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魯智深,只須往那店里一坐,說一句:“這廝們快快去換了鞋,不去的灑家便打?!辈痪褪裁炊冀鉀Q了嗎?
作為女生,一直沒有讀過“我們一起當土匪的日子”(小時候對《水滸傳》的看法)。直到選修課上聽老師講起這本書,突然來了興趣,于是抱著試試的心態打開書,結果讀得爽快無比。
水滸里都是些五大三粗的漢子,動不動就是“面圓耳大,鼻直口方,身長八尺,腰闊十圍,力大如牛,能扛百斤”,從形象上實在是讓人望而生畏。這群人站在一起就很壯觀了,走在街上要引起圍觀的。
他們既沒什么文化,也沒什么情懷,鋤強扶弱劫富濟貧之類的事做的也不明顯——無非是些混亂世的,拼點智力蠻力,得一份生活而已。首先我的感覺是,雖然打著一個草莽英雄的旗號,這并不是一本講英雄的書。
比如活寶魯智深,一出場便給我兩個深刻印象:力大如牛、路見不平。
前者是出來混的硬件條件,后者是莽直的性格使然。他雖然力大如牛,就用來打打架而已,他雖然路見不平,常常是情況都不曾搞清楚就亂逞英雄。他三拳打死了豬肉鄭,成功的把自己由橫著走的公務員變成了逃犯,由此走向了通往梁山的單行道。
這個故事聽起來很悲情英雄,為了拯救弱勢群體落到這步田地。但這件事本身到底不是單選題,身為公務員的魯智深竟然想也沒想過用王法來治這個殺豬的。就算是要以暴治暴,先動動法治發現不頂用再打也不虧。不過是聽了父女兩的一面之詞,添了多少油加了多少醋都要看人家心情,可魯智深不但偏聽偏信,竟然三兩句話都不問清楚就動手,活該打死了人嚇自己一跳。然而轉念一想,就算是他真問了,豬肉鄭只須像后來的崔道成和丘小乙一般胡說一通,輕輕松松就能把魯達兄攪得摸不著頭腦。
梁山上的好漢們大多當不了英雄,他們沒那個智商。
可以說,梁山好漢過半都是莽夫。他們都有“勇武”這項英雄的基本配置,卻沒有好好用來行使英雄行為,大多時候都在打小架,欺負弱小,搶來搶去。偶爾鋤一下強,多半為私利,偶爾扶一下弱,還是免不了逞英雄而非真英雄的感覺。
剩下一些腦袋里有點彎彎的好漢,也不是什么好東西。宋江之流,天天都在用玩政治的那一套手段在莽夫堆里面騙傻子玩,笑得臉上能刮下一層油,最后用這堆傻子換了政治資本,人家還替他數錢呢。
把史家莊傻小子史進的人生整個陰掉的神機軍師朱武,便是陰損界的真英雄。真英雄硬氣,真小人彎腰,朱武是這一條的極佳證人,第二回里裝裝假義氣兩腿一跪就從史進手里撈回了兄弟。像他們這樣的人,節操兩個字基本可以不作考慮,只需看到他們永遠能化險為夷,把那些莽夫們連累得顛沛流離,便知他們的編演技術有多陰損多高明。
所以呢,《水滸傳》這本書在我的腦袋中經過翻譯還是變成了《土匪列傳》。花了這么大功夫來說明這一點,為的是把所有正義忠奸道德法律全拋開來講這些人——他們實打實的就是土匪,里面混有可愛的土匪,正直的土匪,奸詐的土匪,寡廉鮮恥的土匪,大家平起平坐,都是土匪。我讀了一些評論討論農民起義革命精神什么的,看得我摸不著頭腦,在我看來,這本書好看,完全是因為寫了一群土匪!
為什么他們的生活好看?因為和我們不一樣,他們大口喝酒,大塊吃肉,大刀殺人,人生也是大起大落,不受一點悶氣,這種與我們普通人“小生活”相反的“大生活”根本是普通人做夢才敢有的理想烏托邦。
“梁山好漢”是一種力量的象征。前面討論過他們的外形,魯智深搬條凳子往鄭屠夫豬肉攤前一坐,買肉的群眾都不敢上來。我前段時間在學校門口買了雙鞋,第一次穿著就發現不甚合腳,于是拿到店里去退換,店員一看我柔柔弱弱的樣子,白眼都懶得翻過來一個,不換就是不換,巴拉巴拉一通瞎扯,最后還是我受了氣走人。不論是宋朝的小市民還是今天的小市民,都免不了到處受這種悶氣,如果我是魯智深,只須往那店里一坐,說一句:“這廝們快快去換了鞋,不去的灑家便打。”不就什么都解決了嗎?
說到底,欺軟怕硬是小人本能,普通人遇上了小人,如果不幸是“軟”的那一方,就免不了受欺負。因為是“軟”的那一方,受了欺負也無可奈何,只有一口悶氣憋在心里,憋得五臟俱損都吐不出來,要么就只能學阿Q在心里靠意淫勝利。
小市民一直是一個數量極度龐大而力量又極度弱小的階層,每天每時每刻每分鐘不知有多少小市民在受欺負,苦水吐出來能把地球淹三遍。受了欺負怎么辦呢?沒辦法,伸手紙頁一翻,讀兩回《水滸傳》先。
“如果我是梁山好漢,誰敢欺負我,一拳打得他倒地不起,再來,三拳結果了他的小命。誰敢在我面前欺負弱小,我就打得他斷胳膊斷腿屁滾尿流,讓他終生都只能當弱小?!比藗兌喽嗌偕偈菐е@樣的潛層心理讀水滸的,所以我講讀這本書的第一感覺就是“爽快”,一種沉冤得雪、大仇得報般的快感。
梁山好漢的思路,首先是“我受了欺負”或“我看到別人受了欺負”,然后發現“我有能耐,我很能打”,最后變成“我反欺負他”。我執意把他們歸作土匪,就是因為你明顯可以看到這個思路是有點道德觀上的問題的。
《水滸》的爽快,一是從被欺負到欺負的身份轉換,二就是“不憋屈”。
說到憋屈,我第一個想到打虎將李忠。李忠是小市民出身,靠點三腳貓功夫和賣膏藥為生,賺的都是辛苦錢,第一次遇到魯達就讓人掏錢,掏出了二兩銀子還被瞧不起,怎知這二兩銀子李忠要可憐兮兮的賺多久啊!李忠的生活已經好過大多小市民了,但到底是“小生活”,在魯達和史進這種過“大生活”的人眼里,就跟渣一樣。
且不說困難到三餐不繼的人,正常人家也得天天打量著鍋里米飯的來源,豬肉一漲價心里能掉下血來。梁山好漢們不一樣,銀子是天上下的,肉已經不以“塊”算,直接晉升到“只”了,酒更是一桶一桶的灌。第六回魯智深和史進在赤松林相遇,兩個人都算是落了難,史進拿出最后一點食物分吃,竟然還是“干肉燒餅”這種奢侈品。
窮人一分錢當兩分花,一分錢當一分錢花的算是中產階級了吧,梁山好漢們可以一百塊當一分錢花。什么鮑參魚翅,用盆裝來,高檔紅酒,以桶豪飲,夢幻一般的生活,對于買點肉絲還要算計的小市民來說,能夠在書里讀一讀都算一嘗夙愿了。
?“不憋屈”的另一層含義,在于可以突破一切規則。這在書里多有體現。
荒誕的例子,魯智深跑到佛堂里拉屎撒尿。初讀的時候覺得奇怪,他明明曾是公務員,絕對不可能這點教養都沒有,后來想明白,這種行為是為了突破規則而寫。連佛堂里都可以拉屎撒尿了,還有什么不能大大方方去做。
道德模糊的例子,殺人。梁山好漢手底下死了多少人就不必算了,壞人多,不壞或不怎么壞的人也不少,就算殺的全是壞人,殺人也是個非常突破規則的事,他們不但殺了,除了瀟灑的過著大生活好像也沒什么后果。正常世界里是不容許這些突破規則的事情發生的,而梁山好漢們干起來,完全自自然然。
我想,兒童讀《西游記》,少男少女讀《紅樓夢》,小市民讀《水滸傳》,男人讀《三國演義》,原因都是一樣的,都是因為它滿足了我們的幻夢。我們的生活太小了,需要一點“大生活”的樣子來想像。
我想要大口喝酒、大塊吃肉、大刀殺人、大起大落,當然這都是瞎說。但當我過得很憋屈,想買漂亮衣服沒錢花,人微言輕連小販都可以欺負我的時候,把書翻開,看一看梁山好漢,頓時就感到了心靈的安慰。
我們多么喜歡大生活啊。雖然誰都不會認為梁山好漢的生活是可實現的,但誰都不會否認讀《水滸傳》時心里那一股熱辣辣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