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講到蕓娘的可愛,這一篇,我們再來講講沈復跟蕓娘的相愛。
為什么這個值得拿出來說呢?因為沈復和蕓娘的婚姻,在現在被很多人誤解。很多人拿我們這個時代的標準對他們的婚姻做出評價,甚至覺得沈復是個嫖過妓、找過妾,朝三暮四并且很無能的人渣,這其實是不公平的。
學過文學理論的人知道,要在典型環境中評價典型人物,也就是說你要想真正理解那個文學人物形象,一定要站在那個時代的背景下,當時的環境下,才能設身處地地去理解文學人物。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的是,沈復所處的那個時代。
滿族貴族入關之后,使清代婚姻制度深層次受儒家倫理道德觀念影響,在其全面繼承明朝婚姻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使之具有自己本朝的特色。
清朝婚姻制度的最大特點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此外還有包辦的門當戶對、童養媳制度。
封建包辦婚姻依然是清朝婚姻的基本特征,尊親長掌握卑幼的主婚權是清朝法律的規定。
中國父母幾千年來一直掌握著這個大權,到清朝時,則不管在法律條文上,還是在社會實際方面,都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充分表現了封建社會后期家族本位主義的進一步泛濫。
男女的私自結合,不僅為輿論所不齒,而且也是國家法律規定強制離異的情形之一。
而沈復生活的乾隆年間,婚姻制度已經趨于成熟穩定。也就是說,在這樣的時代要想談一場轟轟烈烈的自由戀愛,那簡直就是找死。
在這樣的環境下,沈復和蕓娘在結婚前基本可以算作是自由戀愛。這在當時那個時代背景之下,無疑是需要一些運氣,以及一些勇氣的。
讓我們翻開《浮生六記》,回顧一下他們兩人的相遇、相識、相知、相契,以及相離。
前邊已經講到,沈復對蕓娘的一見鐘情,是因為見了她所作的詩,而不是她的美貌。雖然感覺蕓娘可能不長壽,他依舊堅定地告訴她母親:
“若為兒擇妻子,則非淑姐不娶。”
幸運的是,作為掌握婚姻大權的母親,也喜歡蕓的柔和性情,于是脫下金戒指作為訂禮,和蕓的母親商定親事,締了婚約。
但是定親并不意味著婚姻大事告一段落,對于蕓娘的考驗才剛剛開始,這是后話,暫且不提。
而之后作為親戚互相往來的過程中,蕓娘也表現出對沈復的愛。把沈復偷偷拉到閨房,讓他吃自己藏的粥,就是表現。
他們的交流也是基于對彼此的欣賞。沈復拜讀她的詩稿,有的詩僅一聯,有的僅三四句,多是零散、未能成篇的。問她緣故,她笑答:“沒有老師指點,就寫出來這般;只希望遇到能當老師的知己,把這些句子推敲補完了。”
從這些細節就能看出,沈復和蕓娘很早就已經把雙方引為知己了,這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超越了古代很多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現狀。
在那樣的時代,能和欣賞自己的人結為夫婦,本身就是一件極其幸運的事情,蕓娘深知這點,所以她自始至終對沈復都心存感激。
更讓她感到幸運的是,沈復給了她那個時代很多女人都不敢奢望的東西——自始至終的愛,以及發自內心的尊重。
兩個人結婚之后,一直耳鬢廝磨,形影不離。一次沈復要出門學習一段時間,臨行前,“蕓蕓反而強顏歡笑,勸勉我出發,代我整理行裝?!鄙驈蛣t心緒恍惚,仿佛林鳥失群,天地變色。
他在書館待了三個月,覺得像過了十年般漫長。好不容易回到家中,去母親處問過安之后,沈復回自己房間,蕓站起相迎,兩人“執手相看,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仿佛兩人的魂魄,恍恍然化為煙霧,耳中豁然響了一聲,都感覺不到自己了?!?/p>
這不是愛情是什么?這可是《牡丹亭》里杜麗娘生而復死死而復生才求來的愛情啊!
所以可以這么說,蕓娘的可愛,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沈復的成全。沒有沈復的縱容,蕓娘可能就跟那個時代的其他女性一樣,在某戶人家的后院里,活活地把自己悶死,把自己變成木頭。
但因為有了沈復,蕓娘的人生活泛起來。他們一起討論詩詞歌賦,兩個人開開心心地吃臭豆腐,兩個人互相斗嘴,甚至出來見朋友,兩個人在滄浪亭賞月,背著父母偷偷去游太湖。
從文中很多語言看得出來,蕓娘原本也是一個活得很規矩的女人,知道“三從四德”,每天早早起床,就因為怕被公婆看作“德行不好”。
但后來,她變得越來越大膽,也越來越敢于展示自己的個性。
她不是不知道這樣做的危險性,但她依舊做了。
因為愛,所以放縱,所以尊重。沈復放縱自己的愛,尊重一個有才華有思想的女人。蕓娘也活出了自己,讓自己短暫的生命在那個灰暗的時代綻放出剎那的光華。幾百年后,我們翻開《浮生六記》,依舊能感受到沈復的快樂,蕓娘的快樂。
即使在自由戀愛的今天,我們又能有多少紅顏在傍的時光?
你愛著的人,他恰好也愛著你,你喜歡的,你的愛人恰好也喜歡。這樣的愛情,即使放到現在也是可遇不可求啊。
我想,這應該就是《浮生六記》讓多少人感動落淚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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