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雎曰:“大王嘗聞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專諸之刺王僚也,彗星襲月;聶政之刺韓傀也,白虹貫日;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休祲降于天,與臣而將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今日是也。”
——《戰國策·唐雎不辱使命》
過年期間,遠離了網絡幾日,昨夜凌晨瀏覽網絡,原想必是一篇歌舞升平,不想,卻發現滿屏皆是這位隱忍了二十二年才于今年的除夕之夜手刃王家三仇人的故事,于是趕緊查詢事件報道,大致搞明白了目前所公布的來龍去脈,不禁唏噓感概,而腦海中首先出現的就是戰國策里這段著名的對話。
二十二年前,張母汪氏與王家發生口角,被王家毆打致死,那時,張某只有十三歲,王家有權有勢,也知法懂法,更懂得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于是推出了未成年的王家老三王正軍攬下全部殺人罪名,最后,法院駁回了張家的民事賠償請求,判處王家老三有期徒刑八年(后服刑三年出獄),法院認定王家“經濟困難”,最后的賠償金額降低到了9639.3元,至于張家最后拿到這筆錢沒有,目前還沒有公布。
先不去深究這背后的道道,光看這表面的東西,就是漏洞百出,最先出手的是王家老大,最后承擔殺人罪名的偏偏是未成年的老三,最后判定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罪,卻只坐了三年牢,一戶在當地有權有勢的大家族,卻被認定為經濟困難,這讓人不得不聯想到王家的兩位公職人員在其中到底做了些什么?
十三歲的張某,親眼目睹母親被打死,親眼目睹了殺人惡魔在法庭上趾高氣揚逍遙法外,這一切,他無能為力,因為無權無勢,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這一切的發生,但是,這個十三歲的孩子,卻記住了仇恨,也記住了要懲治這些惡人,只有自己動手。
成年后張某參了軍,擁有了手刃仇人的本領。他早就知道自己的結局,不想拖累別人,所以,他一直未婚。多年外出打工,讓仇人放松了警惕,認定了他就是個只會“以頭搶地”的慫人。完成這一切,張某用了二十二年。
沒有人知道這二十二年來張某是怎么熬過來了,從照片上看,他身形瘦小,相貌樸實,臉上還稚氣未脫,但是,就是這樣一個什么都平平的男子,卻詮釋了中國幾千年來“士”的精神。除夕之夜,張某痛飲三杯,提刀出門,直奔仇家。
參軍報國,這是忠;不忘母仇,這是孝;面對王家婦孺,張某并未濫殺,只殺弒母的三個仇人,不動無辜者絲毫,這是仁:手刃三仇人之后,先到母親墳前拜祭告慰,這是禮:殺人后并未潛逃,而是吃上一碗最愛的家鄉小吃后從容自首,這是信;不婚不子,不拖累別人,這是義;隱忍二十二年,擇機而動,這是智。
忠孝仁義禮智信,這古之士人的精神,卻在這樣一個鄉村男子的身上得以完全的展現,無怪乎大家一邊倒的選擇了為張某擊節叫好,尊他一聲義士!
但是,這也從另一個側面,體現出了中國目前因為農村人口基數龐大,許多偏遠鄉村缺乏有效的管理而導致村霸橫行的現象。沒有接觸過鄉村的城里人,很難想象出怎么會有村霸這種怪事,而本人因為之前的工作關系,和許多地縣的偏遠鄉村打過交道,也見識過各式各樣的村霸。
他們有的是村里的大戶,有的是地痞無賴的頭,有的是某官員的親戚,有的就是村長甚至書記本人,他們在村里橫行霸道,說一不二,有利先占,欺男霸女也無人敢捋虎須,甚至連上級管理部門都是睜只眼閉只眼,我曾因為有村霸來基地收保護費而向鎮里甚至縣里求助,結果得到的答復是,村里也不容易,鎮里(縣里)幫你們協調一下,就少給點吧。
正因為有了這些經歷,我更加理解張某,所以看到許多留言說他應該走正常途徑,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冤屈,我真為這些天真的正義天使們感到可悲!因為這些天使們根本不知道在這些地方,你一旦這么做了,那等待你的將會是更加無休無止的惡意報復甚至是滅頂之災!
法制社會,任重道遠,連被我們國人標榜為法治天堂的美國,電影里也都是法律對惡人無效只能自己想盡各種辦法手刃仇人快意恩仇的橋段,而且,這些故事也都發生在現今,也多半發生在美國的偏遠小鎮。
張某最后的結果,難逃法理一死,這是他自己都早已覺悟到的,他不婚不子,肯定也是早就料到了這一天,看他指認現場的照片,一臉的微笑和淡定從容,哪里有半分將死的懼意。所以,大家也不必過于糾結他的結局。能快意母仇,求仁得仁,得這么多仁人志士稱一聲“義士”,料想他也能含笑九泉了。
——撰文——東籬若塵(文俊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