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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七八年不看電視的我,前段時間看了部電視劇。電視劇的開始,有這么一個情節,女主角競聘公司崗位落榜以后,站在海邊的夜色里,對男主講了內心的獨白:
我原本以為我的人生可以稍微不平凡一點,真的只要稍微就好;事業上稍微有成就一點,生活可以稍微精彩一點,日子可以過的,稍微讓別人羨慕一點。
這段話基本囊括了大多人內心最真實的寫照,這點我是不怎么做懷疑的。因為即使成為圣人,可以無欲無求到財富、名利,甚至幸福都不在乎的地步,但是他也會嫉妒另一個圣人。
唯一區別,圣人可能會正視這種嫉妒,而普通人會隱藏、逃避這種心理。
其實隱藏這種心理,反而才正常,這是一種自發的自我保護。講出來后,難免就被會冠上虛榮、嫉妒、勢力、庸俗這種詞語。背負了虛榮,嫉妒的枷鎖時,如果努力一番,若真的取得成就還好,若是過的越來越差,那不被笑死了。
基本人人都在追求幸福,而決定辛福的最大兩個因素是:愛情婚姻的美滿和事業的成功。
這里美滿和成功,在很多人那里,都沒有太大的野心和明確的定義,只是是想稍微比別人好一點,稍微讓別人羨慕一點就好。
2015年的3月份,我就抱著這種"稍微一點"的追求,辭掉了工廠的工作,打算去寫網絡小說。
其實寫書這種事,從12年就開始計劃著了,剛搬家工作時,就想買一臺電腦碼字。只是在別人問買電腦做什么,我都回答:打游戲。
因為寫書這種事,好像離我們太遠、太遠,作家更是遙不可及的夢。而夢想這東西,也都是小孩子談的,到了成熟年紀的人,若是講出這種話來,只能變為別人的笑料,或者被一個個佯裝的過來人,苦口婆心的勸導,人還是要活在現實中。
多成年人,從來不會把夢想當真,是因為夢醒的時候太痛,人越長大反而越怕痛。
小時候摔倒了,被人扶起來,哭一會就好。長大后摔倒了,不僅不會有人扶你,還會有人嘲笑你的狼狽,嘲笑你的自大,嘲笑你的幼稚。
等笑夠了,這時,就會有人過來扶你,免不了就要被板著臉教育一番。等你低頭認錯,態度誠懇的保證不再犯,然后乖乖回到現實生活才算結束。
運氣好的幸運兒,在過后,就會成為一則浪子回頭的美談,而大多人,都會成為茶前飯后的笑談,或者成為教育后來人的反面教材。
這么講下來,其實做自己喜歡的事,一點都不浪漫,反而挺苦逼的?
這倒不是,最少不是一直苦逼。
因為怕被笑話,寫書的事,我也一直沒敢告訴任何人,只是一個人有時間了做做大綱,寫寫存稿,一直過了三年,我才告訴幾個關系比較好的人,我在寫書。
當然,即使說出來,也是說寫著玩。
那時敢講出來,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創世的簽約,心里有些小得意,想告訴朋友,我還是做出一點事的。
也就是講:你想做自己喜歡的事,可以。
但是你得憑借它生活下去!!!
2、
曾經再看劉慈欣的《三體》時,看到這么一句話:
弱小和無知都不是生存的障礙,傲慢才是。
無知的人面對失敗時,他可能意識不到那是失敗;弱小的人,會把一切失敗當做常態,早就做好的接受的準備;而傲慢的人,他們缺少逆境的生存準備,面臨失敗的打擊,往往會一蹶不振。
寫書的開始一切都太順利,審核順利,簽約順利,推薦也是一個接著一個,從最潛力,到主編力薦,再到六頻封面推薦,直到后來的首頁推薦。這些事,都讓我覺得寫書是一件挺簡單的事,而且我準備了自己一年甚至兩年用的錢,這本書原本就是打算練筆的,沒想到會順利的超出預料。
于是,我開始計劃著旅行了,當時我覺得,寫書這種事,一邊旅行一邊寫不就行了,即使一分錢不賺,那寫作能力總有提升吧,下一本肯定就能賺到錢。
如果一直抱著這種樂觀,開明想法,其實還好,只是,樂觀這種心態,在處于順境,被人認可時,誰都能樂觀起來,但是處于逆境,被人懷疑時,就很難樂觀起來。
就像我自己的樂觀,就經不住考驗,旅行過程中很快就遇到寫書的逆境。因為大多精力都放在了玩上,寫不出一個字,每天的更新,只能用以前的存稿來應急。存稿快用光的時候,還是寫不出一個字,心里也越來越焦慮。
因為這種焦慮,我心態也跟著變了,越來越喜歡逃避。
反正也沒多少人看,斷更一天也沒影響,就好好玩一天吧!
額,斷更兩天估計也沒關系吧……第三天,嗯?有人催稿了,那就更新一點吧!
哎,這禮拜要去蘇州,這禮拜暫時不更新了!
漸漸的,我開始給自己尋找各種不更新的理由,手指疼了,眼睛花了,要去找工作了。那時,任何事都能成為了不更新的理由,終于16年10月份左右,我徹底放棄了更新。
放棄寫書之后,就打算找工作,工作也不那么好找,因為找工作時,我總是想著憑借自己喜歡的事賺錢。16年的10月到12月,這幾個月,就處于無所事事的狀態,白天都在打游戲,基本打遍了所有的熱門的游戲,晚上就是和朋友出去吃飯喝酒,以前總是避免喝酒,那段時間反而一點也不排斥,游戲打的無聊,又開始追劇,以前可從來不看電視劇。
平時沒事基本不會出門,出門只是因為要吃飯,吃飯都不知道該往東走,還是該往西去。
3、
等到1月份的一天,和朋友去了一趟書店,書店大概有半年沒去過了。
當然沒想過看書,只是想去這種比較正能量的地方坐會,讓自己看起來沒那么頹廢。沒想到走進去后,到處都是喝咖啡,吃飯,聊天的人,找不到一個可以坐下地方。
于是一直走到最里面,沒找到座位,反而遇到了不少"熟人"。
羅素,尼采,昆德拉,海明威,村上春樹,渡邊淳一……我無意識的和朋友聊著這些作家,每個放在書架的作家,好像都能談上幾句,能列出他們的幾本書,講述一下書的內容,雖然談的淺顯,卻也看起來像個進書店的樣子。
而當時我自己一直沒意識到,直到朋友問了句:你去南方后,是不是一直再看書?
我一愣,想了半天,苦笑著說了句:我都沒注意,自己讀了這么多的書。
后來,回到屋子,再次去看曾經寫的那本書,原來是因為覺得自己寫的太爛,才不想寫。而寫的爛的原因,卻是因為后邊寫的比前面好。
越寫越好,本來不是應該堅持下去的理由嗎?
為什么,反而成為促使自己放棄的理由?
我們都沒能成為:靠做喜歡的事,生活的那種人
我想《四重奏》中的這句話,應該就是最好的解釋吧!
因為讀的書,學過的東西,從來都沒用過;
因為寫的字,從來都沒有用;
沒用,還堅持它干嘛?
都不能憑借做自己喜歡的事生活,那還有堅持它的必要嗎?
4、
有天,一個許久不聯系的朋友,忽然找我聊天,他說:我現在變得越來越現實,天天和別人一樣關注著車子、房子,沒有一點精神追求,尤其看著比自己小的人混的那么好,心里更焦慮了。
說出這種話的人,總歸是有所愛好的人,只是為了現實,他放棄了喜歡的事。
當時我想,如果他可以靠做自己喜歡的事,賺到房子、車子的錢,即使慢些,不如別人,他肯定不會焦慮,因為他最少憑借喜歡的事生活下來。
我們為了現實生活,放棄了喜愛的事,也算是比別人多付出了些,但是現實中反而還是不如別人,心里難免委屈。
說到底,我們都是沒能成為靠做喜歡的事生活的那種人,沒能成為讓別人羨慕的人。
這興許就是我們能聊的來的原因。
那次聊天,對話其實挺精彩,說出了不少新奇的觀點,若是以前,我們可能只會互相訴苦吧!但是那時聊天,我講出的話,連自己都覺得訝異。
因為那時的我已經理解,成不成為靠做喜歡事生活的那種人,并不重要,自己喜歡的事到底有沒有用,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喜歡的事做的比之前好。
至少,它會讓你喜歡上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