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件事,做了二十年的學生,對考試這件事有著比較深刻的認識。我看考試從兩個角度著眼:一是宏觀一是微觀。
所謂宏觀者是指正向思維情況下,首先要有一個宏觀的知識體系,結構化的知識體系。一般建構或者搭建知識體系,就知識傳播載體書籍來說,知識體系按照章節題目進行構建。構建的意義是為了創造一個參照,一個可以指導知識應用的體系。
所謂微觀者是指對問題的認識,一般我將問題拆成三個部分:問題、條件、方法。三個部分構成一個完整的問題,根據三個部分的變化情況,將問題分為母體或者不變體,其它的相對主體或者不變體為變體。變體的世界是紛繁復雜也是精彩紛呈的,當然也是復雜的,有時候是沒有頭緒的。
至于說方法層面,方法決定于目標和方法的確定,就各個問題來說,假設只有條件發生改變,則方法隨之發生改變,方法改變之后,需要解題者從多個角度去看問題。一般看問題我認為有6個方向,8個象限。形象化之后就是一個立體化的三維坐標。當然還有很多思維角度。

接下來是將以上的考試邏輯引到產品生成上,在產品生成邏輯里。產品是方法的物化,是方法的實在表現。產品決定于需求的條件和目標。也就是說只有當條件和目標確定之后才能產生合適的產品。
至于說解決問題方法的多樣性或者產品的多樣性則決定于解決者的角度和立場。至于如何熟練這種邏輯或者操作,則需要思維上的不斷訓練和實在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