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課老師提到一個問題,就是如何翻譯《論語》中的這段話:
葉公問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對。子曰:“女奚不曰,其為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
同學們的見解大多是這樣的:
葉公向子路問孔子是個什么樣的人,子路沒有回答。孔子說:“你為什么不說,他這個人發奮用功,忘記吃飯,快樂得把一切憂慮都忘了,連衰老到來都不知道,如此罷了。”
可是老師提出了一個和我們大多數迥然不同的觀點。摘錄概括如下:
1.其為人也
一般都解釋為他這個人,但這個不是太符合古代漢語的語法現象,因為我們通常用“也”“者”表判斷,很少用“也”來表語氣助詞。
因此雖然沒有進行深入的研究,但我覺得更好的解釋是把“為”讀第四聲,作介詞,即他這個人老替他人著想。這就是判斷句。
2.發憤忘食,樂以忘憂
為什么說“發憤忘食,樂以忘憂”呢?這是孔子對自己的評價。他應該是從多個方面評價自己的。別人問你這個人是個什么樣的人,你得從多方面來評價自己呀,不能簡單地把自己的低級趣味告訴他對不對?
(1)發憤
很多人動不動就把“發憤”作為一個合成詞,但古代漢語當中,尤其在《論語》當中,他一般是單音節詞占優勢。
“發”和“憤”各有各的含義,發是啟發,憤是思考。所謂義憤填膺,“憤”是心里把他想明白,但是又說不明白,處于這樣一種似懂非懂的狀態。
所以,這個發憤呢,實際上就是誘導人,啟發人,就是一種教育。啟發誘導別人,就可以忘記吃飯——這正是孔子的一生的追求,就在于教育。
(2)樂以忘憂
“樂以忘憂”中的“樂”讀“yuè,“樂以忘憂”就是“以樂忘憂”,即用音樂來忘掉自己的憂愁。
“樂以忘憂”是個介賓短語,賓語前置,這是符合古代漢語的一個語法現象的。
從兩個方面來講,第一是他的理想是什么,第二是他的情緒是什么。
如果我們按現在那個解釋,發憤讀書忘記了吃飯,高興得忘記了憂愁,你說這語言多啰嗦啊,這哪是論語當中的語言風格,完全是我們現代說話不利落的人的一種表達方式。
3.不知老之將至
意思就說我這個人啊,一生以教育為追求,啟發別人為目標,用音樂來忘掉自己的憂愁,不知不覺歲月就老啦。
這樣呢,我們的解釋是清晰的,無論你從教育的角度,還是從尊重文本的角度,還是尊重孔子的思想感情的角度,我覺得更加合理。
現在網絡上的這些解讀,我覺得不是太好,因為“發”和“憤”我們可以再聯系孔子“不憤不啟,不悱不發”,拿那個句子里的“發”“憤”來解釋這個句子。互文性的解讀是我們文言文文本解讀、翻譯的一個重要方法。
翻譯的不同其實是代表著對文本內涵、語法現象的理解不同。
但是我個人對老師的這個觀點持有疑義。
1.其為人也
理解為“為他人著想”,實在非常牽強。第一,與前后文不連貫。就算后面解釋成“一生以教育為追求,以啟發別人為目標,用音樂來忘掉自己的憂愁”,但是怎么和“為他人著想”聯系起來呢?
我覺得還是按原來的解釋“他這個人”更加合適。承接前文“葉公問孔子于子路“,也就“孔子這個人怎么樣”回答,哦他這個人啊,“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
至于“也”的語法現象,我認為“也”在此處是句中語氣詞,表停頓。為此,我特地查閱了胡安順老師主編的《古代漢語》教材。在書中第五單元語法(上)第六節部分(p591-603),談及了語氣詞的用法,其中涉及到“也”作語氣詞的用法。
眾所周知,語氣詞按照其位置可以分為句末語氣詞、句首語氣詞、句中語氣詞三類。“也”可作句末和句中語氣詞。其中,“也”作句末語氣詞的用例頗多,也更為人所知曉,包括陳述、疑問、祈使、感嘆四類。老師提到的“也”多用于判斷句,就包括“也”在句末作陳述語氣詞的用法。
甲、陳述語氣詞
“也”的基本作用是表示肯定、確認的語氣,屬於體現靜態的語氣詞,故多用在判斷句的句末肯定謂語和主語之間的關係,現代漢語中沒有相應的詞對譯。例如:
①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 《左傳·宣公二年》
②子曰:“鄉愿,德之賊也。”? ? 《論語·陽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帝嚳高辛者,黃帝之曾孫也。? 《史記·五帝本紀》
但是,“也”作句中語氣詞的情況也并非沒有。直接上圖。
我們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也”在句中的用法:
“表示停頓語氣,用在主語、狀語或複句的前一分句之後,延緩語氣,引起下文。”
把這個用法套在“其為人也”上一比對,再聯系用法相似的“與”,不覺得很有道理嗎?
我個人感覺“其為人也”和例③ “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臿以為民先”的結構挺相似。相類似的句子還有“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但是無論是“禹之王天下也”還是“臣之壯也”,里面的“也”都可以翻譯為“……的時候”,這一點“其為人也”不大一樣。
2.發憤忘食,樂以忘憂
我覺得聯系《論語·述而》中“不憤不啟,不悱不發”一句來解讀“發憤忘食”是很有道理的。
何為“不憤不啟,不悱不發”?憤:心里想求通而又未通。悱:想說又不知道怎么說。孔子說:“不到他努力想弄明白而不得的程度不要去開導他;不到他心里明白卻不能完善表達出來的程度不要去啟發他。”
進而將“發憤”理解為啟發誘導人思考,即教育,我是可以理解的。
“育”,《說問解字》的解釋是,“養子使作善也。”上形下聲。上邊的字讀“tū”,是倒過來的“子”形狀,意思是“不順忽出”,即逆產。因此可知,“育”由一個教育過程,即從善的對立面走向善,有改邪歸正、返璞歸真的意思,這就是教育的作用和意義。
孔子周游列國多年,門下弟子眾多,他在政治失意的無奈下播撒下無數顆教育的種子。他為教育“忘食”,是符合孔子這個教育祖師爺的形象的。只是不知道是否有過度解讀的嫌疑。
3.樂以忘憂
古代漢語中在強調介詞“以”的賓語時,常把其賓語放在介詞“以”的前面,如“夜以繼日”,“是以”。胡安順老師的《古代漢語》教材里這樣寫道:
介詞“以”的賓語可以提前或省略。例如: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論語·爲政》
“吾道一以貫之。”? ? 《論語·里仁》
因此,把“樂以忘憂”理解為“以樂忘憂”的賓語前置,在語法上是講得通的。
但我覺得這里的樂,一旦理解為名詞“yuè”,就絕不該簡單地理解為“音樂”,而應當理解為“禮樂”。事實上,孔子畢生的理想不是教育,而是恢復禮樂制度。“樂”在當時,絕不是像今天主要承載的是娛樂功能,更重要的是一種制度的象征,它是有深刻的文化內涵的。音樂幾乎出現在每一個重要場合,不同地位的人享受的是不同規格的禮樂,而搜集民間的音樂也可以觀風俗之盛衰。音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禮主別,樂主和,二者互補,不可分割。
《論語·述而》: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于斯也。”
南懷瑾先生曾在《論語別裁》中譯為“孔子在齊國聽到了舜時的《韶》樂,心境到了忘我的境界,很長一段時間,他吃飯的時候都不知道自己在吃飯。孔子感嘆道:沒想到音樂的美妙能達到這種境界”。?
按照南懷瑾先生的這種理解,“以樂( yuè )忘憂”的說法是成立的。不過關于這一句的話的解讀還有不同聲音,但不可否認的是孔子對于“樂”的重視。例子還有很多:
子曰:“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
“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所以,“以樂忘憂”的說法我是贊同的,比單純的快樂更有深度。一本《論語》中,逐夢達人孔子幾乎談及什么都可以扯上“禮樂仁愛”,那么如果讓他只用一兩句話來介紹自己的時候,他卻絲毫不談及自己的終極理想,倒有些不像是孔子的作風了。
4.不知老之將至云爾
獻身教育、獻身禮樂理想,這樣的孔子大概是幸福的。只要每一天都朝著這個方向走,他是不會察覺什么叫做“老”的,是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的。他也不遺恨一生都浪費在了這項“知其不可”的事業上,他只知道每一天都無愧于心。內心豐盈、目光堅定的人哪有老去的時候呢。他們每時每刻都煥發著年輕的生機,即便肉身毀滅,他們的精神也從未在漫漫歷史長河中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