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偷過別人一本書。
去親戚家玩,年齡相仿的少年對我炫耀——嶄新的一本《故事會》。趁其不備,悄悄翻了兩頁,頓時被其中情節吸引。回家的時候快要到了,我想借回去讀,可是沒有成功,心里癢癢的,鬼使神差,就塞到衣服里帶回家。
當天晚上,大家都睡著了,我躲在被子里用手電筒看完那本書,心里惴惴不安,想著看完趕緊給人家偷偷還回去,。心里藏著小小的愿望,不要被發現才好。
第二天早上,聽見外面下著雨,我躺在床上發愁,不一會兒,聽見有人在跟媽媽說話。緊接著,媽媽就進門來問我,是不是拿了人家的書?
完蛋了!我當時完全不知所措,連怎么回答的都不知道。只記得媽媽把書還給人家的時候連連致歉,后面有沒有對我懲罰,已經不記得了。
后來到了初中學習《孔乙己》說,竊書不是偷書,我的臉皮是要紅一紅的。怎么不是偷呢?只要未經允許揣到了自己的懷里,那怕是書,也不應該啊!
可是,那個年代是多么貧瘠啊!口袋里的錢能填飽肚子就很好了,再想額外買書,想想日夜勞作的父母,算了,還是去書店里看看吧。
新華書店是最大方的,也許是國營的原因。書店里的兩個工作人員,自顧自的坐在一起聊著家長,我和其他來竊讀的人,就坐在長長的書架后面,拿著自己喜歡的書,一目十行的看下去。那個年齡,只是貪看情節,想著趕緊看完,下次再來,書還不知道在不在了。
高中的時候,學校旁邊有賣輔導資料的書店,當然店里顯眼的位置,擺著是娛樂周刊體育雜志之類的。
課間休息時間較長時,大家就成群結隊去逛書店,男生翻的是軍事體育。后來我在班里男同學桌子看到關于武器,潛艇之類的雜志,可惜看不懂。倒是看了一篇感慨足球明星退役的文章,引用了唐詩宋詞來抒情,將那位AC米蘭的球星比做劍客——一劍光寒十四洲;比做納蘭——家家爭唱飲水詞,納蘭心事幾曾知?我為其傾倒,用了一個晚自習的時間抄在本上,還在日后的早讀時間,不斷誦讀。
女生大多去看娛樂消息。還記得當時好友最愛鄭伊健,但覺得邵美琪很丑,雜志上登出他倆分手的消息,她開心了很久。我那時最討厭的消息就是任賢齊翻拍金庸古龍的經典,自己主演,感覺自己心中的英雄都被他糟蹋了,還白瞎了那么多美麗的女孩給他陪襯。
現在想想,真單純啊!有次書店里擺出了金庸的點評版,是馮其庸點評的。我興致勃勃去讀,費盡腦汁,背下最精彩的,回去寫在日記本上。到現在,只記得“奇才天下說金庸,帕米東來第一峰”這兩句了。
后來上班,拿到工資最開心的事,是可以買自己喜歡的書了。但是,有些暢銷的快餐書,覺得買來不值,還是想去書店竊讀一下,可是現在的出版商想出來更好的辦法,在書籍表面包一層薄薄的塑料。四角密封,只能看看封面了。
不過,現在的孩子,都是“大款”。我就見許多孩子拿著嶄新的,網絡小說出書版,還不時更換新的。不必估計也不屑去“竊讀”。
我還真挺羨慕的,幸好手機閱讀也挺方便的,我們也趕上了好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