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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行為背后是什么?我們行動的意義是什么?
為什么我們要喝水吃飯?
為什么我們要逛街上網?
為什么我們要學習工作旅游?
當然是因為要消除口渴饑餓的感覺,要有趣,要成長……
再進一步問一下,
為什么要消除口渴饑餓的感覺?
為什么要獲得“有趣”?
為什么要獲得“成長”?
不妨這樣想:通過這些行為我們能得到的是什么。
答案真的很簡單。
所有行為都是為了:避開(或者減輕)痛苦以及獲得最終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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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不是嗎?
舉個栗子。
小時候我姐姐生病了,不愿打針,被我媽媽追了好幾條街。而長大后,每次發燒,她甚至會選擇打點滴,一點一滴地持續痛苦幾十分鐘。為什么?
我們知道,打針吃藥,甚至幾十分鐘的點滴后,疼痛感不適感會減輕。但是小孩子不知道,他們會認為,打針吃藥的痛苦是沒有目的的。
在小孩的世界里,打針吃藥就是“終點”,換言之痛苦就是終點。沒有目的地走向痛苦,當然沒有人愿意。只不過是長大了,我們知道,這些行為通向的是最終的快樂,那些痛苦都是暫時的。
再舉個栗子。
為什么很多成長的人說那些不務正業,整天去玩的人“幼稚”,不會去效仿?這些“幼稚”的人倒是覺得,自己過著的是無憂無慮(可能是暫時的)的生活。為什么選擇成長的人很焦慮,反而會選擇咬緊牙關繼續走下去?
兩種不同的行為,都是因為想要快樂。前者無憂無慮是因為他們覺得這樣快樂,后者焦慮卻堅持,是因為他們的快樂是在掙脫了成長憂慮后出現的。
再一次,
所有行為都是為了:避開(或者減輕)痛苦以及獲得最終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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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無憂無慮”不一定是快樂的,“焦慮”無疑是痛苦的,之后卻有可能快樂。那要逃避“真正的”痛苦和獲得“最終的”快樂,好像就有點讓人困惑了。
我怎么知道什么樣的痛苦才是暫時的,什么樣的快樂才是真正讓人自由的。
想想那些帶來“最終的”快樂的事情,以及中過的“暫時快樂而后痛苦”陷阱。
現在想想,高中時候解開過的難度系數大的數學題,真的讓人覺得很快樂,盡管思考的時候真的是“絞盡”腦汁。那種愉悅感,真的很難言喻。就像很口渴的時候喝下一杯可樂,既解渴還覺得更甜了。還有一種臆想出來的被神諭的感覺,覺得自己萬里挑一,就是那種“你咋不上天”的感覺。
另外一種“暫時的快樂”,我覺得用“看電影不買爆米花”來形容真的太合適了。不止一次,入影院之前,看看標牌,摸摸口袋,放棄了心愛的爆米花,以為快樂地省了錢。然后整場電影,每次聽到爆米花在別人嘴里吧唧吧唧的響的時候,心里好像被用毛毛掃過一樣,癢癢的。所以真的很想吃的時候,朋友,買吧。
解一道難度系數大數學題,對一個成績好的學生,從分值和效率來看,一般都不是為了取得更好的成績,特別是在做練習的時候,他們真正想要的,是解開題目后的快感。而這個看電影是為了什么呢,顯然是享受整個過程而不是省錢,所以真的很想吃的時候,朋友,買吧。
所以,總結一下的話,那些帶來“最終的”快樂的事情,都是因為滿足了“最初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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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需求,到底是什么呢?只是一種享受,一種快感嗎?
總結得最得人心的理論應該是以下這個了。(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
馬斯洛認為,人的需求像階梯一樣從低到高按層次分為5種: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的需求。前兩個是基本的生存需求,中間兩個是心理需求,而最后一個,自我實現自成一派。
而Tony Robbins發表的Why We Do What We Do演講里面,提到了6個需求:
1.確定性
2.多樣性
3.重要性
4.愛與聯系
5.成長
6.貢獻
根據二者的理論,我們的需求模型可以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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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滿足了基本需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的時候,我們才有了“確定性”,才有起點。
當一個人沒有辦法滿足基本需求的時候,身體的欲望和需要基本就把大腦填滿了。比如說乞丐,哪里有免費食物,就往哪里去。比如說難民,哪里安全,就往哪里去。沒有“確定性”,就不知道起點在哪,不知道從哪里開始。
這個階段的基本需求不能滿足,是沒有辦法更好地滿足下一階段的需求的,最好的證據之一就是,大腦會在糖類不足的時候減緩思考的進程。
中間一個階段,藍色部分是對應心理需求。對應Robbins的“多樣性”“重要性”和“愛與聯系”。
但是這個階段對人類是沒有限制的,對個人是有限制的。心理需求多種多樣,可以不斷發展,但是人可以感受的范圍是有限的,超出范圍就是所謂的“感覺超載”,超過某一極限,腦子就會一片空白,失去正常的功能。 比如說,牙科醫生利用這個發現,給病人帶上耳機,將聲音調大,一直到他沒有痛覺。
最后一個階段,自我實現的需求,對應“成長”與“貢獻”的需求,是無限的。成長是無限的,沒有終點的,正如我們可以付出的東西,情感,也是無限的。
有一個英語單詞,叫“calling”。我覺得這種自我實現的需求,就是對“calling”的回應和行動。無論是翻譯成“天職”,“使命”,還是“召喚”,個人認為都不能完全體現這個詞的魅力。
自我實現,像是從內心發出的一種召喚,也像是有一種宿命注定的“天職”,是神圣的。當一個人響應“calling”,像Robbins,救助幾十個國家的飽受饑餓的人,會覺得有一種發自內心的魅力,即使他松松垮垮的大衣,沒有刮干凈的胡渣也蓋不住這種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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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滿足每個層次的基本需要后,這里每個層次的需求都是并行的。每個人都在不同程度,又同時實現著不同的需求。
不同點在于:每個人的關注點和側重點不一樣,每個人實現這些需求的方式不一樣。
有些人最主要的需求是受到別人的重視,他們的一部分人會選擇努力獲得成就,一部分人卻選擇暴力,不惜摧毀自己的夢想來滿足這一個需求。他們的需求都滿足了,都獲得了相當程度的“快樂”。
但是如果我需要滿足擁有“歸屬感”的心理需求,又想滿足自我實現的需求呢?那還能快樂嗎?
最典型的就發生在情侶之間。拿《愛樂之城》來說吧,女主角最后選擇了追求自己的演員夢(自我實現),而放棄了和男友共同生活(歸屬感),這可能是最頻繁發生在身邊的電視劇情節了。但是到結局,女主也是快樂的。
為什么選擇摧毀夢想而選擇暴力,為什么選擇放棄暫時的歸屬感選擇追求夢想,這就是對不同需求賦予的價值大小的不同。
在上述情況下,“被重視”是更被需要的,道德就相對沒有那么重要了。追求自我價值是更被需要的,歸屬感也就可以暫時放在一邊了。
如果搞錯的次序,就會認為解難度系數大數學題為了得到高分,從而失去快感,看電影不買爆米花為了省錢,而減少了享受的樂趣。
所以,只有清楚自己“最需要的需求”是什么,才能更好地做出抉擇,學習怎么通過行為來獲得“最終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