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是在總結我們黨近一百年來組織工作的豐富經驗,尤其是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成功經驗的基礎之上,第一次以法規的形式對我們黨的組織工作做全面部署。對各級黨組織體系建設、職權分工、組織原則、組織紀律、領導干部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規定。值得一提的是《條例》將“人才工作”單獨作為一章進行闡述,將人才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條例》規定,新時代我國的人才工作應著力于以下幾個方面。
以“實干”為導向,激發人才創新活力。當前在人才培養、使用方面一定程度上還存在形式主義、功利主義等現象。《條例》第35條規定:在人才工作中要協調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堅決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提出了健全人才引進、培養、使用、評價、流動、激勵機制。這就突出“實干”型人才的作用,堅持以“實干”為根本的理念,解決人才質量不高、作風和學風浮躁浮夸等問題,扭轉科研領域的功利化傾向。堅持以“實干”為根本理念,就是要通過制度機制的建立,調動各領域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熱情,營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和創新創業環境。堅持以“實干”為根本的理念,就是要努力提升產學研轉化效率,使我國的人才工作從重規模、重數量、重質量向重水平、重能力、重貢獻轉變,走出一條從人才強、教育強、科技強到產業強、經濟強、國力強的創新發展路徑。
堅持德才兼備,尊重人才培養使用的內在規律。在人才培養與使用中,必須尊重人才成長、成才的內在規律。《條例》第31條規定,“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確立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地位,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一般來說人才成長有著師承規律、共生規律和金字塔規律等特點,如果忽視人才成長成才的基本規律,不可能在人才工作中取得成績。對此,在人才工作中要做到高端引領、整體開發,注重德才兼備。其一,要提升吸引和凝聚高端人才的能力,持續培養和造就世界一流人才的能力,實現人才工作的“高端引領”;其二,在強化高端引領的同時,還要注意學科領域的整體開發,注重人才素質培養,克服重視理工科輕視人文學科、重視西學輕視國學、注重知識培養忽視品德塑造等片面的人才發展觀念;其三,要注重德才兼備。在人才工作領域,要樹立正確的人才發展質量觀,建立健全以德為先、任人唯賢、人事相宜的人才選拔任用體系,為黨的事業和民族振興培育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人才。
堅持以人為本,健全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長期以來,如何解放人才、發展人才、用活人才是人才使用中一直思考的問題。《條例》第35條規定要進一步完善人才評價和人才激勵機制,健全人才引進、培養、使用、評價、流動、激勵機制。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優化人才的評價與激勵機制,是做好人才工作的關鍵抓手。根據《條例》的規定,各級黨組織應積極探索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松綁,努力拓展人才管理的“綠色通道”,讓人才考評和激勵機制能發揮激勵先進、鼓勵人才的作用。首先,黨的組織工作必須站在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高度上,轉變服務理念,做好服務工作,關心人才的工作生活,進一步提高我們國家對國內外人才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其次,要樹立強烈的人才意識,完善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充分增強科研人員的成就感和獲得感,要鼓勵創新,寬容失敗,賦予人才成長的沃土和展現才能的舞臺。在此,要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國際競爭全方位升級,其本質是人才的競爭。在此背景下,《條例》專門就人才工作作了特別規定,強調堅持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這對于做好人才工作具有強大助推力和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