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運動是1919年5月4日發生在北京以青年學生為主的一場學生運動,廣大群眾、市民、工商人士等中下階層廣泛參與的一次示威游行、請愿、罷工、暴力對抗政府等多形式的愛國運動。最后發展到全國各地的愛國運動。
成果意義:北洋政府被迫釋放被捕學生、罷免曹汝霖等賣國賊的職務、拒絕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五四愛國運動是一次徹底的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愛國運動。也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開端。
五四精神的核心內容為“愛國、進步、民主、科學”。
那個年代的人為了民族的獨立和解放,為了國家的繁榮和富強,前赴后繼,英勇奮斗,積極進取,勤奮工作。
愛國主義是五四精神的源泉,民主與科學是五四精神的核心,勇于探索、敢于創新、解放思想、實行變革是民主與科學提出和實現的途徑,理性精神、個性解放、反帝反封建是民主與科學的內容。而所有這些,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振興中華民族。因此,紀念五四運動,發揚五四精神,應該把這些方面結合起來,為振興中華民族而努力奮斗。
五四精神代表著誠實的,進步的,積極的,自由的,平等的,創造的,美的,善的,和平的,相愛互助的,勞動而愉快的,全社會幸福的統一體現。
五四精神就是升華了的愛國精神,現在是和平年代,但這種五四精神不能丟,歷史不能遺忘。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需要我們一代又一代人努力,更需要一代又一代的青年。青年興則國家興,青年強則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