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戀是混蛋,這么說的時候我沒有一點怨念,畢竟年少時給的溫暖,可以放大萬倍掩蓋所有傷害和不眠的眼淚。
那一年我十七歲,剛剛從高二輟學回到小縣城的私立中學里復讀初三,充滿了孤單與不情愿。
那時的我,自以為孤獨并特立獨行,看不慣很多人,睥睨一切,無比驕傲,沒有依靠。而初戀十六歲,也是個叛逆的少年,混世并且混的風生水起。
我們是同班同學,最初我看不慣他幼稚的張揚,但也有了深刻的印象。
多年以后再回憶最初的交集,真的如光影掠過,記憶模糊。但無疑,我們都是班里備受矚目的人物。
那時我也算是個小小才女,在班級里寫的每篇文章都被當成范文傳閱,成績穩居第一,身邊總有一個長得還算帥氣的男生跟班,有八卦可傳。所以,那時初戀那幫人也愛在下晚自習后跟在我后面,調侃一番。如果說這也算接觸,那這該算是起點。
后來,不知怎的漸漸相熟絡,我,初戀,表妹,初戀好友(都是同班同學)四人達成了食堂打飯共識。他們打飯,我和表妹刷碗。高效率的運作,讓我們多了一些操場散步的時間。那時我對他的印象早已改觀,原來看起來放蕩不羈的人心思單純,待人真心。
真正喜歡上他的時候,是在元旦晚會上。學校重視元旦的程度不亞于國家重視新年晚會。學校規定每個班級都要組織各種活動,買各種零食,師生互動并且可以自由狂歡。我們買了很多彩紙、彩燈裝飾,晚上八點的時候點亮,整個班級便充滿了綠色、橘色的光。老師提前刻好了音樂光盤,放在DVD里,初戀那時候上臺唱了一首歌,臺下人群嬉鬧而他獨自安靜,我看著他認真的眉眼,心中開出花來。
此后我便主動對他好,在周末的下午幫他復習功課,把所有零用錢都拿來買零食偷偷放在他抽屜里,一切我都做的理所當然。或許他也早已對我暗生情愫吧,在某一個午夜,他悄悄打來電話,說,我喜歡你。學生時代的感情真的毫無雜質,毫無猜疑,所有的喜歡不喜歡都是放在明面上,一片冰心。
那時的我,抱著手機,躲在被窩里,心花怒放,徹夜歡喜。
當時我們都住校,學校不許帶手機,但是初戀動用各種人脈,給我們倆都拿了一個。然后在每天晚上12點的時候給我打電話唱情歌,他知道我喜歡他唱歌的樣子。每次接電話我都小心翼翼,因為舍友都熟睡了,所以我不敢吱聲,我們約定,我不說話,他唱完3秒后再掛斷。但他總會先說一句,“寶貝,晚安。”他告訴我,“晚安”就是我愛你的意思。那時候的我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中,并且對這個習慣久久不能釋懷。直到我們分手后,我也求他再給我唱一首歌。他說。什么歌?我說,徐譽滕的《做我老婆好不好》。他說,我不會。那個單純果斷的少年呀,做事永遠這么利索,連糾纏的機會都不給我。
初戀脾氣也挺大,生氣的時候甚至會推倒全部的桌椅,每次他生氣的時候我都小心翼翼。有一次我同桌說,你去問他米老鼠和唐老鴨是誰?我單純地問了,然后初戀扭頭就走,自此不再理我。我害怕了,但依然驕傲,只是每天用塑料管子折5顆星星讓同學傳給他,算是示好。第七天的時候,我折好了星星,但直到下了晚自習都沒找到機會給他。于是,我便悄悄跟在他的身后,走到寢室樓下拐角處,他突然停下來,轉身,伸手。我把一直攥在手里的星星放在他手中,而他抓住了我的手。
這件事就這么不了了之,后來我才知道米老鼠和唐老鴨是他和前女友的網名。我不知道他曾有女朋友,更不知道是因為我他們才分手,同桌是初戀最好的朋友,他在惡作劇,我卻依然蒙在鼓里。
少年的愛情真的很純粹,愛與氣都表現的毫無遮攔。而我在小小年紀,甚至就想到了白頭偕老的詩句。我知我成績好,未來可期;他,心不在學習上,似乎未來無望。所有人都覺得我們不配,但我卻篤定著,他日當戶理紅妝。
但,所有的堅定好像都敵不過,流言蜚語與人心叵測。高一的時候,我進了市里重點高中實驗班,他依然在縣里讀高中。為著未來,我管他很嚴,不許他喝酒混世,不許他上網打游戲,不許他不接電話。卻在開學一周后聯系不到他,我存了很多他朋友的號碼,一一打過去,都找不到人甚至被其中一部分人罵,無比委屈。午夜一點的時候他打過電話來,我怒不可遏哭著說分手,然后關了手機。
三天以后,他就換了女朋友,曾經隔壁班的張揚女生,我不喜。
初戀給我的解釋是,在他失戀的三天,最痛苦的三天,是那個女生陪著他。他說,我們終將不是一路人,你不要糾纏了。
可我怎么能不糾纏?我懷念午夜十二點的歌聲;懷念他在所有人面前對我公開的維護與吃醋;懷念暑假他不遠千里輾轉客車貨車只為見我一面的樣子。
我每天每天打電話過去,初戀不接;發好多信息,他也不回,甚至有時候還會被他的新女友罵,不要臉。我始終堅持著,要見一面。
終于,初戀同意見面。我在一個周末動身,買了好多東西抱在懷里,在我們經常走過的橋上等他下晚自習,自尊心讓我告訴他,我只見你一個人。可恰巧的是,他坐出租車接我,車剛好停在我的腳下,下來一幫狐朋狗友,甚至還有一個女生,他正在跟那個女生打情罵俏。我頓時淚流滿目,抱著東西跑開。一個人坐在河邊哭,終于還是在午夜開了手機,告訴他,我在哪里。
見了面,我一句話不說,因為一張口,就會哭出聲來。我不允許自己那么脆弱,所以所有的交流都靠寫字。沒錯,當時高中壓力下的我,去挽回依然帶著練習冊和紙筆。
后來,他帶我回到他租的房子里,我不介意和他單獨一屋,但我沒想到,屋里還有一對男女,他們睡地下,我們睡床上。這樣的不尊重與羞恥讓我無法忍受,但我依然沒有表現出不滿。因為哭泣,我的嗓子啞了,聲音苦澀。關了燈后,改換用他的手機打字,邊打邊哭,尊嚴掃地。我問他,你記不記得你給我的承諾?他想了一會,然后按下三個字:不記得。
那一刻我眼淚洶涌而出,差點止不住地嚎啕大哭。對著窗戶,努力壓抑著,告訴自己,不能哭出聲,會打擾另外兩個人睡覺。初戀可能不忍心了吧,畢竟這時距我們分手只有兩個月,他抱著我說,別哭了,等一年好嗎,我得給她一個交代才能分手。我說,好,十年我也等。
然后初戀熬不住睡了,我自己坐在窗邊,想著初戀最初不讓我碰他手機的樣子,突然想看看他的聊天記錄,然后發現他的女朋友說:你這次最好擺脫掉她,煩不煩啊每天。初戀回:放心吧,我也很煩。
我瞬間絕望,覺得那個一年的承諾多么像個笑話。我的尊嚴,低到塵埃里,換來一場空歡喜。
然后我起身去水龍頭洗了把臉,收拾東西準備離開。初戀醒了,問我去哪里,我說我偷看了你的手機,他輕輕笑了一下,說,隨你。
我就這么走了,邊走邊哭,然后差點掉在那片新開挖的地基里,蹲在滿是泥土的地基旁邊我終于嚎啕大哭,原來我以為的認真的愛情,就這么不堪一擊。為什么小小年紀,就學得如此多的惡習?
哭夠了,我打電話找來縣城的同學,去她那里睡了一天一夜。然后去了避風塘,那里有許愿墻,我們曾寫過愿望。但也許時間久了,我始終沒找到我們的紙條,卻陡然看見初戀瀟灑的字跡,貼在我頭頂上,對他現在的女友說:我愛你。呵呵,只見新人笑,哪聞舊人哭。我頂著周圍人異樣的眼光,站在高腳椅上把那張字條撕的粉碎。
十八歲,我的愛情就這么灰飛煙滅。夢醒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