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進服務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該通知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提出了新的辦法,提取公積金的流程和材料將進一步簡化,推進與住房等部門信息的互聯互通,讓老百姓憑一張身份證就能提取公積金。
該新政從9月1日起開始實施。
公積金提取新舉措
一、取消的證明、單據
證明
1、異地購房證明
2、社保證明
3、退休證明
4、離職證明
5、補繳證明
單據
《住房公積金匯繳書》
《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預留印鑒卡》
《提取申請書》
《提取清冊》
《提取記錄單》
二、提取材料“瘦身”
簡化之后,最常見的5種公積金提取情況,市民帶上身份證,填一張申請表即可完成辦理。
這5種情況包括:
在北京市內購買商品房完成網簽;
使用北京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
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
在京無住房且租房;
職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領取基本養老金且不再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銷戶提取的等。
當然,還有一些“因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公有住房、兩限房、夫妻共同提取等特殊情況”提取公積金的市民只需再輔助一份相關材料即可;繳存人離職離京,原則上應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由繳存人在新建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另外還有單位辦理公積金一站式辦理等等。
違規處罰
對違法騙提他人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個人,按照相關規定記入單位、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征信系統,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發現個人申請提取過程中,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審核工作人員應立即終止業務辦理,書面通報繳存單位;對違規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追繳違規提取金額,按照相關規定記入個人不良信息庫和有關征信系統,自違規行為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也不受理其貸款申請。
新政實施后,將有效減少提取申請人的奔波,希望這種福利萬民的政策能夠多些地方實施。話說北京的小伙伴們聽到這個消息,開心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