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問題
- 你有哪件物品,市場上的價格很低,而你對它的個人估值卻是非常高的?
- “窮者越窮,富者越富”,這句話你覺得對不對?
- 假如你是個菜農,你是種菜的,如果市場上的菜價上升了,那么你對蔬菜的需求量是上升了,還是下降了?
- 凡是交易就有剩余,有剩余,買賣雙方都皆大歡喜。但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么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所謂的價格法,專門打擊商人定價過高的行為呢?
第一個問題
我覺得“得到”這個平臺提供的付費知識服務都是價格極低的,甚至互聯網提供的付費服務信息都便宜,如果沒有互聯網,大部分人獲取這些知識的成本是無限大的,大到幾乎不可能獲得。
在我自己的概念中,這些還不是“知識”,它們僅僅是可能被解讀成為知識的信息。
但是,互聯網的知識付費服務至少為我們每個人提供了以極低的價格和極短的時間獲得它們的可能性,足以改變很多人的命運。
第二個問題
我卡住了,沒法深入。
第三個問題
按照需求第一定律,價格上升,需求量下降。
但菜農是商品的供給方,菜價上升,應該有更多的利潤空間,所以,當菜價開始上升時,我希望多種些菜,多賺點錢,這種時候,我的需求量是上升的。
當菜價上升到一定程度,越來越多的菜農這么做的時候,菜價逐漸下降,雖然更多的人從我這里買菜,但我的利潤會逐漸減少,直到我不愿意再種菜。
第四個問題
“定價過高”就是過分抬高賣方的交易剩余,交易剩余是個人估值和成交價格之間的差價。
買方作為消費者,很難掌握賣方的交易剩余,而賣方卻比較容易通過廣告營銷等手段,以提高買方對商品的個人估值的方式抬高商品售價。
剛開始思考這個問題時,我覺得可以從保護買方交易剩余的角度解釋為什么許多國家要設立價格法去打擊商人定價過高的行為。
但根據這個邏輯再往后思考,就發現不對。如果商品定價高帶來的賣方交易剩余足夠多,隨著更多商家就加入競爭,價格會自然下降,這就是說,市場能夠自我調節,這似乎不需要國家通過法律層面來維護。
從國家層面的政策制定者來看,要盡可能把各項資源安排在更恰當的地方,雖然市場能夠自我調節,但這種調節是有代價的,而這些代價可以通過合理的政策引導來避免,通過限制商品的最高定價,可以有效地避免資源過多地涌入某個領域,從而從國家政策層面盡可能減少資源浪費,讓我們的各項事業各個領域協調發展。
從這個角度來,不僅要限制高價,也要限制低價,如果不加管控地任由商家降價銷售積壓的商品房,也可能會造成需求量增加到不合理的程度。
尋找差距
我對第一個問題的回答偏題了。
問答里有位同學的回答很切題也很生動:旅游景區那些自動攝像機拍攝的照片,對別人沒有任何價值,但我們卻愿意支付比較高的價格去把它買下來。這個回答讓我有點慚愧,我沒想到這個案例,雖然我本來應該也能想得到——去年在臺北101大樓,我們就花了200元人民幣買了一張照得很不咋樣的照片,現在我明白了,我們這么做的理由,是我們對這張照片的個人估值很高。
第二個問題,我看了答案,還是不甚了了。
老師給的總結是:強者越強的趨勢不會永遠繼續下去。
強者不會無止境地發展,因為使強者變強的那些因素,帶來的效益是會邊際遞減的,是會回歸的。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稟賦,它的邊際收益是永遠上升的……這是個循環,身體越龐大, 它的缺點也會逐漸顯露出來,邊際收益總有下降的時候。
這個結論很容易從哲學上接受,但它是怎么推導出來的?
第三個問題,我的思考方向正確,但結論不完全正確。
蔬菜貴了,他賣得更好了,收入增加了,財富狀況發生了變化。也就是是說,他自己的需求曲線發生了移動。這是另外一條需求曲線,他變得有錢了,所以不論在哪個價位上面,它的需求量都上升了。
第四個問題,我的思考是錯的。
老師的總結是:供應者不和需求者競爭。
那就是太多人,包括許多的政府官員,都誤解了價格形成的機制。他們以為價格是商人自己確定的,所以商人定價的時候都應該有良心,不能把價格定得太高。他們沒明白,價值其實不是商人定的,而是需求者定的,是供需情況決定了最終產品的價格。商人只不過是向社會匯報了這個價格,而不是由他們決定了這個價格?!阋涀。吆托枨笳咧g從來不展開競爭,競爭永遠是供應者和供應者之間,是需求者和需求者之間展開的。
我的錯誤在于沒有從思維方式上徹底接受“需求決定價格”這個基本事實!必須斥責自己頑固的直覺思維!
我努力學習經濟學就是為了改變錯誤的直覺思維,從而形成正確的理性思維。
僅僅是了解一個理論是沒用的,必須相信它、運用它,過程中可以思考、可以質疑,但落實到行動上,一定要篤信并踐行。
就像我們在學習歐式平面幾何時,如果不接受歐幾里得提出的幾條公理,那你學習這門學科完全沒意義啊,關鍵是,我們能夠證明這些公理是錯誤的嗎?如果我們既不能證明它是錯誤的,又不接受它是正確的,那么這門學科的知識就不能為我們所用,這是自作聰明和作繭自縛,非常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