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重回十八歲》
主角:付意歡宋月月
簡介:變形記結束后,與我交換的女孩被我爸媽收養了。自此后她成了我的對照組。父母喜歡她,厭惡我。男朋友喜歡她,背叛我。吵鬧多年我還是抱有希望。覺得自己是親生的,父母到最后還是會愛我。直到我看到他們立下遺囑,全部家產給宋月月。直到我看到,他們替宋月月和我男朋友操辦婚事。我心生絕望,大鬧一場,墜樓身亡。再睜眼,回到了變形記剛結束的時候。
第二天,我找了個律師,帶著協議一起出現在爸媽面前。
家里的公司有我20%的股份,是爺爺生前立了遺囑留給我的。
成年前由父母代持,成年后由本人持有。
前世我忙著跟宋月月爭風吃醋,把這件事給拋諸腦后。
直到死都沒拿回來,平白便宜了她。
爸爸錯愕的問我:“你小小年紀,要這些股份干什么?我們平時給你的錢還不夠你花的嗎?”
我的律師開口:“根據付老先生的遺囑,付意歡的股份年滿十八周歲后由她本人代持。現在她已經滿足條件,二位請簽協議吧。”
礙于律師和遺囑,兩人還是簽了協議。
放下筆,媽媽立馬就說:“就反正早晚都是你的,何必用這種方式來諷刺我們沒給你過生日。”
“這些股份就當是給你補了一份生日禮物好了,拿了就別鬧了。”
這話說得真奇怪,明明是爺爺留給我的東西,現在變成了他們補給我的生日禮物了,人還真是,別人的東西擁有久了,就忘記這本該是別人的了。
我把已經簽好的協議放進包里,忍了又忍還是覺得憋屈得慌。
“媽媽,關于生日我什么時候鬧過了?你說這話更像是你心虛,但你不用心虛,我并不期待過生日,生日而已,沒那么重要的,其次,這股份是爺爺留給我的遺產,不是你們給我的,它本就該屬于我。”
“其次,爸爸你說的什么零花錢夠不夠花,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每年的分紅有多少你們心里清楚,自爺爺去世之后這么多年,這部分錢都在你們手里,如果細算起來,你們是不是還得補一些給我?”
我的語氣冷硬,面色想必也不好看。
他們夫妻倆看著我的眼神由震驚到失望又到憤怒。
“爺爺憑什么給你?”
“還不是因為你是我的女兒!”
我笑了笑,“那沒辦法,誰讓你們要生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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