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很小的時候就聽過“任何宗教本質上都是邪教”這樣一句話。
那時候就有一個疑惑,如果說單一的崇尚一種信念,會被稱之為邪教的話,那崇尚和相信科學的人本身和邪教有什么區別呢?
科學=邪教,這樣一個想法不論是政治還是文化,聽起來都有些大逆不道,所以我一直沒有問過身邊的人這個問題,也沒有表達過類似的觀點,但這個想法,卻埋在我的心里很多年。這也是寫下這篇文章的前提。
故事起源于一檔音頻節目“卓老板聊科技”,我入行比較晚,進去的時候將他的節目從頭到尾聽了一遍。聽完后覺得很不過癮又將節目分享到了社交圈。
其中一個情節是關于伽利略并沒有在比薩斜塔上做過落體實驗,而是登月時有宇航員在月亮上做過自由落體實驗的故事。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個人聽了以后恥笑的說這都是初中知識,并且反問
你知道什么是加速度嗎?
當時覺得很不爽,縱然再是文科生,至少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人,不至于連牛頓定義的加速度都不知道吧。冷靜后,我去問了卓boss:什么是加速度,是不是有什么我沒有理解的常識?
boss以:加速度是客觀存在的嗎?這樣一個問題開始了全篇的解釋。(以下內容選自卓老板聊科技:加速度是什么?有刪減)
加速度是牛頓理論體系中對物體在時空中運動時的一個屬性的描述,是牛頓發明了加速度這個概念。如果誰要是深究加速度,就相當于要先默認大框架,那就是牛頓力學體系描述的那個世界。
在這個世界中,加速度被定義成dv/dt,這是數學定義。
歷史上,想用一個理論描述整個世界規律的事兒,不止牛頓干過,亞里士多德也干過,基督教也干過,但也許沒有這么全面,當我們橫跨幾千年看歷史時就知道,這些都是肩膀頭平齊的理論框架,只不過基督教那個框架實在不符合現實,亞里士多德那個只有少部分符合現實,而牛頓這個直到提出之后300多年還挺準,算得上一個優秀的理論框架。
但這個理論中的內容也仍然只是現實的近似,而不是現實本身。而且隨著觀察設備和精度的改進,牛頓的框架已經在更加細微的部分和更加龐大的尺度下出現了明顯的誤差。所以說到這了,你說加速度是什么呢?它是牛頓理論體系中的一個參數,并且用數學嚴格定義了。
在《原理》出版后100年,加速度在其他的理論框架中已經變化了,比如在廣義相對論中,弱等效原理說的就是對觀測者來說不能在局部區分是加速度產生的力,還是引力產生的力。后來又出現了強等效原理,就不止是這兩種情況下產生的力不可區分了,是一切物理效應都不可區分。在這個理論體系中慣性系雖然還有加速度這個名詞,但它的概念用數學表達出來已經和牛頓定律的dv/dt不同了,它變成了一個四維的矢量,一個大家沒見過的定義了。
也就是聽完了這期音頻。我才明白為什么同樣是崇尚一個事物,科學,卻不會是邪教。
先引用用戶留言“榮譽之劍”的話:
羅胖講過:小時候就知道牛頓發現了萬有引力,現在才知道是牛頓發明了萬有引力。講全了應該是:牛頓發明了萬有引力的數學表達方式。卓老板的欄目始終在強調一個觀點:觀察這個世界所得出的結論與觀察主體所采用的方法和工具密切相關。這一觀點我非常認同,同時對我的世界觀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我認為,這一觀點的表達是這個欄目的一個精髓!
你看,崇尚科學的人,從來都不是崇尚的某一個具體的人或事物,他們崇尚的是科學思維,是一種處理和看待問題的方法和工具。
思想是不分對錯的,只有當思想互相碰撞時,才能激發出火花,才能幫你辨識對于真理的認知。
不會有一個科學家將牛頓、亞里士多德、波爾、愛因斯坦等人,當做自己一生的信仰,去膜拜他們。以他們的對錯為自己行事的準則。他們尊敬前人的發展和思維。但他們會在之后的路上,在認知的這條路上走的越來越遠。而這一路上,只與真理為伴。
那句話怎么說來著?我愛我師,可我更愛真理!
——星
201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