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這是每一個作者或者是寫手都會遇到或者關心的問題。有的人會大肆渲染說你們文字工作者的任務不就是弘揚文學魅力嗎,抄襲怎么了,能夠抄的出名抄得更有藝術不也幫你把文學的美感表現出去了么。那我反問一句,如果你辛辛苦苦做了一天的糕點被一哄而來的路人甲乙丙丁搶走并且告訴你我們搶你的糕點說明你的糕點做的美味可口,還是幫你義務宣傳你應該感謝我們,你怎么看。誠然,每一個從事文學工作的人都有義務去增強文學的吸引力,宣傳文學的奇妙,但相應的他們也該得到應有的尊重。
每一個人都可以是文字的組裝者,美麗文學的搬運工。這世上有很多奇妙的事,有可能來自不同國家不同地區的人卻長得很相像比如-娛樂版總出現的某某小孩跟某某明星神相似,或者是處在不同時光里的人卻想到了同樣的技術比如-最早發明陶活字印刷術的中國人畢昇以及四百年以后也想出明鉛活字印刷術的西德人古滕堡,無法排除有可能真的存在兩個人想到了類似的故事情節或者作出了類似的曲目,這個時候就是對我們自己的考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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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的發展帶來了很多便捷,可也增大了人與人之間的隔閡。因為大量信息的獲得,人們很容易發現兩樣作品的相同點,于是出現了小品被指抄襲,歌曲被指雷同,小說被指套用。這樣的創作時代是透明而安全的,因為抄襲終究是抄襲,它是一種錯誤的選擇。但是對于作品我們應該認真地去品讀,保有對文字最大的敬意,文字是我們表達情感傳遞情感最直接也最委婉的方式。我們不應該單純的就某幾個點去認定是否抄襲,讀者之于作者,最美的不是欣賞而是信任,作者之于讀者,最美的不是理解而是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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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謙說他的愿望是世界和平,我很渺小但是我的愿望很大,我希望一切的國產都是中國智造,所有的文學作品都是作者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