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能給誰帶來快樂?我想工作至少要先給自己帶來快樂。
第一份工作,做了幾年,曾經帶給自己充實和快樂的感覺,當熟悉了套路了之后,沒有太多新鮮的東西。再者,加班占據了我的大部分生活,快樂就變成了不快樂。
上班的氣氛還是輕松愉悅的,但是加班的時候就感覺大腦無法思考了。
嚴格意義上講,帶項目,并不會給誰帶來快樂。但是可以確定的是,與我合作過的客戶都比較喜歡與我合作。
滿意程度或許是120%?三家客戶知道我換項目,或是最后的離開公司,都表示不舍,甚至要求加入客戶的團隊。
但是一個不能給自己帶來快樂的工作,注定無法持續長久,并不是沖動,反而是思前想后,打算著離開。
離開后,發現再也不想回去,這時候我知道自己做了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