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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周嵩律師 15618526779 ,上海千頌律師事務所,6年風控經驗,豐富的訴訟及非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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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三令五申禁止學校亂收費,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學校以各種補課費的名義向學生收取費用的情況比比皆是。但是對于正常教學活動之外的額外補課,多數家長為了不得罪老師,被強制推銷的補課費也就接受了,但是,學校收費的動力很足,各種花樣翻新的收費絡繹不絕,比如,最近發生的這件事。
??? 根據華商報榆林訊,綏德中學高三年級的家長接到電話通知,學校將于11月2日在學校操場為高三學生舉辦“成人禮”,家長務必到現場參加,在成人禮之前還要開家長會。學校通知每人至少要交500元。
“高三年級一共有22個班,除兩個補習班,其他20個班共有1000多人,每個人交500元,總共就有50多萬。
最后家長們在半逼迫半無奈中紛紛交上了自己的銀子,并且每人交了多少錢還被詳細記錄在冊。
那么這個所謂的“助學助教費”是個什么東東呢?學校這樣的做法有問題嗎?
按照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學校未按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收費項目,屬于違規收費,不但要退還所收費用,而且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還要并要予以處分,對學校則要予以處罰。
但據校方的說法,這些收費情況學校并不知情,而是老師們自己的個人行為,校領導很聰明,想把自己的責任推干凈。而如果真是老師們的個人行為的話,頂多把錢退還,參與的老師人數眾多,可能找幾個老師出來作為典型進行處分,某個領導以管理疏漏被警告批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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