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拉黑了交往了二十多年的閨蜜。她發現后,在手機短信里說,你真是一個薄涼的人。于是,我連她的電話也拉黑了,索性再薄涼一些。
起因看起來是因為錢,實則可能也有這方面的因素。但我更固執的覺得,是我們兩個人的很多觀念差異造成的。
我就是個印象派。無端的喜歡或排斥,偏偏還有很堅定的信仰!亦如,我對她,一直就喜歡。哪怕觀念差異在我們之間一直存在。我就是無端的找各種理由為她辨駁,甚至一度很想很想向她靠近。
讀書的時候,初中,她喜歡隔壁班一男生,特別有才情的她,寫了一封長長的情書,看得我淚流滿面,然后大義凜然的幫她當傳遞者。男生沒反應,我耿耿于懷。她卻爽朗的說,我喜歡他就可以了,至于他喜不喜歡我,是他的事。那個時候的我,聽到她的一番話,簡直對她的認知頂禮膜拜。
高中時,她輟學了。外出打工。
在學校的我,收到她的來信和幫我精心挑選的學習資料。那種感動在我這里簡直是驚天動地的。我發誓,無論將來彼此會是怎樣,我都要跟她好一輩子。
后來,我們都在外面打工了。都做著千篇一律的工作。相隔不遠。經常見面。她的各種不甘心,溢于言表。掙的錢永遠不夠用。交各種各樣的朋友。她說那叫人脈資源,需要金錢維護。一次次的支援救濟她。然后還我錢時,就只會給我一個整數,說一句,我記不清到底借了你多少。就大慨這么多吧!我心里清楚,每次都是借的遠遠不止還的那么多。然后,我一次次安慰自己,算了吧!她就那么大大咧咧的人。不能因為錢傷了和氣。
我交的第一個男朋友,的確不錯!她見了,我們在一起吃過飯,唱過K。她開玩笑的說,你hold不住你男朋友的。我接盤算了。我真的只當玩笑。那時候都年輕,我覺得我和男朋友都很用力的在愛。誰都分不開。可事與愿違。結果我們還是分了。分手時,男朋友說,你那個閨蜜不好,建議你遠離。
后來,閨蜜跟我說,她真的去找我前男友。她說,好的人跟好的東西一樣。反正我們分手了,與其讓別人享有,不如她擁有。
我不知道這是什么邏輯?我好像也沒有對她有什么怨恨。甚至覺得她說的似乎有那么點道理。我一次次的想象著,如果她們真的走在一起了,我該如何去面對!可笑亦可悲。其實,后來,她們也沒有后來。
許多年之后,我們都為人妻,為人母了。她過得風生水起。但是她從來不會主動聯系我,我偶爾聯系她時,她總說忙。我想,或許打擾她了吧!但心里由衷的為她的幸福生活開心。
再聯系時,她離婚了。欠下巨債,走投無路。打電話給我說,去你那里過年哈!我說好,來吧!包吃包住包花。結果,她沒來,去了另外一個城市說要賺錢。打電話給我說,沒錢吃飯,打點錢給我吧!我轉了幾百塊給她。然后,她的電話就再也打不通了。我很擔心她,想方設法的找聯系方式。卻一無所獲。郁悶了很長一段時間!
又是杳無音信了幾年。有一次,在同學群里聽說,她又找了一個有錢的男人嫁了,過得挺滋潤。卻沒有一個同學有她的聯系方式。我想她過得好比啥都強,也不再糾結要不要聯系了。
就在我放棄再找她的聯系方式時,她卻主動加我微信了。我高興壞了。沒事,總想找她叨叨。她卻總說忙。還斥責我不要老給她打電話。她說接電話不方便。她說不是每個人都象我那么閑……聽到她的話,我真的很受傷。自認為,我是不會隨便打擾別人的。每次給她電話,一般都是節假日或休閑時光。怎么會接電話不方便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也不解了吧!不主動聯系就是!
等到她聯系我時,就是借錢。她說生意周轉不過來。借幾萬塊錢周轉一下,最多三個月就還。不知道為什么,我還是借了。結果,三年,都沒還清。為了最后一點尾款還弄得彼此一點不愉快!
在這段關系里,我真的覺得累了,也受傷了。老公說,她如果再找你,你還是會搭理她。但我想,我不會了。我們不管如何的重頭再來,她依然是她,我依然是我。
所有似是而非的新起點。通向的都會是舊行程!永遠無法修復。只有離開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