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很久之前,韓大爺寫過一篇文章叫《建議你去讀一讀那些閱讀量不高的文章》,那時候他已經(jīng)是簡書的紅人,當有讀者朋友看到他的一些處于榜首位置的“爆款文”,表示很喜歡,很激動,路轉粉的同時問他還有沒有更好的,還想看。
可是他卻建議甚至是乞求讀者朋友們,去讀一讀他寫的那些并不熱門的文章,最讓我感動的是他建議讀者去看一看那些“名不見經(jīng)傳”的作者,寫下的“無人問津”的文字。
因為簡書真的有太多太多認認真真碼字,卻得不到賞識的作者,他們不取嘩眾取寵的題目,而且只寫自己喜歡的文字,如果你用心地去閱讀,你會發(fā)現(xiàn)他們寫的特別深刻,令人深思。可是在雞湯和干貨文大行其道的時代,這些文字往往都無人問津。
02
我不記得自己是怎么翻到[文字怪人]的文章的,我只記得我看他的第一篇文章是《念念不忘是常常》,我被他寫的愛情故事深深打動,我覺得他對于人物、環(huán)境、感情的細節(jié)描寫特別細致和動人心弦,不自覺就會被他寫的故事給代入進去。
我發(fā)現(xiàn)他雖然是優(yōu)秀作者,而且每篇故事都寫得特別好,可是閱讀量和喜歡量都不高,我不禁替他感到惋惜,可一點也不妨礙我去膜拜一下大神,我給他發(fā)私信說:特別喜歡你的文章,我要找時間把你所有文章都看一遍。
就這樣每天打開簡書去翻他寫的文章已經(jīng)成為了我的習慣,他寫的文章依舊很好,可是看的人依舊很少,有時候我會因為自己辛辛苦苦寫的文章,甚至上了首頁也沒有人看時,跟他說這個苦惱,我問他,你不會在意嗎?
他總是輕描淡寫地跟我說,哥哥是過來人,早就看淡了這些,他內(nèi)心到底有沒有看淡我不清楚,但是他依舊寫自己想寫的故事,取別人可能不會點進去的題目,所以我覺得他是一個特別酷的作者,立志要向他看齊。
前幾天他寫了一篇叫做《安冉,瑰夏,鹿少年》的故事,整整一萬多字,我花了半個小時逐字逐字地去讀,發(fā)現(xiàn)他沒有一個“的得地”的用法有用錯。
我之所以會這么認真地看“的得地”這三個字的用法,是因為前幾天尹沽城在365訓練營做過一次分享課,提到過很多寫作者都存在這個問題,聽完他的那次課以后,不知道為什么我覺得特別羞愧,覺得自己以前寫的好多文章,都是些什么鬼。
他在分享課中說,日更是一個人勤奮的表現(xiàn),而我們勤奮的目的也許是為了上首頁,為了成為簽約作者,或者出版自己的書,但是他說我們永遠不要把這些當作自己努力寫作的目標,作為要想體面地吃文字這碗飯的人,我們寫作的上限只有一個,也永遠只有一個,就是寫出好的作品,持續(xù)不斷地寫出更多,比上一篇更好的作品。
他還告訴我們說,修煉自己的內(nèi)功永遠比外功更重要,而所謂的內(nèi)功就是魯迅、海明威、曹雪芹這些嚴肅文學的作家寫的作品,外功就是劉同、大冰、張嘉佳、咪蒙這些暢銷書的作家寫的作品。
03
剛開始接觸寫作的時候,我真的特別喜歡那些修煉外功的作者,我記得去年冬天劉同來我的城市開簽售會的時候。
那天晚上特別冷,還下著大雨,我以為在我們這樣的小城市沒有多少他的粉絲,可是等我到達那里的時候,人山人海。
而且大部分都是跟我年齡差不多的大學生,他的文章確實給我們正處于彷徨的年輕人很多的鼓舞,每次想要放棄的時候,都能想起他最火的那句話,你的孤獨,雖敗猶榮。
以前我也看咪蒙,是被她那篇讓她爆紅的致賤人給吸引過去的,可是后來我發(fā)現(xiàn)看她的文章我學不會怎么寫文章,畢竟我沒有她那么多奇葩的朋友,我也沒有她那種自嘲的資本。
無疑這些暢銷書的作家都是成功的,畢竟沒有多少人可以在他們那個年齡有這樣的成就,可是就像尹沽城說的,如果我們這些尚在學習的作者一味地去模仿他們,而不去寫出自己的特色,只有兩個結果,要么復制他們部分的成功,要么一敗涂地。
馬云曾經(jīng)說:
一個人的競爭力是什么?
別人可以拷貝我成功的模式,但不能拷貝我的苦難,不能拷貝我不斷向前的激情,這才是競爭力。
我知道就算馬云把他的發(fā)家史全部寫成暢銷書,供世人閱讀,可也不會有第二個馬云了。
所以我們應該多讀一些經(jīng)典文學和嚴肅文學的作品,那樣我們才會像一個傳統(tǒng)的手工藝人一樣去仔細雕琢自己的作品。
哪怕是一個小小的標點符號,一個簡單的動詞、形容詞,我們都應該仔細思考一下,用哪個詞好,哪個詞不好,而不是把過多的精力放在如何去討好讀者上。
04
每一個寫作者在無人問津的時候,都曾經(jīng)無數(shù)次動過要不要放棄的念頭。
以前在一篇文章中,我看到一個關于奧斯卡獲獎紀錄片《尋找小糖人》的故事。
文章中說,這個紀錄片的故事,看到一半的時候你會覺得是一個悲劇,可是看到最后你會發(fā)現(xiàn)這是一個美好的故事。
上世紀七十年代,在美國一個只發(fā)行了兩張專輯就被唱片公司解約的歌手羅德里格茲,他在美國賣出的不超過個位數(shù)的專輯被帶到南非卻受到瘋狂傳播與追捧,在那里他比貓王和滾石樂隊還要火。
而在美國的他,以給人修舊屋為生,在底特律夜晚的街角,同去酒吧的人以為他是一個無家可歸的人。
作者說,看到一半的時候,他一直在思考為什么真正有才華的人卻不紅呢?
在作者數(shù)年的編輯生涯中,他見過太多踏實寫作、文筆讓他欣賞的作者,反而不如那些浮躁貪名、胸點無墨,甚至以抄襲為生的作者“紅”。
作者最后還是堅持把紀錄片看完,看到后來那個不被賞識的歌手終于被人們發(fā)現(xiàn),被以最高規(guī)格請去南非開了演唱會,和他一同前去的女兒在下飛機時簡直無法相信,地毯、鮮花和豪車都是為他們準備的。
面對臺下激動到流淚的粉絲,羅德里格茲羞澀而淡定地迎接著晚來了二十多年的歡呼。
故事到了這里也許大家都會以為從此,那個歌手一定會變得特別紅,特別有錢吧,然而并沒有,在結束了演唱會之后,他還是依然選擇回到美國,過著以干體力活為生的日子。
雖然辛苦,但他卻過得特別開心。也許對他來說,紅與不紅,追捧或被無視,他的行為,始終都是遵從自己的內(nèi)心。
或許這就是比“紅”更值得驕傲的事情吧。
這個紀錄片的故事,讓我想起一段話說,永遠不要把自己的興趣變成職業(yè),只是興趣的時候,不需要任何人的點頭,你愛怎么唱歌、煮菜,愛怎么設計你家,投資股票,都是你自己的事。
可是興趣一旦變成職業(yè),你就需要遭遇每個人的點頭,興趣就會變成任務,那片樂園就會變成戰(zhàn)場。
對呀,對于很多人來說,寫作都只是象牙塔里的夢想,是需要現(xiàn)實去支撐的,也許未來的某一天,它會變成很多人的職業(yè),但是我覺得在這之前我們還是要遵從自己的內(nèi)心,寫自己想寫的,寫自己喜歡寫的,寫自己擅長的。
我發(fā)現(xiàn)寫到現(xiàn)在,我最開心的不是自己哪篇文章收獲了多少的喜歡量,而是有讀者因為看了我一篇文章,然后去翻我以前寫的文章。
即使閱讀量不高,他們也愿意去翻,愿意認真地去看,然后跑來告訴我,他們特別喜歡我的文筆,喜歡我寫的故事,并且告訴我一定要堅持寫下去。
我想這才是我堅持寫下去的動力吧。
寫作的過程也是認識自我的過程,審視自己,比什么都重要,只有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才可以走的更遠。
也許寫作成功的方法,就是堅持自己喜歡寫的,想寫的,然后不斷讀,不斷寫,不斷改正自己的作品,除此之外,別無它法。
有人說,任何人用十年時間,全神貫注、心無旁騖地做一件事情,都會成為頂級人才。
所以你做好了在寫作這條路上一腔孤勇,不回頭地走下去嗎?
無戒365極限挑戰(zhàn)日更營第3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