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題
權利要求書的撰寫:
1.提煉技術特征。
標注出所有的技術特征。將必要技術特征畫橫線,非必要技術特征標黃。
2.撰寫獨立權利要求。
將必要技術特征進行上位概括,寫入獨立權利要求。
這種概括通常是對功能的描述,因此這些功能性的詞可以在描述功能和用途的段落找到。比如2008年的“撕開”部件,2011年的“限制”部件。
用“其特征在于”將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分開,前序部分寫現有技術,特征部分寫區別技術特征。只要有一個區別技術特征,也可以寫成獨立權利要求。
3.撰寫從屬權利要求。
將下位化的必要技術特征,寫入從屬權利要求。將非必要技術特征寫入從屬權利要求。
修改權力要求書:
修改說明應該更加規范:
如下:
修改了獨權1(修改的權項),在其特征部分(修改的位置)加入以下技術特征“……”(具體的修改點),以使該權利要求1符合專利法第22條關于新穎性和創造性的規定(相關法條)。該修改的依據來自于“……”(修改依據)。
復審答復
格式:
專利復審委員會:
專利權人接到專利復審委員會轉來的請求人***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4日提交的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及所附對比文件1和2,隨后又收到請求人于2017年7月12日提交的補充意見及對比文件3。現針對無效請求人所提出的請求宣告本專利無效的理由和證據進行答辯,具體答辯意見如下:
專利權人對權利要求書進行了修改,將獨立權利要求1刪除,并將從屬權利要求23合并成新的獨立權利要求1。
修改后的獨立權利要求1沒有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也沒有擴大原專利的保護范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中關于無效期間對專利文件修改的各項規定,專利權人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在修改后的學歷要求書的基礎上進行復審。
無效
1.日期
無效時要尤其注意對比文件的申請日和,公開日。以判斷對比文件是抵觸申請還是現有技術,抵觸申請只能評價新穎性,現有技術可以評價新穎性和創造性。
有優先權日的,以優先權日為申請日。
有優先權日的,可以加上下面的套話:專利權人請求核實對比文件1的優先權是否成立,因為如果其不符合有關優先權的規定,就不能享有**這一優先權日,也就不能用來評價本專利的新穎性。
增加無效宣告理由的期限: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
2.無效修改的規定:
修改范圍:發明和實用新型的修改,僅限于權利要求書:
①不得改變原權利要求書的主題名稱
②不得擴大原專利的保護范圍
③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的記載范圍
③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權權書中的技術特征
修改方式:
權利要求的刪除、合并,技術方案的刪除。
權利要求書的合并僅用于以下三種情形:
①針對無效宣告請求書
②針對請求人增加的無效理由或補充的證據
③針對復審委應入地請求人未提及的無效宣告理由或證據
除此之外,在復審委決定前,僅可以刪除權利要求,或刪除技術方案。
3.無效的思路
①判斷對比文件是否構成現有技術。
②核實優先權是否成立:
看期限:發明和實用新型,12個月。
看主題:優先權文件中記載的主題,才可以享受優先權。
③分析目標文件符合下列哪條無效理由:
法2 保護客體
法20.1 保密審查
法22 三性
法23 外觀設計非現有技術,非抵觸申請
法26.3 充分公開
法26.4 以說明書為依據,保護范圍清楚
法27.2 外觀設計圖清楚
法33 修改不超范圍
細則20.2 必要技術特征
細則43.1 分案超范圍
法5 違反公德
法25 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
法9 重復授權
④確定無效宣告范圍,理由和證據的使用。
以缺乏創造性為理由的無效思路:
對比文件公開了……,區別技術特征是……。由上述區別技術特征可知,權利要求2相對于附件2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提高容置腔室的密封性,及如何固定隔擋片。附件3公開了……,由此可見附件3公開了上述區別技術特征,且上述區別技術特征在附件3中所起的作用與其在本專利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形成密閉的容置腔室。附件2附件3與本專利屬于相同的技術領域,對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為了解決容置腔室的密封性問題,在附件3的啟示下,容易想到采用附件三中公開的氣密性封膜替代附件2的濾網,從而得到權2的技術方案,因此權2相對于附件2和附件3的結合,不具備創造性,不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3款的規定。
說明不符合26條第4款的思路:
①說明書的方案是什么
②權書的方案是什么
③權書的范圍涵蓋了哪些說明書沒有的方案
④結論:得不到說明書的支持,不符合26條第4款。
無引用基礎,也屬于不符合26條第4款的保護范圍不清楚。
4.無效的格式:
根據專利法第45條,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5條的規定,本請求人現請求宣告專利號為“”名稱為“”的實用新型專利(下稱本專利)部分無效,具體理由如下:
①關于證據的使用:
請求人提交的證據為:
附件1.無效宣告請求針對的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專利號),授權公告日為……,申請日為……。
附件2.中國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專利號),授權公告日為……,申請日為……。
對比本專利和附件4,可知本專利權1的技術方案,已經記載在附件4的權利要求中,二者的技術領域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和預期效果均相同,屬于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且本專利的申請日據其所要求的優先權日在12月之內。因此權1可以享有附件4的優先權。本專利和附件2都是向國知局提出的專利申請,且附件2的申請日早于本專利的優先權日,其授權公告日晚于本申請的優先權日,可以構成權1的抵觸申請,因此請求人要求使用附件2來評價權利要求1的新穎性。
……,因此請求人要求使用附件2和3來評價權2到4的新穎性和創造性。
②具體無效理由
對客戶問題的回答
①明確屬于哪一法條
②解釋法條
③結合具體問題進一步分析
例如:
專利法第26條第三款規定,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判斷說明書是否對發明作出充分公開,主要看本領域技術人員按照說明書的內容,能否實現該發明的技術方案,解決技術問題,并產生預期的技術效果+本申請的具體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