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月和小與在大學時是舍友,也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小月喜歡寫作,而小與擅長社交,她們走在兩個不同的世界。
小月足不出戶,每天沉醉在文字中不能自撥,而小與的男朋友走馬燈似地換。
大學四年,她們過的充實而快樂。臨近畢業分離之際,難免傷感。
小與問小月小說寫的怎樣了,有沒有發表,小月黯然神傷,說好幾部稿子都束之高閣。
小月問小與確定男朋友沒,小與大笑數聲,早就蹬了!
末了小與古道熱腸,動員小月把她的存稿全數交與自己,好心地表示,自己朋友圈有不少從事文學的好朋友,看能不能幫小月找到出版途徑。
小月信以為真,從內心感激小與的知遇之恩,為了表示自己這幾年有多么勤奮,把所有后臺積攢下的稿子全部U盤給這位好朋友,末了還慷慨地請小與吃了一頓大餐。
離校后,小月留在北方,而小與轉戰南方。起初二人在朋友圈還有互動,談談相互現狀,但漸漸地二人忙于工作,忙于生活,聯系便若有若無,后來,干脆隨著小與手機欠費停機,相互直接斷了音信。
小月曾一直期待,小與給她的那些許諾有一天能夢想成真。但現在人也聯系不上了,所謂的出書夢,看來也只是一個夢了。
于是,小月暫時放棄寫作,在證券行業有幸覓得一份高薪工作,安身立命。
直到一年后,朋友L拿著一本書興沖沖跑來找她,說,你看,你們大學同寢室那個末小與,出書了!
出書?那個遙遠又青春的夢?
小月抓過書,書的扉頁上,赫然印著再顯眼不過的幾個鎦金大字:作者,末小與!
末小與?末小與?末小與!
“那年愛情找過我”,就連小說名都是原版的!瘋了一樣翻開書頁,密密麻麻的字,每一字都滴著血,那是她大學四年期間嘔心瀝血摳出的字!
毫無疑問,末小與盜竊了小月的勞動成果,而這種盜竊是一部良心賬,沒有記載更無從申訴!
就連最親近的人都無法懂,如果和L說,這部小說原本是她小月的原創,他會信嗎?不,不會。
于是小月只好選擇沉默,沒有激動也沒有傷感。對小月的反應,L頗不能理解,雖說女人善妒,但也沒必要表現得這么明顯好不好?
后來小月不甘心,就上網搜索末小與,結果,在末小與名下,竟有十幾部作品連載!
除了當初從小月這騙走的幾部作品大多已連載完,其余幾部,以片斷式抄襲為主,竊據手段著實高明,一個竊字演繹的淋漓盡致!
有時想想,不是末小與變了,而是從一開始,小月就根本不了解末小與是怎樣一個人。一個人的內心到底有多污,你永遠也無法測知!
但有些故事,也不是到此為止。有些人,注定還有糾葛。
半月后,末小與來小月所在城市簽發售書,一大早,L便邀小月同去觀看末小與售書盛會,并一再說,好朋友現場簽發售書,怎么著也得去捧場啊。
捧?她想照著末小與那張臉,先摑一巴掌!
在天海廣場,小月見到末小與。
末小與更時髦亦更妖嬈,全身珠光寶氣,穿著露肩的低領裝。春風得意,邪魅笑控在顏上,侃侃而談偽裝成哲學高人在欺騙著那些單純的少男少女們。
末小與見到小月,怔了僅一秒。這樣的見面,她本就預料得到,所以,對她構不成威脅。
論撒潑,小月絕不是她末小與的對手。
“小月,買一本書唄。姐給你打折,三五折。喔,這是你男朋友啊?”
小月還沒說什么,一邊的末小與和L,竟直接眸光就膠在一起不離不散!
這倒沒什么,小月憤怒的當然還是自己那些讓人霸占的產品。她湊到小與耳邊,低聲罵了句:
末小與,你不、要、臉!
末小與無所謂地笑笑,也說:小月,你男朋友好帥喔!
后來的結果,便是末小與看上了一見鐘情的L,于是便立即展開攻勢,二人不久便在北方同居,因為,末小與在這個城市,據說要呆一年以上。
令人震驚的是,一個人格敗壞的人,做人原來是沒有底線的。末小與在南方,已經結婚半年有余,據說老公是一個四處流浪的作曲家。
如同在大學時代,末小與依然是一個不甘寂寞的女人。走到哪兒,都要留一段情,來一段故事。否則,人生便無意義。
有一天早上,末小與給小月打來電話,問小月又寫出什么作品沒,話還未完,小月怒罵:
你這么無恥,你老公知道嗎?
電話那端末小月高聲笑道:
“怪誰咯,是你自己不爭氣,寫又寫不好,害得我出了作品還遭人罵。還有那個L,是人家原本就沒看上你喔,這也怪我咯?”
話已至此,小月竟真有點張口結舌。無恥不過莫小與,這世間,有些正氣無處可爭。
掛掉電話,就當這世上,末小與已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