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走錯教室,上了一節烏龍課。
眼珠轉了一圈無意瞟向寫在黑板右上方的一欄獎勵生名單上。
看到徐莫庭的名字,猜測他名字的起由。
獻血的時候,安寧在獻血名冊上簽下朋友名字的時候,看到上面一格里有一個似曾相識的名字,徐莫庭,很漂亮的筆跡。無聊之際在旁邊的廢紙上描摹起這個介于行書和草書之間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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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堂的隔壁桌,在圖書館,在學校的路上,都會遇到。
如果說第一次遇見是事故。第二次遇見是偶然。第三次遇見是巧合。
那第N次遇見就只能稱之為緣分了。
而緣分是由人創造出來的,是徐莫庭創造出來的。
經常遲到的安寧同學好不容易有一天踩著鈴聲走進教室,卻在第一排又看見他了。安寧看著徐莫庭的視線逐漸在自己身上聚焦,然后對她說了一句——“你過來”。
高中同學聚會上看到徐莫庭,她才發現,原來徐莫庭是自己的隔壁班同學。
同學會結束的分別之際,徐莫庭問她,“我曾給你寫過一封信,你記得嗎?”
在命運的冥冥注定中,在最青春的年華里,他們彼此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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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徐莫庭的青春里,
從始至終都只有一個李安寧。
徐莫庭和李安寧的愛情里似乎沒有什么阻礙,是順其自然的緣分。
但
緣分一詞未免太過輕飄飄。
那封信送給安寧后無疾而終,
安寧沒有認出來自己,自己只是隔壁班未曾知道的同學,
再次找到安寧后,創造機會的無數次緣分
是徐莫庭六年的堅持,一往無前的執著和未曾忘卻的感情最終使這段感情開花結果。
小說里有這么一句話:一生至少為了一個人,忘了自己,不求結果,不求同行,甚至不求你愛我,但只求在我最美的時光里遇見你。
再好一點,遇到的那個人也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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