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仗
(一)對仗的常規——中兩聯
為了說明的便利,古人把律詩的第一二兩句叫做首聯,第三四兩句叫做頷聯,第五六兩句叫做頸聯,第七八兩句叫做尾聯。
對仗一般用在頷聯和頸聯,即第三四句和第五六句。如:
? ? ? 春日憶李白
? ? ? ? ? ? 杜甫
白也詩無敵,飄然思不群。
清新庾開府,俊逸鮑參軍。
渭北春天樹,江東日暮云。
何時一尊酒,重與細論文?
(二)對仗的常見幾種類型
(1)工對,也稱嚴對。詩律術語。指工整的對仗。即兩句在詞性、詞類、句型等方面都分別整齊相對,甚至同一詞類中,還可能分若干小類,也分別相對嚴整。如杜甫《絕句》"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里船。"對仗相當工整。
(2)寬對。近詩體對仗中的一種。它與工對是相對的概念。寬對是一種不很工整的對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詞的詞性相同,即可構成對仗。這樣的對仗,一般稱之為"寬對"。如黃魯直《答龍門秀才見寄》詩第二聯"明月清風非俗物,輕裘肥馬謝兒曹"便是寬對。
(3)鄰對。寬對和工對之間有鄰對,即鄰近的事類相對。例如天文對時令,地理對宮室,顏色對方位,同義詞對連綿字,等等。王維《使至塞上》:“征蓬出漢塞,歸雁入胡天”,以“天”對“塞”是天文對地理;陳子昂《春夜別友人》:“離堂思琴瑟,別路繞山川”,以“路”對“堂”是地理對宮室。這類情況是很多的。
? (4)借對。 一個詞有兩個意義,詩人在詩中用的是甲義,但是同時借用它的乙義來與另一詞相為對仗,這叫借對。例如杜甫《巫峽敝廬奉贈侍御四舅》“行李淹吾舅,誅茅問老翁”,“行李”的“李”并不是桃李的“李”,但是詩人借用桃李的“李”的意義來與“茅”字作對仗。又如杜甫《曲江》“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古代八尺為尋,兩尋為常,所以借來對數目字“七十”。
有時候,不是借意義,而是借聲音。借音多見于顏色對,如借“籃”為“藍”,借“皇”為“黃”,借“滄”為“蒼”,借“珠”為“朱”,借“清”為“青”等。杜甫《恨別》:“思家步月清宵立,憶弟看云白日眠”,以“清”對“白”,又《赴青城縣出成都寄陶王二少尹》:“東郭滄江合,西山白雪高”,以“滄”對“白”,就是這 種情況。
? (5)流水對。 對仗,一般是平行的兩句話,它們各有獨立性。但是,也有一種對仗是一句話分成兩句話,這叫流水對。
如: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杜甫)
? 塞上長城空自許,鏡中衰鬢已先斑。(陸游)
二、押韻
1.什么是韻
詩詞中所謂韻,就是漢語拼音中的韻母。不過在拼音中,a、o、e的前面可以加i、u、v,如ia,ua,uai等,這種i,u,v叫做韻頭,不同的韻頭的字也算同韻字,可以通押。凡是同韻的字都可以押韻。
2.格律詩的押韻要求
1)押韻的位置,律詩押韻的位置在每一個偶數句的最后一個字。句子的最后一個字稱腳,故韻又可以稱為韻腳。律詩的首句可押韻也可以不押韻,首句押韻與否一般與對仗有關,首聯不對仗,首句常押韻:首聯對仗,首句常不押韻。
2)押平聲韻。在律詩形成的過程中,逐漸拋棄了仄聲韻,只押平聲韻,而且不分陰平陽平。
3)一韻到底,律詩是不能中途換韻的,一首律詩只能押一個韻。
4)不能使用同一個字押韻。
5)不可大量連續使用同音的字做韻,少量使用,間隔使用是可以的。
6)不可撞韻,律詩中第三句、第五句和第七句規定是不能押韻的(第一句可押可不押),如果這三句也押了韻,叫撞韻,這在律詩中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