸。下午5點半,兩名醫護人員將李某的短褲和T恤分別用剪刀剪斷,并把扯下的衣物扔到搶救室角落。半小時后,醫護人員推來人工心肺儀,為李某建立起體外心肺循環。
“當時情況緊急,搶救生命是第一位的。”參與搶救的急救中心副主任醫師說,經過心臟造影、肺動脈CT等檢查,確認患者昏迷的原因是肺栓塞,這是一種非常兇險的疾病。
由于在搶救過程中患者心臟不間斷地停跳,所以在查明病因前,必須通過人工心肺儀維持生命體征。插入人工心肺儀需通過腹股溝穿刺,要在大腿、下腹等部位消毒,所以必須剪掉身上的衣褲。”
因搶救及時,李某當晚情況好轉,轉入ICU繼續治療。18日晚,患者終于脫離生命危險,轉入普通病房。
17日,李某的父親找到醫院,稱醫生搶救時不但把兒子的衣褲剪壞了,還把短褲里的500元現金、身份證、銀行卡、數據線等財物弄丟了,需賠償1500元的損失費。當時,醫院相關負責人拒絕了他的要求。
19日,李某的父親報了警,并帶著警察來到醫院要求賠償。醫院負責人表示,當天搶救過程中程序和手段都沒有問題,而且患者所稱的財物到底是遺落在發病場所或是途中都不確定。最后,在警察的調解下,醫院初步答應賠償1000元。
該院急救中心護士長拿著參與搶救的四名醫護人員湊來的1000元賠償金,交給了患者的父親,李父寫下收款字據:“兒子××于2017年9月11日因呼吸心跳停止在中南醫院急救中心搶救,遺失袋內物品,要求貴中心賠償損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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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肺栓塞是肺動脈分支被栓子堵塞后發生的肺循環障礙性疾病,發病突然,來勢兇猛,病情危重,臨床表現及常規檢查缺乏特異性,誤診率高達70%,發病1小時內死亡率10%,治療過程中,40%的病人因病情復發而死亡。
參與搶救的四名醫務人員憑借超強的急救意識、豐富的臨床經驗和良好的團體合作迅速確診并成功搶救這種臨床少見的疑難雜癥,這在每名醫務人員的職業生涯中都是值得紀念值得總結的一件大事;34歲的年輕生命在自己手上轉危為安,成就感爆棚、所有的辛勞都化為烏有,這應該是作為一名醫務人員最直接的心理反應。
不成想就在他們身心疲憊還沒散盡,職業自豪感猶存的檔口,他們集體被病人家屬投訴了!投訴理由竟然是“不但把衣褲剪壞了,還把短褲里的500元現金、身份證、銀行卡、數據線等財物弄丟了”!
“奇葩天天有,今年特別多”。惡疾來襲,剛剛闖過鬼門關,驚魂未定的家屬和病人不但沒有感謝醫生的救命之恩,而且把衣服和錢物換算成現金,咄咄逼人公然索要,恐怕這個現實版“農夫與蛇”的故事不但寒了當事人的心,更挫傷了全國廣大醫務人員的職業尊嚴。
賠償要求在遭到院方拒絕后,家屬報警,警方介入,在警方與院方的協調下,最終達成賠償1000元的協議。當四名醫護湊齊1000元現金,家屬滿意地寫下收據的時候,這件看似不大的事情就塵埃落定了。
救命之恩PK1000現金,揭露的僅僅是個別家屬的丑惡嘴臉嗎?這種顛覆三觀的人性丑態,是對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的無情踐踏,反映的是人類文明退步和人類種族的退化!
據知情人士透露,家屬最先討要的并不是1500現金,而是要求減免住院費用。遭到院方拒絕后,最終警方給家屬撐了腰,拿到賠償的家屬滿意了,可是在這一人如意之后的一系列巨大負面社會效應由誰來考慮,又由誰來負責呢?
不久前山東惠民的醫鬧事件,事發后家屬很快拿到賠款,事情得以單方面解決。事后醫方極度壓抑的情緒不慎泄露,致使整個事件在媒體上迅速播散,迫于輿論的巨大壓力,有關部門不得不再次介入,依法重新處理,追究責任懲治兇手,最終還給醫務人員一個遲來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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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南醫院事件,多位法律界人士對媒體發聲:為搶救病人,醫生剪掉患者衣物符合緊急避險原則,屬無過錯行為;但醫護人員不經檢查便將衣物當作垃圾扔掉,存在一定未保管好患者財物疏忽和過錯;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單位工作人員由于侵權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由單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這一事件中由醫護人員湊錢賠付不妥,應由醫院承擔賠付責任。
面對爭議,院方負責人表態:患者被送到醫院時,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情況非常危急,剪掉衣褲是為了安裝體外心肺循環系統,也是為了避免交叉感染,符合慣例;衣物應該是被護工當垃圾處理了,所以這一點也的確是疏忽了。并表示醫院會就此改進工作,更加妥善地保管好患者財物。
目前,醫院已全額承擔這一費用。
今天,我剛剛看到對這個事件重新處理的報道。對于這個最終的處理結果,我想,當事醫護人員應該是滿意的。這次媒體介入,制止了一貫的噴子們心術不正的興風作浪,對事情的解決起了積極的輿論導向作用。在明晰各方責任認定的同時,督促院方改進工作和在處理糾紛中的擔當,間接警告了警方的不作為,為當事的四名醫護人員正名,洗刷了他們無端背負的屈辱,也給借機“碰瓷”的家屬們敲響了警鐘。
追根溯源,2002年出臺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為改善患者的弱勢地位,增加了醫療維權賠償數額和醫院舉證責任倒置的條款。《條例》執行15年來,致使醫患糾紛朝向更為復雜化發展,過度醫療普及,部分患者維權行為夸張,醫護人員和院方徹底淪落為弱勢群體。
現在的實際狀況是,廣大一線醫務人員被高高地綁架在“白衣天使”的道德圣壇上,承擔著超負荷的體力和腦力勞動,謹小慎微地履行著份內職責。投訴、指責、謾罵、毆打在每家醫院里此起彼伏地上演,取你性命也是情緒失控者分分鐘理直氣壯的決定。見諸媒體的醫患糾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孰不知大批的醫務人員成為狹小空間里卑微地救死扶傷的螻蟻之輩。
醫生護士也是血肉之軀,也有普通人的喜怒哀樂,希望權利部門能為他們多創造一些自由空間,希望患者和社會對他們多一些寬容和諒解,使他們少一層精神束縛,少一些思想顧慮,輕松愉悅地履行作為大眾健康守護神的天職。
好在,通過最近新聞媒體追蹤報道的系列醫患糾紛事件的成功糾錯,讓我們在失望中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