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將咪蒙近期寫的文章統統讀完,數量不多,也就一百多篇,說實話以前讀沒多大感覺,這兩天是越讀越喜歡(除了那些情感小說不太喜歡,可能是因為少女心流失的緣故)。
讀完對咪蒙的文章做了一個簡短的分析。
首先說一下公眾號整體的基調:
犀利+粗暴+黃,真的感覺有很多都是小黃文(也或許是我太保守了),但是又很貼近生活。
為什么會選擇這樣的風格
犀利:選擇這種文風,讀起來不矯情造作,好多人已經聽不得“好言相勸”,反其道而行之,更有一種醍醐灌頂的趕腳。
粗暴:面對生活的蹂躪,脾氣再好的人每天也有幾次心中萬馬奔騰的時刻,讀這樣的文字,更有助由于情緒的發泄。
黃:我猜可能是因為每個人內心都住著一個“禽獸”,總有點“邪惡”的小期待。這也正是人類原始的情感之一,更容易引發的大家情感上的共鳴。
再來說一下咪蒙的文章結構
物理結構:每篇文章都像在寫小說,分三到四個段落,有時候是一個故事,有時候是三個小故事,結構上總能緊密聯系,環環相扣,所以即使文章很長也能讀到最后 。
邏輯結構:
1.以寫小說的形式在寫議論文
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文章雖然像是在讀故事,但是其實寫的是議論文,只不過論據都是生活中的例子(故事)。
雖然不覺得故事有什么亮點,但總是能不由自主的讀下去,只能說寫的好有帶入感,能把例子寫的這么鮮活、形象,我是真的很服。
2.文體色彩黑色幽默
在寫“故事”的時候是有很多黑色幽默在里面的,比如說“你別看那家時間久,技術根本不過關,好幾個學生在他那弄的證,很快就被發現是假的了,這他媽誤人子弟啊……”,這也許是她本身性格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寫作功底的沉淀。
為什么會選擇身邊人的故事來做論據,我想可能有兩個原因:
1.生活中常見的示例,容易引起共鳴
你有我有全都有,大家都經歷過,或者知道身邊人經歷過,更能感同身受,也更容易理解,再者,身邊人的故事大家會投入更多的情感在里面,比一些生硬的數據和名人警句更直抵人心。
2.寫故事有畫面感,容易帶入
每次讀咪蒙的文章,都感覺她在跟我聊天(真的很佩服這樣的寫作境界),她在給我講鄰居的故事,說同事的八卦,我也總能聯想到故事的場景。相信其他人也會有這種感覺,情境的設計真的要比灌輸一些大道理要舒服。
很久不讀長篇文章,但是讀咪蒙的文章,大多數時候真的是一讀就停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