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打從記事兒開始,我就知道自己不是一個會講故事的人。
高中的時候,每天要騎車四十分鐘到學校上課。雖然,路程很遠,但是一直有個伙伴,相互陪伴了三年。她是一個聰明的孩子。好像聰明的孩子往往都自己察覺不到。我和她的成績相差無幾,但是我自己知道,我付出的努力要遠比她多。還好,我們相處的很好。
她是一個很會講故事的人。猶記得,高中那個時候,流行看郭敬明和席絹的小說,一本書全班輪著看。哦,對了,還有J.K.羅琳的哈利波特系列。第一次聽到哈利波特的故事,就是她講給我的。
她是一個愛看小說的人。那時候,路上時間很長,她就把自己看過的書從頭到尾講給我聽。直到現在,我仍清楚地記得,她在給我講哈利波特與魔法石時候的語調,是那樣的娓娓道來、繪聲繪色。
那時候,我就覺得她的記憶力真好,語言表達也很好,至少我被她所講的故事深深吸引。有的時候,我也嘗試著把看過的故事描述出來。可最終發現,和敘述相比,安安靜靜地寫字,反而更適合我。
二
初中的時候,班主任是語文老師。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使我對讀書情根深種。 高中以后,雖然語文老師不再是我的班主任,但是我很喜歡那位老師,所以,語文課仍然是我的最愛。那時候,總覺得語文老師就是古時候文人雅士的模樣。
初高中,由于課業壓力大,對文字的累積主要來自讀者、意林、青年文摘等雜志。書,那時候讀的還是很少的。只有節假日或寒暑假的時候,才能整日泡在圖書館里,囫圇吞棗般一本一本地看。
后來,上了大學,業余可自由支配的時間一下子就多了出來。直到那個時候,我才把讀書逐步養成了習慣。一直到現在,工作已經將近十年了,唯一沒有丟棄的,就是看書的習慣。
三
工作后,時間有限,除了上班的八個小時和吃飯睡覺時間,想拿出大塊時間來看書,其實挺不容易的。我喜歡在上下班的路上看書,雖然有的時候地鐵里的人很多。舉著一本書,就好像多占用了別人的空間,有些于心不忍。
有的時候,在地鐵里碰到以前的同學或朋友,他們會說,還看書呢,假模假樣的;有的時候,公司里的同事看到,他們會說,也不嫌麻煩,上下班還拎著本書;有的時候,碰到刁鉆、蠻不講理的客戶,態度稍微直接一些,客戶不滿意制造事端,領導就會說,你看你讀了那么多的書,一定會處理好的。
我,沉默不語。這個社會究竟怎么了,什么時候讀書,好像變成了一種錯誤。就如同英語專業出身的人,最容易碰到的事情就是,電視上播放英語節目,家里的親戚、朋友或父母馬上就會說,你給我翻譯翻譯。很多人會問,你讀了那么多的書,有什么用,頂不了吃頂不了喝。是啊,有的時候我也迷茫,我讀那么多的書,有什么用。
還是一樣,做著不怎么喜歡的工作,過著不怎么平坦的生活,寫著不怎么漂亮的文字。藝術,是需要天份的。我一直覺得,藝術家都是老天賞你這碗飯,你才能吃,就像不是所有寫手都能成為作家。
四
最近,一直連續地在讀亦舒的小說。幾年前,看過三四本她的書后,就沒在讀。去年開始,亦舒的書一本一本再版,我就一本一本買來看。目前,斷斷續續已經看了將近二十本她的小說。
其實,她的書看多了,你就會發現,作者的寫作風格基本上沒有變化。就像慶山早期的作品。很多時候,讀完亦舒的小說,回過頭來再去想,能夠回憶起來的故事,真的屈指可數。大多數,要讀個兩三遍才能記住個大概。有的,甚至讀完即便,也不記起來男女主角叫什么名字。
可是,即便是看完了就忘,我還是樂此不疲地一本接著一本。
亦舒的故事,大同小異。偶爾,也會看到不一樣的故事,驚喜地發現,咦,她也寫這樣的故事。但,大體上,對于女子的性格,人物的設定都差不多。
其實,我熱衷的,是她講故事的方式。讀她的書,很輕松,代入感很強。就像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之間最真實的對白。沒有華麗的文字描寫,沒有曲折的情節設定;有的是最樸實的語言和最直接的對白。
難怪,亦舒被認為是最會講故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