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宋明學者之講學事業
他們在野事業最重要的,便是所謂私家講學。范仲淹、王安石諸人,本想徹底廢止科舉,重興學校。程門弟子,多陷于禪學。宋學猶多近禪者,不在其講學之旨趣與內容,乃在其講學之風格與方法。象山教法,在于因人設教,直指本心。
而朱子則想選定幾部最重要的書本。先為此數書下明白確切的訓注。此亦源于二程。尤近伊川。此派可稱為“訓注派”。語錄派長于活的指點,訓注派則在使人有軌跡可尋。語錄派在于分別指示,各自參悟,故其精神向里,而無一定的格套。訓注派則向外求索,共同有一個自淺入深、由簡到繁的門徑與規模。
學校教育,漸漸轉移變成社會教育。于是乃有所謂“講會”之興起。茲將宋、明學者講學變遷,列一簡表如下。
一、私人寺廟讀書,如范仲淹、胡瑗等。
二、書院,此系私人學塾性質,如孫復泰山書院、周行己浮沚書院等。
三、州學,此系由私人設教漸變為地方政府之公立學校性質,如應天書院等是。
四、太學,此由地方學規制上推至國學,如胡瑗之主教太學是。
以上自私人書院至太學為一線,屬學校之進展。惟政治不上軌道,此線之進展即告終止。
五、私人講學之第一期:如二程。私人講學為學校之變相,與前一系統不同。
六、私人講學之第二期:如朱、陸。兩期之不同處,主要在同時所集門徒之多少,而影響及于其他。
七、私人講學之第三期:如陽明弟子之講會。此期講學與前期不同處,在完全脫離學校氣味,變成純粹之社會公開講演與集會研究性質。
與宋、明儒較近者,惟先秦諸子。惟先秦諸子,大率先受政府國君或貴族、卿大夫、諸公子之豢養,而附隨沾潤及其門人子弟。此為當時社會情勢所限。宋、明講學,則純系社會平民學者間之自由結合。故先秦儒比較傾向于上行性,即政治活動;而宋、明儒則比較傾向于下行性,即社會活動。
他們熱心講學的目的,固在開發民智,陶育人才。而其最終目的,則仍在改進政治,創造理想的世界。宋、明儒理論上的世界,是“萬物與我一體”。所由認取此萬物一體者,在我謂之“性”,或稱“仁”。在外謂之“理”,或稱“天”。
凡內在有一種相互共同的信仰,向外有一種綿歷不斷的教育,而又有一種極誠摯、極懇切之精神,自發自動以從事于此者,自廣義言之,皆可目之為宗教。宋、明儒的秀才教,大體以大群全體為歸宿,可謂一種“新儒教”。即先秦儒家思想之復活與翻新。彼輩與先秦儒不同者,以“理”字代替了先秦儒的所謂“天”。又為先秦儒所言心性補充了許多存養的工夫。
因此他們對于時代徒抱理想,而無法實現。他們對政治常是悲觀,或持反對的態度。結果政府為一輩官僚所盤踞。亦常敵視他們,屢興黨獄。而讓有名的東林黨來結東這一個最后的沖突。程伊川、朱晦庵皆列黨禁,王陽明亦幾不免。明代書院屢遭焚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