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上關于遺忘的探討有這樣一個觀點:
遺忘不是因為我們記不住,而是將一些記憶推出意識之外,因為它們太可怕太痛苦,遺忘不是保持消失,而是記憶被壓抑。
電影《廊橋遺夢》有段臺詞說:“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各自的過去中,人們會用一分鐘的時間去認識一個人,用一小時的時間去喜歡一個人,再用一天的時間去愛上一個人,到最后呢,卻要用一輩子的時間去忘記一個人。”
我不知道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只記得過了很久,才把腦海中那些有關于你的記憶慢慢的變得稀釋。
很多時候之所以難以忘記一個人,是因為ta參與了我們過去的那段歲月,彼此陪伴時光里,一起做過許多的事情。
那一首曾經一起聽過的歌;
那一張跟你說拍得很棒的照片;
還有你的每一個微笑和眼神;
所有的這些,再次不小心觸碰到時,原以為已經遺忘了的記憶,又統統都回來了。
與其說我們在想念著過去的某個人,倒不如說我們只是想念那種無法言說的感覺。
你肯定不知道我寫了很多關于你的故事吧?寫故事的好處,是可以將每個細節清晰記錄下來并且串成一整串,但弊端也是在今后漫長的歲月里,我也只會記住這些我現在能回憶起來的事。
一個人好好的,為什么非要和另一個人在一起呢?
于我個人而言,唯一的答案就是:開心。
和這個人待在一起很開心。
因為有這個人,每天都是開心的,有了問題也能一起去解決,解決不了至少還擁有著一個人。
“每個人都有一些情緒作怪的時刻,有的人傷春悲秋,有的人會想起18歲夏天的美好,而我總會在冬天,想要聯系你。
我在對話框上寫了又刪,刪了又寫,不知道自己的突然舉動在你看來,是不是一種打擾,糾結了好久索性放棄。有時發出的一句問候,都要佩服自己勇敢了好久。
你聽說過棄貓效應嗎?
被丟棄過一次的貓,再被什么人撿回的話,會乖得不得了,它害怕再次被丟。
總有那么一群人,在你毫無防備的時候,闖進你的生命中,然后又不知不覺地消失的無影無蹤。
可能是我太慢熱,追不上你的步伐,等我想明白,想好好說愛你,你已經走了很遠,如果那個夏天再長一些,你能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微笑地看著我,輕聲說句再見啊。
我一直相信在夏天走丟的,在冬天會相遇。
The way to love anything is to realize that it may be l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