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頌吉相遇那年,我19歲,高中剛畢業。
我看起來是那種學習很好的女孩子,不過只是看起來而已。事實上整個高中我都沉迷在各種言情小說的情節中。
結果,自然也沒能考取理想的學校。也就是那年,我輟學了,在社會上瞎混了兩三年,卻一無所獲。如果非要說什么狗屁經歷,恩,我遇見過一個渣男。
后來被我哥們堵在巷子口狠揍了一頓后,再也沒見過。
我還是一如既往的沉迷在小說中,只是這時候單純的言情已經滿足不了我的味蕾,我開啟了變閱群書的模式,直到各大網站各大類型的文都被我掃了一遍。
能入我眼的,寥寥無幾。于是在書荒了整整一個星期后,我致電我人生中唯一的男性閨蜜,告訴他老娘決定寫一部驚天地泣鬼神的傳奇小說。
至于為什么不是言情,而是傳奇。大概只是因為我覺得傳奇才比較神奇,聽起來更有學問。
我很感謝他當年對我的鼓勵,要不是他支持我,恐怕我真的不會踏上成為寫手這條路。
他說:“阿允,只要你不再沉迷于看網絡小說,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掛了他的電話后,我覺得整個人生的啟明燈終于被點亮了。
我又變得像打了雞血一樣,就像發現一部新的小言,迫不及待地窩在宿舍看上個天昏地暗。
只是當看變成寫的時候,我徹底傻眼了。
好像怎么寫都不對,琢磨了兩三個小時,我關了一個字都沒有的空白文檔,又給他打了個電話。
他在距離我幾千公里外的哈工大聲情并茂地對我說:“沒關系阿允,所有偉大的作家踏上寫作這條路之前,都會經過這樣一段黑暗的時期。
我連連點頭,深以為然,掛了電話之后,徹底把電腦關機。
于是那部驚天地泣鬼神的傳奇小說,就在那個空白文檔中,就在那個時空中戛然而止了。
我還是游手好閑,不務正業,幸好家庭小康,不愁吃穿。
到現在,八年過去了。
我在寫手圈小有名氣,今天,準備去勾搭我的男神。
我為什么后來又成了寫手?就是因為他。
書荒之后,我的興趣終于轉移了,然而換湯不換藥,我還是去看別人寫的文字。
第一次認識他的時候,他并不認識我。
我是在一家網站上看見了他的帖子,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從他字里行間,我揣摩著他是個微胖的文藝男青年,而且個子也不高。別問我為什么這么想,我就是這么覺得的。
他叫頌吉,那時候這個名字還沒多少人關注。在他公布的信息中有一個興趣群,我猶豫了幾秒鐘,加了進去。
其實,我是個深度宅,從我的興趣愛好就能看出來。我第一愛好是言情小說,第二愛好是睡覺,后來認識頌吉之后,我的第一愛好就變成了刷論壇。
為了接近他,我獨自一個人走了很久。
久到,我以為這輩子都沒有機會到他身邊了。可是這一刻,他就站在離我不足百米的距離。
原來,他長得并不胖,而且也不矮。
今天,是第十三屆青杯獎頒獎典禮,我作為新一代青春文學作家,拿下了人生中第一個輝煌的里程碑。
而他,是主辦方邀請的嘉賓,將為所有獲獎作家頒發獎杯。
我手中捧著一本《紀年》,慢慢向他走去。
他的皮膚接近一種病態的蒼白,像是所有喜歡宅在家里不出門的年輕人一樣,不,他已經不那么年輕了。這是我們認識的第八個年頭。
“頌吉老師,您能給我簽個名嗎?”我走到他身邊,心臟砰砰地跳動著,按耐住心中的激動。
他溫和而有禮地笑了笑,嘴角露出個小小的酒窩,從我手中接過了書本和筆。
我看見他的眸光滯了一瞬,而后還是迅速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這本書是第一版,出了好些年了。”頌吉推了推他的金屬框眼鏡。
我點點頭,嘴角抑制不住地笑,“恩,這是你出版的第一本書。我一直都在等今天,讓你給我簽個名兒!”
他以為我只是個普通的粉絲,隨便與我聊了幾句便走開了。我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把簽上他名字的書緊緊摟在懷中。
很快到了頒獎的環節,頌吉在臺上說了很多鼓勵年輕人的話。
“有請我們本季青杯獎第一名得主,90后作家跡允登場……”主持人嘴角噙著笑,清朗干脆的聲音穿透整個會場,所有人都屏息以待。
我的目光仍放在頌吉身上,和我一起得獎的青年作家們已經陸續走到了臺前,但頌吉好像并沒有太注意得獎者,一直和身邊的另一位嘉賓說著些什么。
該上場的人都上場了,所有人都在等著他上前給我們頒獎。過了好一會,大概有幾十秒鐘內,他才起身走過來。禮儀小姐捧著獎杯跟在他身后,我的心臟又開始怦怦直跳起來。
他仍是瞇著眼,懶洋洋的模樣,身子卻是筆直正經的很。別人眼中,他是一派端嚴的。
獎杯頒發到我的時候,頌吉征愣了下,倏爾又恢復了先前的模樣。
我知道,正是這個時刻,我才真正與他相遇。
我終于成功走進了他的眸中,為了這個時刻,我努力了很久。
典禮完畢,圈中相熟的人都三三兩兩聚在一起。我獨自坐在一個角落,等著他走過來。
我心中也總是起伏猶豫,也許他并不會如我預期,盡管我成功讓他注意到了自己,但他也未必會主動過來寒暄。
等著他的每一刻都如坐針氈,擔心他真的不會過來。
可是看著他走過來的身影,我的心跳就更亂了,真的擔心會被他看出緊張的情緒,下意識地抿唇,仍呆坐在椅子上。
我一定,要給他留下最完美的第一印象。
然后,他徑直從我身側擦肩而過了。我在心中哀嘆,竟忘了身后就是離開會場的角門。
我霍地從椅子上站起,猶豫著要不要追上去。事實上,我總是愛在關鍵時刻掉鏈子,只要有一絲猶豫,便會一拖再拖,到最后跟自己說,還是算了吧。
沒想到他遠去的腳步聲又折返了回來,興許是有什么東西忘了拿。我立時假裝隨意地站著四下巡望,不至于讓自己看起來太傻。
他的腳步停在我面前,隨意地開口,像是一直交談的老伙伴,沒有中途離場,也不是剛談起一個話題。
我們就這樣,相識了,或者說是重逢了。是啊,我和頌吉已經認識八年了。
過了很久后我才意識到,我們之間的熟稔是毫無由來的,畢竟前一秒我還滿懷忐忑與崇敬地跟他要親筆簽名,與他幾千萬名粉絲中的任何一個都無區別。
臨分別前,我主動要求留下聯系方式。
“我能加您為好友嗎?”我指了指手機上的企鵝圖標。
他眼中閃過詫異,沒想到我會要加他的QQ號,正常人應該都會留個手機號碼的吧。
不過詫異也只是一閃而過,他把我的手機拿過去,添加了自己的QQ號,然后還給我。整個過程沒有一絲異樣。
不是沒有失落,他果然早已把我忘了。這么多年來,我的網名頭像甚至包括簽名都沒換過,可他根本就沒想起什么。
我加入他公布的興趣群之后,并沒有迫不及待地和他聊天。
群內成員大多很年輕,都是一群青春年少的孩子。
他是群主,不太同于一般大神的高冷,只是語氣卻帶著過來人的沉穩與憐憫。
我默默地潛水,偶爾發幾個表情與眾人逗樂。沒多久,到了七夕節,那時已經告別渣男一年多了,我是個如花似玉還單身的姑娘。
當初年少輕狂,總覺得人生應該大起大落,平淡才不是我該過的生活。于是找了個社會青年轟轟烈烈戀愛了小半年,最后傷情至深。
其實是矯情至深,為了祭奠逝去的初戀,蹭了我哥們一個星期的羊肉火鍋。
對于單身的女子,又是我這樣愛矯情的女子,在七夕節總要感慨一番的。而且,這番感嘆之詞,必是要說給頌吉聽聽。
我佯裝在群里閑聊說道:“真不知道他們在期待些什么?”
對于我來說,七夕節和昨天和明天都沒區別。
頌吉說:“你要是讀過小王子,就肯定懂得他們的期待了。”
我說我讀過的,可是我還是不懂。沒過幾分鐘,他復制了一段小王子的節選發到群內,是狐貍說的關于馴服的那一段。
沉默良久,我還是在心內不屑,這世上真有那么多人,是因被彼此馴服才在一起的嗎?
是的,我還在如此年輕的時候,就對真愛不屑了。
我們后來還聊過幾次,包括談到他的書,他的畫,他的很多有趣的朋友。
那時候,他還不是個真正意義上的作家,他的第一本書《紀年》未問世前,曾發過一段到群里。
里邊有些斷句,我讀著不大通暢。他問大家感覺如何,我昧著良心沒說真話。畢竟,每個寫作的人都是不容易的,我不太愿意否定別人的成果。
我還懷疑,是不是我的理解力有待提升。我是不大愿意在他面前出丑的,也不太想承認自己學識的淺薄,讀完那段文章后,我順著大伙的稱贊聲多給了幾句奉承的話。
那時候,我還心心念念盤算著加他為好友呢。只是合適的時機,一直沒等來,他卻忽然退群了。
就那樣猝不及防的退群了。
“我可以加你為好友嗎?”這句話,也一直沒發出去。
我嘆了口氣,知道自己沒辦法靠近他的原因,是因為自己的淺薄。他懂得太多,我懂的太少,交流自然不在一個層面上。
盡管,我還可以在其他社群關注他的動態,可我知道我們不會再有過多交集。也正是因為如此,我決定提高一下自己的文學修養,我想成為那個可以和他說得上話的朋友。
那時候,我的念頭,還僅是如此。
現在,我終于加上他的好友了,雖然,他根本不記得我。不過,這并不妨礙我走向他的腳步,盡管很慢。
有一回,我們又聊到小王子。
他說:“那時候,你為什么對愛情失望呢?”
“什么時候?”我不解。
“就是在su群里的時候,你說對大多數人的期待都表示懷疑。”他說。
我愣愣地站在白樺樹下,陽光穿過葉脈,把我們的影子拉的很長,我聽見自己的聲音,“你,記得我?”
他笑了下,“當然記得。”
那一瞬間好像過了四季,春夏秋冬輪番碾過,我獨自行走的八個年頭,便有了他的身影。
“你,是來馴服我的嗎?”沉默良久,他仍站在我面前。
我張口結舌,吶吶道:“可是,你早就馴服我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