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輕狂的時候,宿舍里進行過一場關于愛情婚姻的對話。
“如果結婚,嫁給你愛的人,還是愛你的人?”
少女懷春,滿眼憧憬和期待。
“當然是嫁給一個我愛他,他也愛我的人。”正陷于熱戀期的姑娘回答。
其他人點頭。
“假如遇不到那個你愛他,他又愛你的人,怎么選?”
一陣沉默。
我說:“如果必須二者選其一,那就選愛我的那個人,因為他愛我,他會一直保護我,照顧我,處處為我著想,不會讓我受傷害。”
另一個姑娘提出了不同意見,“我覺得還是選一個我愛的人,如果不愛他,我又怎能忍受每天跟他呆在一個屋檐下,看著他挖鼻屎,聞他的臭腳丫子味。”
最終,大家各持己見,討論無疾而終。
選一個愛自己的人,也許終生,他對自己來說都是個陌生人,走不進對方的心,也傷了自己的心。
而選一個愛自己自己又不愛的人,何嘗不讓自己傷痕累累。
比如沈從文與張兆和。
初讀沈從文寫給張兆和的情書,感覺張兆和應該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一輩子走過許多地方的路,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云,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有了你,我相信這一生還會寫的出許多更好的文章!對于這些文章我不覺得驕傲,因為等于全是你的。沒有你,也就沒有這些文章了。”
一個浪漫多才,一個美麗多姿,本是神仙眷侶,被后人津津樂道的婚姻,卻是千瘡百孔。
最初,沈從文到中國公學教書,認識了學生張兆和,從此開始對她展開一系列的追求攻勢。但張兆和對他卻無半點感覺,把他同其他追求者列為一起,編名“青蛙13號”。
沈從文一封封情書不斷的送到張兆和手中,在張兆和的心中掀不起半點漣漪。
萬般無奈之下,沈從文請當時的校長胡適說情,可是張兆和并沒有屈服。胡適說“我知道沈從文頑固的愛著你”,張兆和回答“我頑固的不愛他”。
被明確拒絕,沈從文并沒有放棄,他到青島教書后,還是一如既往的給張兆和寫情書。
后來,他又親自到蘇州登門拜訪,張家人接受了他,后來張兆和也慢慢的接受了他。
從1928年相識,到1933年結婚,沈從文苦追了近5年,寫了不知多少封情書。
婚后,兩人也過過一段舒心的日子,只是這樣的日子沒過多久,在柴米中兩人的不合拍日顯。
抗日戰爭爆發后,沈從文輾轉南下到西南聯大教書,張兆和卻沒有跟隨。她的理由是孩子需要照顧離開北京多有不便,一家人都跟著沈從文會拖累他。
只是在戰亂年代,一次相別也許就意味著永不再見,張兆和還是獨自留下了,一個女人拖著兩個小孩子,日子過得很是艱難。
不管沈從文如何請求,張兆和總是找理由回避與沈從文的團聚,沈從文曾抱怨說“你愛我,與其說愛我為人,不如說愛我寫信。”
后來,沈從文回到北京,他患上抑郁癥,到清華園養病,在這最需要照顧的時候,張兆和沒有出現在他的身邊。后來的幾年時間里,兩人都不曾住在一起,沈從文只是到張兆和那吃頓晚飯。
此后很多年,兩個人仿佛陌生人,盡管沈從文還是愛著張兆和,張兆和卻離他越來越遠。
張兆和真正開始并愿意了解沈從文是在沈從文離去后,她為他整理書稿的時候。
她在《從文家書》后記中寫道“從文同我相處這一生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后來逐漸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壓是在整理編選他遺稿的現在……太晚了,為什么在他有生之年不能發掘他,理解他,從各方面去幫助他,反而有那么多的矛盾得不到解決,悔之晚矣。”
而這樣的理解,來自沈從文去世多年,如果他地下有知,該作何感想。
兩個人都是聰明人,也都是好人,只是在有生之年,沒有彼此讓對方過的舒心。
沈從文曾說過“有幸碰到讓你甘心做奴隸的女人,你也就不枉來這人世間走一遭。做奴隸算什么,就算是做牛做馬,被五馬分尸,大卸八塊,你也是應該豁出去的。”
而張兆和也曾經說過“如果被愛者不愛這獻上愛的人,而只因他愛的誠摯就勉強接受了他,這人為地,非有兩心互應的永恒結合,不但不是幸福的設計,終會釀成更大的麻煩與苦惱。”
兩個人都是對的,只是委屈了彼此。
選愛自己的人,或是自己愛的人,終究都會相互煎熬。
自己愛的人不愛自己,在這段婚姻里,愛的一方,只能使盡了渾身解數,希望從對方那里獲得哪怕是一個微笑,一個贊許,一句甜言蜜語,甚至把自己低到塵埃里。
愛自己的人自己不愛,在這段婚姻中,不愛的一方,把對方當成了一種負擔,處處想著逃避他,遠離他,不能忍受他的哪怕一點點過失,對他萬般挑剔。
兩情相悅,是終極的美好。
如不能兩全,也別固執的分成愛或者不愛,不愛的有可能慢慢相愛,相愛的也有可能慢慢不愛。
如非要做出選擇,那就選彼此愿意相互理解的,至少不討厭,至少能在瑣碎的生活中保持同步。
愿意了解對方的想法,愿意與對方共同成長,即使沒有愛的死去活來,那至少能夠相攜相助。
婚姻里,愛與不愛是一回事,彼此相處合不合適是另一回事。也許,合適的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