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雜記(五) -從達芬奇的秘密談起



我這個人讀書太雜,以至于聽講座也很雜,雜著雜著就想寫些東西,于是就有了這個講座雜記,這雜記沒什么系統的思想精神,純屬閑來自娛,但其中問題也依然困擾著我,如您能指點一二,也請不吝賜教,呵呵~

《無為而治》 方爾加

一、什么是無為而治?

方爾加先生的解釋:“老子說過“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道按照道來做,那就是無為,無為才能無所不為,作為統治者,你要守著無為而治的原則,這樣萬物可以自我化育,萬物可以自我運行。老子還說過這種話,“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我無為,我做到了無為,老百姓自我化育,該種地種地,該休息休息,該做什么做什么,自我化育,自我生產,自我繁殖,自我休養生息,所以“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你不要老是今天想做這個事情,明天想做那個事情,老在老百姓所要求的之外,老百姓的生活之外,老想再附加做一些事情,用不著,你好靜,老百姓自我端正,用不著你去糾正老百姓,你別怕老百姓不端正,用不著你去端正,你只要靜止在那兒,老百姓自己就端正了:“我無事而民自富”,你不用再做什么其它的工作,在老百姓的生活之外,你不用再更多地要求做其它的事情,老百姓自己就能夠恢復經濟,自己就能富裕起來:“我無欲而民自樸”,你沒有欲望老百姓就樸實,你欲望越多,那么老百姓呢,他就不樸實了,他就越來越耍滑頭。那么老子還說過這種話,說“圣人常無心,以百姓心為心”,圣人也不要在老百姓不要在社會的人民的內心之外,人民的想法之外,人民的意志之外,再有什么其它跟他們不一樣的想法,你的想法應該跟廣大民眾,跟社會,成員之間的想法應該是一致的。所以說,圣人常無心,以百姓心為心,這是老子的思想,那么黃老道家把這種思想拿來了。那么漢初實際上用黃老道家的思想來進行它的治理,來進行統治這樣一種思想。”

無為而治只是一個非常籠統的治世思想,如果真正達到無為而治,那就是無政府主義了。在物質沒有達到充分充足的情況之前,根本不存在什么無為而治的可能,所謂的“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當真如此,還要政府國家警察干什么,漢皇應該主動退位,解散朝廷,大家自己跟自己玩就好了,這其實根本不可能,社會需要秩序,而秩序的延續和掌控需要國家機器和法律的保證。所以無論古代還是現階段的任何國家社會,都不可能達到無為而治。其實當時所謂的無為而治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不過是寬和的政治氛圍,盡量改變秦朝以來苛政留下的弊病。是對建國初期國家百廢待興和國內外憂患所采取的一種懷柔政策,這在后來諸朝開國之初都有顯現。所以就方爾加先生所提出的文景和呂后的外交政策和對內政策上都是忍讓的懷柔行為,并不是無為的行為,是就現階段國力分析而做出的必要退讓。如當真無為,稅收不要,那給冒頓單于的貢物從何而來?民眾自發送來的?

二、蕭規曹隨的危害

蕭規曹隨:司馬遷著《史記》·卷五十四·〈曹相國世家〉:“參代何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惠帝怪相國不治事,以為‘豈少朕與’?……參免冠謝曰:‘陛下自察圣武孰與高帝?’上曰:‘朕乃安敢望先帝乎!’曰:‘陛下觀臣能孰與蕭何賢?’上曰:‘君似不及也’。參曰:‘陛下言之是也。且高帝與蕭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參等守職,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惠帝曰:‘善。君休矣!’……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顜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凈,民以寧一。’”

蕭規曹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第一、這里面的如真如曹參所言,要其何用?不如廢掉宰相之職好了。大法不變不代表著政府就什么也不做,如果宰相什么也不管,下面臣子也什么都不管,那國家機器其不成了一堆只吃飯不干活的家伙?如果司馬遷不是用形象手法表現曹參的政治主張,那么關于曹參的這番話我只能看作是一個對自己玩忽職守的一種托詞。第二、就是這個歷史事件對以后中國歷史造成極壞的影響,成為守成一派的經典例子。任何一個統治者(非開國)在他有生之年都不敢說自己強于父祖之輩,那么代代守成,國何以發展,以致國家固步自封,從此不前,而改革者多沒有什么好下場,以致今日之時,都會出現如“兩個凡是”的可笑言論的出現,不能不說蕭規曹隨的危害之大阿!

20世紀理論物理學的主旋律-楊振寧

雖然是學物理的出身,但是對于前沿物理科學的認識還是不夠的,聽聽楊振寧先生的課還是很有幫助的,最起碼了解到物理學在上個世紀的發展情況。呵呵,其中楊振寧先生提出一個非常有趣的說法,那就是關于數學方面的看法:“我覺得特別值得給大家提的是對稱相位因子和纖維叢的觀念,等到物理學家對于相位因子非Abel比較從實際的出發,多了一些了解以后呢,忽然發現到原來在七十年代,整個的數學結構與數學家已經發展了二三十年的一個觀念,叫做纖維叢是有密切的關系。我個人第一次了解到這兩個有關系,是因為在1968年、1969年前后我在Stohg ?Brech教廣義相對論的時候,我就寫了一個方程式,叫做Rieman ?curtcnre,這是廣義相對論里邊也是Riman ?Geomely基本的觀念。我把那個觀念寫在黑板上了以后,忽然發現原來這個方程式跟二十多年以前Mills跟我在1954年所寫的非Abel規范場的方程式很像,所以下課以后我就仔細去研究到底有多么像,研究清楚了以后發現它不是像,它根本就是一回事情,只是要把一些觀念稍微改一改,改了以后就完全一樣了。所以我就去找了一個當時Stohy ?Broch的數學系主任,叫做J·Simance,他當時是一個很有名的數學家,我告訴了他這些事情,他說這些都是纖維叢,我說什么是纖維叢呢?他就給了我一本書,這本書是一個叫做Stinront的人寫的,非常有名的一本書,所以我就拿回去看,看了以后呢,不懂,因為這個數學家的語言現在非常之干燥(枯燥)。所以后來有一次在南朝鮮一個演講里頭我就講了這個故事,我說現在這個數學書只有兩種,一種你看完第一頁你就看不下去了,還有一種你看完第一句話你就看不下去了。不過非常驚人的,這個看不下去的纖維叢等到后來我了解了以后,確實是把規范場的精神給它吸收進去了,而這個發展從數學家的立場講起來是非常自然的。所以這個數學跟物理的關系是一個非常微妙的關系,可是有不同的價值觀,有不同的傳統。而纖維叢的觀念引進來很自然地就把拓撲學引進到物理里頭。拓撲學是二十世紀的主流數學之一,可以說是以前的數學里頭沒有這個主要的觀念。”其中那個“現在這個數學書只有兩種,一種你看完第一頁你就看不下去了,還有一種你看完第一句話你就看不下去了。”非常的經典,堪稱物理學家對數學喜愛的程度,呵呵~這是開玩笑拉,其實無論是物理學還是現今的計算機學,在我看來都依靠著數學,有強大數學背景的人才能在這兩個學界混得好,甚至很多數學家本身都是這兩個學界的杰出代表。數學素養的重要在中國的今天已經逐步被淡化了,三門主課中雖然還有數學,但是其余兩門都是文科的代表(語文自不必說,但因為作為與中國人母語同等待遇的表現一直使我疑惑不解。)。個人以為加強中國國民的數學素養是很重要的,放棄了數學就等于放棄了未來。如果說中國教育真的要平衡不如搞四門主課,語數英+自然(自然就是化學與物理的綜合),呵呵~

萊奧那多·達·芬奇與意大利文藝復興-田時綱、呂同六

萊奧那多·達·芬奇是我非常崇拜的人,我覺得中國的張衡可以與其并稱。他的卻是個天才:“他是許多新興領域的開路先鋒。在哥白尼創立日心說之前,他就否定了地球中心說,認為地球是繞太陽運轉的;在牛頓發現萬有引力之前,他提出了重力法則;他畫的解剖圖極其精確,甚至可與解剖學鼻祖安德烈·維薩里繪制的解剖圖相媲美。在伽利略發明望遠鏡前的100多年,他就提出了制造望遠鏡的設想;比達爾文早400多年,他就大膽地指出:“人和動物大同小異”;他甚至在哈維之前就提出了血液循環的構想,研究了心臟的構造和功能。在工業革命之前幾百年,他就發明了活動扳手、千斤頂、絞車、齒輪等機械。數學中的加減(+、—)符號是他首先使用的,美的比率1:0.618被他命名為“黃金分割率”。有人說,達·芬奇是人類歷史上最聰慧的人。他在16世紀設計的圖紙,在今天都變成了現實。從自行車到飛機,從鐘表到紡織機、印刷機。因此,人們說,他的目光穿越了四個世紀的時間和空間。”(這段話同樣出自《永遠的探索者 ——達·芬奇與愛因斯坦》)

對于他的姓名,呂同六先生提出了“達·芬奇并不是姓,而是表示芬奇鎮出身之意,全名列奧納多·迪·塞爾·皮耶羅·達·芬奇的意思是來自芬奇鎮的迪·塞爾·皮耶羅之子──列奧納多”,這個解釋好像很多人都有談過,我在寫《達·芬奇密碼》的讀書筆記時也曾談到過這個問題,但是看過新語絲電子文庫的兩篇相關文章后(后面將全文摘抄,方便對照,但不作商業用途,如原作者要求刪除,本人也將去除摘抄部分,謝謝~),覺得將達·芬奇單獨使用可能已經成為約定俗成的行為(即歐美人本身已經接受,從《達·芬奇密碼》的原名就可以知道了。),這樣看來單獨使用也不為過。

上面那個姓名不是我這次想討論的重點,關于萊奧那多·達·芬奇的同性戀傾向和他的性取向問題也不在這次討論之列,我想討論的是關于萊奧那多·達·芬奇出名的兩幅畫作:《蒙娜麗莎》和《最后的晚餐》。

先來談談《蒙娜麗莎》(呂同六先生說是畫了三年,更普遍的說法是四年,有人將作畫時間的長短來作為這幅畫對于萊奧那多·達·芬奇的重要,殊不知萊奧那多·

達·芬奇的其他肖像畫的作畫時間也很長,比如《抱銀貂的女子》(Lady with an

Ermine)作畫時間長達五年,《女子肖像》(Portrait of Ginevra de' Benci)也畫了兩年多。),

抱銀貂的女子

幅畫最出名的就是麗莎夫人的微笑,這個微笑被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理解為畫家對他母親的性感的懷念,這個在我看來是弗洛伊德本身戀母情結推己及人的唯心想法,是一家之談。對于麗莎夫人的微笑的神秘,在我看來

也是將萊奧那多·達·芬奇神秘化的神秘主義的無聊行為,看過萊奧那多·達·芬奇其他畫作的朋友都很清楚,這種所謂的神秘的微笑不過是萊奧那多·達·芬奇諸

多畫作比比皆是的“達芬奇的微笑”的代表之一。我甚至認為《蒙娜麗莎》的諸多傳聞的研究都屬于子虛烏有的揣測,如果當真要以這樣的邏輯去研究,那么《圣母

子與圣安妮、施洗者圣約翰》中的圣安妮的表情不是更加詭異?甚至不像女人,眼神加上與圣母的位置,可以揣測的東西更多(這個可以和萊奧那多·達·芬奇的另

一幅《圣母子與圣安妮》參看對比)。最后對于《蒙娜麗莎》為何人,說法眾多,在其中大家可能忽視了一種,就是萊奧那多·達·芬奇的仆從安得瑞亞·沙萊

(Andrea Salai)的《蒙娜瓦娜》(Monna Vanna)據說與萊奧那多·達·芬奇的《蒙娜麗莎》中為同一人。

圣母子與圣安妮、施洗者圣約翰

蒙娜瓦娜

另一幅是《最后的晚餐》,對于奇異的說法,我覺得沒有必要辯駁,什么暗藏達·芬奇的頭像阿,什么反轉之后出現異像阿,這些根本就沒有什么好討論的(需要知道這幅畫在畫成之后五十年就曾毀壞,之后歷經毀壞修復多次,如果對細節進行討論都存在著不確定性,畢竟每一次修復都是對原作的修改即使是使用紅外的方式)。這幅畫最吸引我的還是人物姿態神態的多姿多彩,其中,有兩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一是圣約翰到底是不是《達·芬奇密碼》中提及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即使那個真的是抹大拉的馬利亞,也不能說抹大拉的馬利亞就是耶穌之妻。),另一個更為詭異的地方是那個怪異的手,拿著刀的手,我們根本弄不清那個是誰的手,到底要代表什么?是圣彼得的嗎?從發大的圖上看是他要按住某人拿著刀的手,但是這只手又是誰的呢?即使是圣彼得的手,他為什么要拿著刀還要以反轉手腕的方式握刀,作者在這里是想表現什么呢?對于這只詭異的手是后人的敗筆還是萊奧那多·達·芬奇得有意之為?如果真的是有意之為,難道圣瑪利亞感恩修道院(Santa Maria delle Grazie)的人們看不出這個奇怪的地方嗎?這一系列的問題我沒有找到答案,或者說像《達·芬奇密碼》之流的答案讓我很不滿意。

摘抄文章:

英語里的“達·芬奇”

澤熙

自1999年11月17日《中華讀書報》刊出呂同六先生《達·芬奇是誰》一文以來,方舟子先生就“達·芬奇”為“萊奧那多·達·芬奇”的“誤譯”提出了不同看法。呂同六先生在復信中又再次申明:“只有‘萊奧那多’、‘萊奧那多·達·芬奇’為規范用法。”方舟子先生則回答道:“‘達·芬奇’早已成為習慣用法,中外皆然,如果說那是謬誤,也是中外皆錯,不必獨獨指責中文是誤譯。”呂同六先生引證的例子是國外權威的辭書和工具書,方舟子先生也給出了很多實際應用的例子。

為此,筆者查閱了有關的英文資料。如果僅就辭書和工具書而言,呂同六先生所說的“規范用法”是基本成立的。但本文感興趣的是:如果超出了辭書、工具書這個范圍,這個“規范”是否還存在?“達·芬奇”是否“誤譯”?我們平常使用的簡稱“達·芬奇”是否也要改為“萊奧那多”?

和漢語一樣,英語里的“達·芬奇”自然也是從意大利語里翻譯過來的,考查它在英語里的用法,可以幫助我們回答這些問題。

就我翻閱的英文工具書而言,如網上《不列顛百科全書》等,基本支持呂同六先生的看法。說它“基本”,因為也有例外。例如,《網上醫學詞典》中的“達·芬奇,萊奧那多”條里就直接使用了“達·芬奇”;在《哥倫比亞百科全書》(第五版)里,有一個“Amboise(安堡埃:靠近意大利芬奇的法國城堡名)”的條目,文中也直接使用了“達·芬奇”。如果只是探討辭書、工具書的“達·芬奇”用法,本文不必再往下寫。前面提到,筆者的興趣在這以外。

如果簡單地檢索一下英文的“雅虎”就會發現,大量的例子可以證明方舟子的說法是正確的。在英語里,簡稱“萊奧那多·達·芬奇”為“達·芬奇”不能說是“誤譯”,它獨立使用的頻率太高。如果說這是一個錯誤,那么就是人們有意識地重復這個錯誤。

從我檢索的結果看,有:達·芬奇設計、達·芬奇筆記本、達·芬奇移動制圖、達·芬奇美食、達·芬奇食品、達·芬奇集團、達·芬奇餐館、達·芬奇日、達·芬奇網上發明、達·芬奇技術、達·芬奇畫廊、達·芬奇搖籃、達·芬奇系統、達·芬奇世界、達·芬奇生產線、達·芬奇模特集、達·芬奇咨詢集團、達·芬奇旅館、達·芬奇計時器、達·芬奇新媒體、達·芬奇網絡服務、達·芬奇繪畫、達·芬奇瓦片,等等。

不可否認,在商業網上,這些使用多與商標,以及公司、產品的名稱有關。1999年10月11日的芝加哥《市場新聞報》發表了一篇題為《海明威與達·芬奇的不同》的文章。文章在于說明“海明威”為什么根據商標法不可以任意作為商標,同時也引用了“達·芬奇”商標為反例。文章的標題和內容都直接使用了“達·芬奇”,但是沒有說這是英文對意大利文的“誤譯”。實際上,在筆者查閱的上百篇文章中也沒有人指出這是“誤譯”。

如果認為商標不夠“規范”,筆者認為有必要進一步了解英文里“達·芬奇”的用法。我進一步查閱了有關的英文書籍、報紙和雜志。

不難發現,在更多的書籍和文章里,書名或標題都直接使用了“達·芬奇”。除方舟子先生列出的書目以外,還有:《大傘:從達·芬奇到阿波羅的降落傘歷史》(倫敦,1973年,榆樹圖書出版社)、《弗洛伊德的達·芬奇》(紐約,1977年,圖形圖像出版社)、《達·芬奇:和鳥說話的畫家》(英譯本,倫敦,1993年,Chelsea出版社)、《帶領你的職員思考像愛因斯坦、創造像達·芬奇、發明像愛迪生》(芝加哥,1995年,Irwin出版社)、《達·芬奇的自行車》美國,1997,Reed出版社)。

標題中使用“達·芬奇”的文章則更多,如:《蒙娜·麗莎的鮮聞:亨利·詹姆士與達·芬奇和帕特的爭吵》(《Mosaic》,1987年夏,筆者注:《Mosaic》是Manitoba大學出版的一本跨學科的文學研究雜志)、1987年3月28日《多倫多明星報》上的《夏季慶典上的達·芬奇的榮譽客人》、1990年11月12日英國《金融時報》上的《多才多藝的達·芬奇傳統》、1998年10月6日波蘭《PAP新聞網》上的《達·芬奇“穿貂皮的貴婦”到意大利》(英文版)、1998年10月13日英國《每日電訊》上的《達·芬奇專家受愚弄》、1999年5月7日美國《時代教育增刊》上的《蘇格拉底和達·芬奇的朋友》、1999年5月29日《愛爾蘭時報》上的《“蒙娜·麗莎”修復后有關達·芬奇的疑問》、1999年6月26日美國聯合出版社雜志《AM圈》上的《達·芬奇去世五百年后那匹“沒有降生的馬”》、1999年10月3日《周日蘇格蘭報》上的《達·芬奇四百年前的預想實現了》、1999年12月31日《人民周刊》上的《贈馬:一個美國人對達·芬奇的頌贊》。

其中,筆者找到四篇外國人在意大利寫成的文章:1999年5月23日英國《星期日電訊》上的《達·芬奇最后的晚餐修復后面對的“藝術愛好者”》、1998年12月4日《法國新聞社》中的《達·芬奇素描二十年后再現》(英文版)、1988年1月27日《日本經濟新聞》上的《意大利起訴官調查達·芬奇素描案》(英文版)、1992年9月13日《華盛頓時報》上的《米蘭是時尚、歌劇和達·芬奇》。

還有一些書籍和文章,在書名或標題中使用了“萊奧那多”,但是在內容里卻使用了“達·芬奇”。例如,《馬基雅弗利、萊奧那多和權力科學》(1996年,諾確德梅大學出版社)、《財富是一條河:萊奧那多·達·芬奇和尼古拉·馬基雅弗利對改變弗羅倫薩歷史進程的宏大夢想》(《歷史:新書評論》,1999年冬刊)。

在同一篇文章里,也有同時出現“萊奧那多”和“達·芬奇”簡稱的情況。例如,1997年5/6月美國《未來主義者》雜志上的《文藝復興的未來派畫家》、1998年10月12日加拿大《Maclean's》上的《維多利亞舉辦文藝復興夢幻家慶典》、1999年2月21日《Tampa論壇報》上的《探索人類演化的作品》、1999年6月1日《Kirkus評論》上的《萊奧那多·達·芬奇》、1999年7月25日英國《衛報》上的《雕塑:意大利馬》、1999年8月11日英國《泰晤士報》上的《那將離去?多謝》。

有時,甚至在標題中就同時出現了兩者并用。如:1999年6月12日英國《每日電訊》上的《意大利旅行:達·芬奇到過的米蘭正在重新發現萊奧那多的杰作》、1996年12月1日《星期日電訊》上的長標題《藝術:萊奧那多“令人驚訝的馬”可能是達·芬奇的極品,如果五百年前沒有被法國士兵摧毀的話》。

更多的情況是,在文章里直接將“萊奧那多·達·芬奇”簡稱為“達·芬奇”。例如,1996年10月25日《電子工程時報》上的《又一次文藝復興?》、1997年7月2日《DNR》上的《萊奧那多·達·芬奇天才的繪畫》、1997年8月23日《亞利桑那共和報》上的《旅行》、1998年5月7日英國《鏡報》上的《蒙娜·麗莎》、1998年11月紐約《民用建筑》雜志上的《挪威再現文藝復興時期的橋梁》、1999年7月1日《生活》雜志上的《意大利》、1999年10月4日的《新聞透射》(文章沒有標題)、1999年12月12日《芝加哥太陽時報》上的《沒有名字的面孔》、1999年11月26日新加坡《海峽時報》(英文版)上的《萊奧那多·達·芬奇已經在這里開花結果了嗎?》。

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10月24日《圣·路易斯郵件快報》上的《我們是怎么干的》。文章按時間順序簡要列出了過去一個千年的重要人物和事件,兩次出現“達·芬奇”而沒有全稱。1997年3月20日英國《獨立報》上的《最偉大的發明因此而來》里也沒有提到全名。

有時,不同的作者在巨人并列中,會出現“達·芬奇”或者是“萊奧那多”的現象。例如,哥倫比亞大學有一篇1992年的博士論文《進入空曠:培特、華萊里、弗洛伊德和萊奧那多的問題》(查詢號:AAT9313698)。在這篇論文的摘要里也直接出現了“達·芬奇”。另外還有文章前面出現的,馬基雅弗利和萊奧那多并列。而在2000年1月1日加拿大《卡加利先鋒報》上的《忘掉愛因斯坦,是否也忘掉了那位發明袖珍書的人?》里,則把路德、丘吉爾、牛頓、達·芬奇、愛因斯坦、愛迪生、弗洛伊德和弗蘭克林并列。其中,同樣在與“弗洛伊德”并列時,則使用了“達·芬奇”而不是 “萊奧那多”。

此外,還可以發現一些“達·芬奇”,而不是“萊奧那多”,與其他巨人并列使用的例子。例如:1996年7月22日英國《新科學人》上的《意大利的科學復興》中出現的伽利略與達·芬奇并列,以及文章前面出現的蘇格拉底和達·芬奇并列。

又如:1985年8月30日《紐約時報》上《留在家里也無所謂》里有一句話:“達·芬奇和貝多芬從來沒有離開過歐洲,莎士比亞幾乎不到任何地方去。”這句話被1988年《辛普森當代名言集》選用。

再如:1999年12月8日紐約《每日新聞》上的《這是一次大師的杰作展》里,并列列出的拉斐畫爾風格畫畫家的名字是:達·芬奇、米開蘭基羅、博蒂切利、喬托。1992年2月10日法學雜志《記錄者》也以同樣的形式列出了前面的三位畫家。

在尋找資料的過程中,筆者發現除工具書以外,在英文的書籍、報紙、雜志、新聞和商標里,作為“萊奧那多·達·芬奇”的簡稱,“達·芬奇”和“萊奧那多”都很流行,他們的使用更多的是根據個人的偏好,而不是根據“規范”,筆者認為這個“規范”在辭書以外根本就不存在。

從前面并列使用的情況來看,既有用“達·芬奇”也有用“萊奧那多”的,根據“規范”,必然有一個是“錯誤”的。同樣的道理,在同一篇文章中,甚至同一個標題里,以及內容和標題中同時出現“達·芬奇”和“萊奧那多”,其中也必然有一個不合“規范”。從“達·芬奇”使用的范圍來看,既有英語國家,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愛爾蘭和澳大利亞,也有非英語國家,如法國、波蘭、日本和新加坡。從題材上來看,有學術探討、法律分析、新聞報道、旅行游記、商標名稱和多種題材的書籍,甚至某些工具書的注解。如此廣泛的使用而罕見有文章批評矯正,因此,我認為在英語里,簡稱為“萊奧那多”的“規范”并不存在。既然沒有“規范”,那么所謂“達·芬奇”是“誤譯”一說也就沒有依附了。我們在平常應用中,依然可以使用“達·芬奇”。

萊奧那多姓什么

劉大江

近日在網上讀到方舟子關于“達·芬奇”是誰,和附錄的呂同六的原文,覺的有必要插上幾句。

呂同六認為“達·芬奇”為誤譯,理由是 da Vinci 不是姓。方舟子好象也同意這個看法,但以為既然西方也常用“達·芬奇”這個簡稱,則不算誤譯。

呂先生指出 da 在意大利語中是“來自”的意思,而萊奧那多確實出生于叫作 Vinci 的小鎮。“達·芬奇”非姓之說看上去很有道理。翻閱了幾本關于萊奧那多·達·芬奇的書,讀到萊奧那多的父親稱為Ser Piero da Vinci, 祖父為 Antonio da Vinci, 顯示萊奧那多的家族已經把da Vinci 作為姓氏了。據學者考究,萊奧那多祖上至少于十四世紀中葉就在 Vinci 定居, da Vinci 作為“來自 Vinci ”不通。

在英文中, da 作為“來自”或是姓氏的一部份是有區別的。呂文中舉的兩個例子,《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稱為 Saint Francis of Assisi 和Odoric of Pordenone 。 但萊奧那多不叫作 Leonardo of Vinci 。前者在出家之前另有姓。

以家族聚居地為姓氏,中西皆有此例。在西方,姓氏的變化更頻繁,固定的歷史更短些,并且有諸如 da, de, van, von, ville 之類的前綴和后綴,其與地名的聯系更明顯些。中國人的姓氏中很多都是地名。先秦時人有隨血緣的姓,也有隨封地的氏。譬如姜子牙,其祖上姓姜,虞夏之際封于呂,所以又叫呂尚。助武王伐紂后封于齊。其后代為齊公,以呂氏為貴族稱號。其家族女性成員,嫁到別國,則以姜為名。漢代以降則姓氏通用,并隨血緣而基本不便。司馬遷寫《史記》的時候,已經姓氏不分了。除冒姓,賜姓,游牧民族改用漢姓等情況,一般不輕易發明和改變姓氏。

回到本題,萊奧那多·達·芬奇的簡稱是“萊奧那多”還是“達·芬奇”?我認為這沒有對不對的問題。我的印象中,英語中 Leonardo和 da Vinci ?在近百年來一直是并用的。只是近來,特別是學術文章中多用 Leonardo. ?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藝術家多只有名字著名,如但丁,米開郎其羅等。而他們的姓氏卻不是家喻戶曉。這個現象在現在的巴西、意大利的足球名星中仍可看到。

我的印象中,大多中國人熟悉“達·芬奇”,而不知“萊奧那多”。我的意見是多用用“萊奧那多”。原因沒有別的,只是希望當人們碰到“萊奧那多”這個名字時,首先想到的是個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多才多藝的意大利人,而不是一個即將沉身海底的船前甲板上的十字架。

附記:寫完這篇文章后,又發現澤熙的《英語里的“達·芬奇”》,列舉了許多英語中用 da Vinci 的例子,但未說明 da Vinci 是否是姓的問題。

高清版的《最后的晚餐》

http://www.haltadefinizione.com/magnifier.jsp?idoper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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