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2017年,2010年在美術課上第一次聽的“老男孩”這首歌。
初次聽到并不走心,沒什么感觸。第二次聽這首歌,硬生生被一句不算很煽情的歌詞騙出了眼淚。
像是有了預兆,多年之后,注定是傷感,是離別,也剛好詮釋了這句歌詞。
那時陪伴的人,早已不知所蹤。
那時愛過的人,早已
“當時”陪伴在自己身邊的人,時隔七年,變成了“那時”。
圖片發自簡書App
雖然不愿意承認吧,還是得正視過去的自己因為一些莫須有的情感弄到惆悵,一度傷春悲秋的境界。
剛瀏覽簡書文章,有一個標題是二十歲之前,我只愛你。我們都走過一段非TA不可的時光。然后放過自己也放過那個人。有了更多的可能性。
后來的我,開始意識到,生活不易,很多更重要的事情有待完成。
圖片發自簡書App
什么是重要的事?
我有一個淺顯的定義:自己樂于去做,不覺得有什么壓力。
誠然,很難做到。
因為迫于各種壓力各種現實。
只能逃避,逃不脫躲不過的就成了被迫必須去做的事。
我們能做的,只能慢慢變強大,然后有更多的選擇權。
未來在哪里平凡:有想愛的人,有想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