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繁為簡,減少修飾定語
在我們剛開始學習寫作的時候,為了更好的表達場景以及人物形象,總是會使用比較多的修飾定語,這樣句子看起來顯得十分飽滿,似乎畫面感也更加強烈。不過,這樣修飾的一個弊端是——如果不能準確地把握人物內心的情緒或者不能有效地將情景設定與人物內心等聯系起來,那么如此繁復的修飾就顯得有些多余,甚至是矯揉造作、無病呻吟。比如下面的這段文字。
在一個陰雨連綿的早上,我從位于城市偏僻角落里的一間陰暗潮濕的公寓里醒來。我極其吃力地拉開厚厚的窗簾,清晨耀眼的陽光像一群淘氣的孩子爭先恐后地涌進來,狹小的屋子里立刻明亮起來??墒遣恢獮槭裁?,我站在溫暖的窗戶前,再一次想起了那些遙遠的總是令我心煩意亂的往事。
這段文字用了很多修飾定語去營造主人公的心情,利用了天氣情況、房屋的位置、房間的大小以及陽光的明媚。單從寫作角度來看,這段敘述并沒有什么問題,但是如此一來就為后面的情節做了不必要的鋪墊,也就是說主人公在后面的故事發展中可發揮的余地受到了一定限制。而且好的文章講究適當的“藏”而不是“露”,意思就是盡量擯棄一些主觀描述,客觀敘事,給讀者留出較大的想象空間,由不同的讀者去填補完成各自不同的內心世界。
這里我們不妨把這段文字修改一下,去除多余繁復的修飾,減少主觀描寫,使語言盡量簡練:
在一個陰雨連綿的早上,我在陰暗的公寓里醒來。我拉開窗簾,陽光爭先恐后地涌入,屋子里立刻明亮起來。我站在窗戶前,再一次想起了那些遙遠的往事。
經過化繁為簡的修改,兩段描述之間的差別立刻顯現出來,不用我說,相信大家都能看出來哪一段更能體現作者的文筆。
當然,我并不是說繁復冗長的修飾就一定不好,簡短精煉的敘述就一定出色。事實上,如何構建敘述結構,組織語言文字,與作者構造的敘事環境有很大關系,可以說是有意為之。比如??思{描寫美國十九世紀南方奴隸制的作品《去吧,摩西》和《押沙龍,押沙龍!》,兩本書以宏大的敘事架構及長的很難斷開的句子讓很多讀者望而卻步。但正是這種語言風格深刻地表現了人與人、人與自己內心的種種沖突,觸及與人類境遇有關的諸多帶普遍性的問題。我們選取一個段落欣賞一下:
在那個漫長安靜炎熱令人困倦死氣沉沉的9月下午,從兩點剛過一直到太陽快下山他們一直坐在科德菲爾德小姐仍然稱之為辦公室的那個房間里,因為當初她父親就是那樣叫的——那是個昏暗炎熱不通風的房間四十三個夏季以來幾扇百葉窗都是關緊插上的,因為她是小姑娘時有人說光照和流通的空氣會把熱氣帶進來,幽暗卻總是比較涼快。而這房間里(隨著房屋這一邊太陽越曬越厲害)顯現出一道道從百葉窗縫里漏進來的黃色光束,其中充滿了微塵在昆丁看來這是年久干枯的油漆本身的碎屑,是從起了鱗片的百葉窗上刮進來的,就好像是風把它們吹進來似的。
怎么樣?這樣的語言風格相信大部分人都很難讀下去,可以毫不夸張地說當你嘗試讀完這兩本書,很大概率上你竟然沒有記住任何情景,似乎從來沒有讀過一樣。顯而易見,福克納擅長這樣地敘述,但實際上對于簡短的文字他一樣拿捏的恰到好處。比如《我彌留之際》,這本書通篇都是簡短直白的敘述,文字短小精悍。我們同樣選取一段欣賞一下:
下午,學校放了學,連最后一個小學生也拖著臟鼻涕走了,我沒有回家,卻走下山坡來到泉邊,在這里我可以安靜一會兒,也可以發泄對他們的恨意。到這時,這兒也比較安靜了,泉水潺潺地涌出來流開去,夕陽靜靜地斜照在樹上,到處彌漫著一股潮濕腐爛的葉子和新墾地的寧靜的氣息;特別是在初春,這股氣味特別濃烈。
對于將文字簡短精煉運用到極致的,自然不能不提海明威。他的“電報式”的短文別具風格,自成一體。有人曾經說過,寫作的過程就是從繁到簡的過程。很多作家都推崇簡潔的語句,相比繁復的令人眼花繚亂的修飾,短小精悍的描寫更能體現寫作功力。
當清晨的寒意襲來時,老人清醒過來。他穿上長褲撒完尿,順著大路走去。男孩睡的房間沒有上鎖,他慢慢推開門,順著一絲月光,能看清小家伙正在帆布床上熟睡,老人輕輕握住只小腳,弄醒男孩?!C魍独先伺c?!?/i>
不同的語境需要不同的風格。如果你無法準確的運用修飾語句,我建議你選擇簡短有力的句子,化繁為簡,將那些不必要的修飾詞、定語統統刪掉,力求精煉。學會刪除,才能鍛煉出優秀的文筆,才能寫出好文章。
**在下一篇文章里面,我將會講到提高文筆的第三個訣竅,也是最重要的一個——直白鋪敘,刪除關聯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