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在簡書上看到一個簡友發了一篇關于拾荒老人的文,感觸頗深,在慨嘆了一番人世冷暖后,也不由想起了自己與拾荒的那些事兒。
且許我與你慢慢道來。
與一個拾荒者的故事
小學的時候,學校外面有一個年輕的拾荒者。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事實上很少人知道一個拾荒者的名字——但是不知道為什么,也不知道從哪天開始,孩子們開始“永斌,永斌”地叫他。后來,大家都這樣叫了。
四合院的孩子告訴我,永斌是個傻子。
他們還說,沒錢的時候找永斌,他會給你錢。
有一次,他們給我示范,幾個孩子竄過去,離他三步遠:“永斌永斌!給錢給錢!”
他從垃圾堆里抬起頭,看著他們破口大罵。
他罵人的時候很兇,眉頭緊皺,嘴巴快速地一張一合,手里拽著一個空瓶子,甩來甩去,似乎隨時準備扔過來。
我下意識地往后退一步,雖然他根本沒看見我。
那幾個孩子嬉笑著,絲毫沒有害怕——他們習慣了永斌這一套——于是他們重復著:“永斌永斌,給錢啊給錢,五角,就五角!”
永斌還是在罵罵咧咧,聲音卻小了,過了一會,他邊罵邊從衣兜里掏出一把零錢,抽出一張皺巴巴的五角,丟了過去,我終于聽懂了一句話——“滾吧滾吧,拿著錢就滾。”
他們撿起錢,蹦蹦跳跳地跑到我面前炫耀——小學那時候,五角是一筆數目不小的零花錢。
歡歡喜喜地吃完了零食,他們卻開始攛掇我去要錢。
回想永斌那副兇巴巴的模樣,我哪敢去,便連聲拒絕。
他們不停地鼓動著我:“他就是做做樣子,他不敢打你!而且你是女孩子,又是第一次找他要錢,他不會罵你的!”
我還是不肯,他們便問:“想吃零食嗎?”
我猶豫地點了點頭。
他們異口同聲:“想吃零食就去要錢。”
原諒我小時候就是個吃貨,我最終說服了自己,磨蹭地走了過去。
我正猶豫著怎樣開口,有個小孩大叫了一聲。
“永斌!”
永斌抬起頭,朝著那個小孩大吼:“叫什么叫!”
那孩子指了指我,大聲回道:“她找你要錢!”
永斌把兇巴巴的目光轉向我,我嚇了一大跳,差點掉頭就跑。
但我小時候是很要面子的,我想如果就這樣跑了,那多丟臉啊,而且零食也泡湯了。于是我硬著頭皮喊道:“永斌……”看著他兇惡的目光,我連忙弱弱地補了一句“叔叔”,也不知道他有沒有聽見。
他還是含糊不清地罵著,語氣卻沒那么沖,倒像是一個人在那兒自言自語。
我直直地站在那兒,丁點兒都不敢動。
只是一小會兒的時間,他突然不說話了,我想可能是他剛剛把想罵的話都罵光了。
他又掏出那把零錢,又抽出一張皺巴巴的五角,在我歡歡喜喜準備撿錢時,他卻換成了一張一元,扔了過來,還是憤怒地罵著:“滾吧滾吧!”
我受寵若驚,急忙撿起錢,轉身往回跑,驕傲地朝他們晃了晃手中皺巴巴的一元錢。
他們歡叫著,簇擁著我往小賣部跑。
不知道為什么,我突然回了頭,正好看見落日的余暉打在他身上。他立著身子看著我們。
也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我竟然看見他唇角有如那抹夕陽一樣溫暖的笑意。
我回過頭,有些愧疚地問道:“我們這樣做是不是不太好,他都是撿垃圾掙的錢。”
他們不以為然:“怕什么,反正他是個傻子。”
我再次回頭看他時,他已經彎下腰去翻垃圾了。佝僂的身影像一個打翻的碗,盛著的寂寞卻沒有倒出來。
小時候的我還不懂什么叫同情,那一刻只是特別心酸。
后來我再也沒找他要過錢。
再后來就很長時間也沒見過他了,聽大人們說,他去另一個城市撿垃圾了。
他一直都是孤單一個人。
我一直都在想,如果哪一天我有幸遇見了他,我一定要陪他聊天,很久很久。
我的拾荒生涯
01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高中是一個喜歡收撿廢品的怪咖。
還曾經得過一個“美稱”——破爛耙。
我幾乎什么東西都搜羅。
同學丟棄的廢物瓶,如喝完酸奶的玻璃瓶,精致的香水瓶,我總是恬不知恥地要著,然后把它們堆在我的書柜上,好看的就弄成彩虹瓶,不太喜歡的,就用來養幾只蟑螂……
地上掉落的別致的樹葉,常常被我小心地揣進懷里,帶回寢室風干作書簽。
絢爛的糖紙我也會撿著,當書簽也行,蒙在眼睛上玩也行。最喜歡的是圣誕節,那些幾塊錢一大把的糖不僅好吃,糖紙還很好看。
后來發現我喜歡搜集糖紙,前后桌吃完糖就把垃圾往我桌上扔了,倒是毫不客氣。
閑著沒事的時候,我喜歡去操場溜達溜達,看看有沒有遺落的“寶物”……
但是我是一個很有原則的拾荒者——我不撿錢和特別值錢的東西。我不是想說我拾金不昧,只是因為我是一個很懶的人,我不想彎腰去撿一些無趣的東西。
我常常繞開它們,像避開一條死蛇。
02
當然,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我也撿書。(突然發現撿書和簡書同音,哈哈)
這個難度有點大,路上掉的書往往不敢要的,怕主人擔憂——我是一個愛書的人,所以不奪人所愛。
我喜歡去舊書攤上“撿”書,價格便宜,還富有年代感。我一直堅信,每一本舊書都有自己的故事,可能是搬家萬不得已被賣掉的,可能是為了學習被父母強制扔掉的,也可能是主人不小心弄壞了幾頁重新買了一本新的……像撿回流浪的貓貓狗狗,我把它們抱回家,耐心地去傾聽它們自身的故事。
要說真正意義上的撿書,是在讀高三的時候。
沖刺復習那段時間,很多人開始丟書——教科書,教輔資料,試卷,雜志等……開始我還會秉著一顆學習的心,撿一些教輔什么的,后來發覺自己一點都沒翻過,終于承認自己不好這一口,便改行搜羅雜志。
高三嘛,壓力大,一本《意林》或者《讀者》全班輪番搶著看,看完就扔在教室后面的課桌上,閑著沒事或是上課罰站時就偷偷翻上一翻。久而久之就堆了一大堆了。
到復習后期,基本上沒人對那堆雜志感興趣了,班干部問要不要把它們扔了時,全班沒人吭聲。
我開始躁動起來,終于有一天晚自習放學后,我按捺不住內心的躁動,把它們都搬回了寢室。
擔驚受怕了好幾天,大家卻完全沒有察覺到教室有何異常。我也漸漸忘了這茬事兒。
直到有一天一個同學突然問了一句:“咦,咱教室的雜志呢?”
我心跳加速,臉紅不已,剛想承認錯誤,老高卻進來了:“現在看啥子雜志!還不去復習,有雜志都跟你丟了!”
那同學灰溜溜地回了座位。
我松了口氣,同時從老高這句話中我聽懂了兩個意思:
一,我把雜志抱回寢室,實際上是造福了一個班的人,我給他們提供了良好的學習環境。
二,雜志影響學習。也許我和我閨蜜高考時都沒考好,是因為我們一回寢室就抱著雜志啃的緣故。
不知道怎么,后來大家還是知道了我“罪魁禍首”的事實,雜志的主人“嚴厲”地批評了我之后,又送了我一堆雜志,嚇得我以為她今天出門又沒吃藥。
03
難以啟齒,我的抽屜里面全是一堆雜亂的“寶物”。往往我找東西要找半天。
書柜上除了書,也全都堆滿了瓶瓶罐罐。
現在都記憶猶深,畢業搬離寢室時,最底下的一排全是“六個核桃”的空瓶,還頗有一番氣勢。
那些罐子,當初弄了一個筆筒后就不知道用來干嘛了,卻又舍不得扔掉,就一直屯著。
猶記得,臨走時媽媽兇狠的目光瞪掉了我伸向它們的手,那眼神很直白地告訴我:你要是敢把這些廢品搬回家,我連同你一起扔出去!
我“呵呵”地訕笑著,聳了聳肩,其實賣廢品還是值幾塊錢的,倒是便宜宿管阿姨了。
臨走時,好多收藏是帶不走的,彩虹瓶,蟑螂小屋,一堆鵝卵石……都默默地心疼了好幾遍,放在窗臺上,聽候阿姨處理。(至今都覺得阿姨撿了我這么多收藏,真是太幸福了!)
但是搬離宿舍時還是很開心的,丟了一些收藏,卻也撿了不少。那個時候,每個寢室門口堆滿了廢品。我慢慢地挪步經過每一個寢室,像是一個體恤民生的市長,高傲地邊走邊觀察著,推了推“金框”眼鏡,飛速地鎖定目標,左右環視,沒人時立即化身一個心虛的小賊,飛快地撿起心儀的東西——然后,恢復市長身份,繼續巡邏。
廢品實在有點多,我便開始挑三揀四起來,最開始還撿些筆記本,小瓷器什么的,到最后挑剔得只撿書了。后來撿書也有講究了,新的厚的雜志什么的都不要,就要那種舊的名著或文學。
那時候,我在宿舍樓里上躥下跳,抱著一大堆書回到宿舍,那感覺,就跟窮了好幾十年的乞丐突然抱了一大包錢一樣驚喜刺激。
最有意思的是,我曾經在一堆廢品中搜羅到了一本日記!
這東西能亂丟的嗎?身為每日寫日記的一員,我油然升起一股恨鐵不成鋼的意味。
于是,我忐忑不安,做賊心虛,臉紅赤耳地看完了一個花季少女的暗戀情史,羞的不行,好久才平復內心的激動之情。這時,什么有關道德隱私的觀念全回來了,我心虛不已,于是又悄悄地把它扔回了原來的地方,回來時一直在心頭默默念著:“我不是故意看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拾荒生涯中想感謝的兩個人
一直都很喜歡三毛,她不按常理出牌的性子,說走就走敢闖敢游蕩的膽識,追求浪漫熱愛生活的習慣,以及她特立獨行的文字。
當然,還有她對拾荒的鐘情。
都已經忘了,是在喜歡上三毛之后愛上了拾荒,還是愛上拾荒后發現三毛也有這個愛好而更加喜歡她。
至少是三毛,讓我覺得拾荒也是一件浪漫的事,是一種可以被當作理想,是可以讓生活更加多姿多彩的愛好。
也很感謝我閨蜜,在我撿書生涯中對我的大力支持。哈哈,其實說支持太夸張了些,應該叫“不嫌棄”。因為后來我認真地想了想,如果我是一個正常的人,而我唯一的室友天天帶些破爛玩意兒回來,我肯定毫不留情地一腳把她踹出去。
她能夠忍受我這個臭毛病,還能習以為常,真是委屈她了。
至今我還記得,我閨蜜臨走前跟我說了一句特別溫暖的話——以后我會跟你寄東西來,寄我們寢室的廢品。
我當時想了想,居然覺得還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