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方法》讀后感
最近,趁工作之余看了朋友推薦的《幸福的方法》一書,顧名思義,這本書,是告訴你怎么獲得幸福。
幸福”是我們經常聊到的話題,也是我們每個人所追求的東西,相信我們都曾對自己說:我以后一定要幸福。但我們真的知道什么是幸福嗎?每個人對幸福的定義都不一樣?因為我們追求的東西不一樣,有的人認為獲得金錢就是幸福,有的認為獲得名利就是幸福,等等,這是幸福嗎?我認為不是,這不過是人心里對美好事物的欲望。
? ? ? 這本書的作者本·沙哈爾,是一位來自以色列的哈佛博士。這位博士學者用四種幸福模型來描述四種人生:享樂主義型”:為及時享樂而出賣未來的幸福人生,他們的格言是“及時行樂,逃避痛苦”,注重眼前的快樂,卻忽視了自己的行為可能帶來的任何負面后果;“忙碌奔波型”:他們認為此刻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實現未來的目標,痛苦的過程是獲得未來幸福的必由之路;“虛無主義型”:他們既不享受眼前的所有,對未來也沒有任何期望,對生命已經喪失了希望和欲望。“感悟幸福型”:不但能夠享受當下所做的事情,且通過目前的行為,他們也可以擁有更加滿意的未來。
? ? ? “感悟型的幸福”也可以稱作是一門科學,作者認為,幸福的定義應該是“快樂與意義的結合”。他說:“真正快樂的人,會在自己覺得有意義的生活方式里享受它的點點滴滴。”這就是幸福。我也這樣認為,幸福不單單是達到目的,滿足欲望,不是簡單的快樂,而是在于因為有意義而快樂,才是幸福。 所以讀完這本書,給我的感悟是,幸福首先來源于有意義的事,其次是在快樂中做到有意義的事。
什么是有意義,我覺得做有意義的事,有很多種。比如做一件有意義的工作,人名教師孕育祖國花朵,當一名人民軍人保家衛國,大到國家干部,小到環衛工作,都是有意義的工作,所以我們不論做什么工作都要看到他的意義,這也就不會心生抱怨,會更加積極地去做好這件事,才會獲得當下的幸福,積極地去做事才會獲得以后的幸福。當然有意義的事不全在于工作,更在于生活,比如生活中在贍養父母,教育子女都是有意義的事,甚至婚姻中珍愛另一半也都是有意義的事,只有你看到這些事的意義,才能更好的去做這些事。也才能在做這些事的時候體會到幸福。
什么是在快樂中去做有意義的事,就是快樂的工作,快樂的生活,這就要求我們在正確看待,和找到我們每個人的工作和生活的意義之后,掌握更多工作,生活的方法。比如學會學習,每個人天生都具備對學習的熱情,最成功的人都是活到老學到老的人,會學習的人在工作,生活中一定更有優勢,也會更快樂。又比如學會面對困難,在工作,生活中我們都會遇到困難,沒有人喜歡困難,遇見困難我們要學會怎么去克服他,戰勝他,我在遇見困難的時候,會先靜心思考,再找人虛心請教幫助。找到好的方法,我們才能快樂的工作,生活,而不是整天為了不能實現理想,不能達到目的而垂頭喪氣,怨天尤人。
最后,對于幸福,個人感悟覺得,千萬不要有:“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想法。雖然在生活中我們不能人人幸福,因為這不僅僅是自身的原因,還有社會環境的影響。馬克思說過,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個人離開社會追求幸福,是非常不現實的,而社會中現實的種種壓力,讓許多人失去幸福。現實中有許多時候我們追求的其實并非我們要的,只是迫于現實。所以我們要找到自己在理想與現實中的平衡點,努力去尋求自身與周圍的平衡,這樣才有可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