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圍繞著美國總統大選的事,看了得道專欄上多家的評論和其他各種渠道來的訊息,算是惡補了一下有關美國民主制度方面的知識,很有必須做個總結。
1)美國用的不是直接選舉制度,而是間接選舉制度。黨內初選采用票數多人獲勝制。在大多數州內,只有是獲得票數第一多的,不管不第二名多了多少,都全部拿下該州的票。(政治綱領接近的人會吃虧,形成多人分流,而政治綱領獨特的人會占便宜,比如川普)
2)以前的大選兩黨的候選人基本上走的還是中間路線,爭取中產階級,所以言論和政綱基本是能團結大眾的。自從2000年小布什的競選開始,他的競選經理Karl Rove采取了放棄中間階層,而鼓動那些在兩端的,本來不會參加或者影響大選結果的民眾出來投票。他后來寫了《Courage and Consequence: My Life as a Conservative in the Fight》,成為美國的暢銷書,后來許多的選戰都采取了他的策略,導致后來的選舉在言語和政策綱領上愈來愈偏激。
3)11月8號公民投的票其實不是選誰當總統,而是選州里面的選舉人。到了12月的某一天,選舉人到各州的首府,再投票來選總統,才是法律意義上的決定票。只有去全國的538人選舉人組成的選舉人團才有權選舉總統。538人里必須有人得了至少270票才能當總統。如果正好是269比269,那就要由眾議院再選。州長把選舉人投的票密封起來,簽字,寄到華府,到了明年1月的某一天,開封,才最后正式宣布誰當總統。
4)是什么構成了全國538張的選舉人票?
??? - 50 個州 每周兩個參議員 (共100票)
??? - 435 個眾議員 (大州票多,比如加州53票,最小的周至少1票,比如特拉華,阿拉斯加州)
??? - DC特區3票
選舉人投票一般是走個形式,不會出現“背叛”現象,但是歷史上也曾經出現過22次179個選舉人背叛的現象。最令人震驚的是2000年的時候DC的一個候選人為了抗議DC不能成為一個州進入選舉,當場投了棄權票。最嚴重的一次是1836年弗吉尼亞23個選舉人集體叛逃,把票投個了對方陣營。因為要抗議當年的副總統選舉人公然承認自己跟一個黑人女奴同居了,這在當時的弗吉尼亞是大逆不道的行為。但最后那個副總統還是當選了。最無奈的一次叛逃是1872年,因為本陣營的候選人突然死了,只能投給對方陣營。
5)史上最奇葩的總統之最
?? -第9任總統哈里森就職當天非常寒冷,偏偏又做了史上最長的就職演說,因此患上了肺炎,僅任職一個月就去世了,是美國歷史上最短的總統。
-第31任總統胡佛,是美國最“文青”總統,出版了至少16本書,其中一本為《垂釣之樂----清洗你的靈魂》
-第20任總統詹姆斯.加菲爾德,最聰明的總統,是神職人員,通曉多國語言,能一手寫希臘文,同時另一只手寫拉丁文。
-第29任總統沃倫.哈丁最不務正業,每周打兩次撲克,他的幕僚只好陪他一起打牌。
-第10任總統約翰.泰勒,最能生孩子,兩任妻子共有15個孩子。
-第18任總統格蘭特,是每天要吸20支雪茄的老煙槍,最后死于喉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