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S6新增了let命令,用來聲明變量。它的用法類似于var,但是所聲明的變量,只在let命令所在的代碼塊內有效。let不像var存在變量提升,即變量一定要聲明之后才能使用
2、塊級作用域
ES5只有全局作用域和函數作用域,沒有塊級作用域
3、變量的結構賦值
var[a, b, c] = [1, 2, 3];
4,ES6中不再像ES5一樣使用原型鏈實現繼承,而是引入Class這個概念,聽起來和Java????中 ? ? ? ? ? 的 面 向對象編程的語法有些像,但是二者是不一樣的。
5,ES6中的函數定義也不再使用關鍵字function,而是利用了=>來進行定義;
6,ES6中可以設置默認函數參數,如function A(x,y=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