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般來說,html頁面樣式文件的引入主要有三種方式:
? ? ? ? 1,直接通過style屬性寫在html標簽內,也就是行內樣式;
? ? ? ? 2,引入外部css文件的形式,也即外聯樣式;
? ? ? ? 3,通過<style></style>標簽嵌入到html頭部<head>標簽內,就是嵌入式。
? ? ? ? 在我們絕大部分的開發過程中,基本都是以上三種情況來放置css樣式代碼,這三種方式也能滿足絕大部分的開發需求。但是最近項目中的一些問題,讓我開始尋求css放置位置的另一種可能,最終也找到了相應的解決方案。就是在<body>標簽中放置<style>標簽。
? ? ? ? 我們遇到的問題是,在模塊化開發的過程中,每一個模塊都是一個獨立的小系統,有自己的html,css,js;js通過requirejs綁定加載,實現了模塊的移植便利性;但是css的引入卻是個問題。問題在于一個頁面要使用這個模塊,要么在頭部用link標簽引入對應的css文件,要么直接把模塊的css放在全局css進行打包;前者屬于有的放矢,有效的保證了資源的利用,但是需要人工引入,不方便;后者直接放在全局,雖然實現了方便性,但也對于不需要此模塊的頁面增加了負擔,也增加了css樣式相互影響的風險。如果,我們能夠直接把css樣式include到模塊的html中,那么以上的問題就都解決了。問題是,style放在body/div中,符合規范嗎?
? ? ? ? ?實際上,在html5規范之前,我們就可以把<style>嵌入body里面,絕大部分瀏覽器也都是可以正確解析并生效的,但礙于規范,這么做還是不建議的。通過查看w3c的html5文檔,我們可以發現html5規范里已經明確提示style標簽可以放在head以外的位置,當然也包括body。嵌入body里面
? ? ? ? ?如此,我們的問題就解決了。
? ? ? ? ?在查閱w3c文檔的過程中還有一個相關的意外收獲,就是html新增的style標簽的“scoped”屬性,我們看看w3c文檔是如何描述的:
? ? ? ? ?大意就是,style加入此屬性后,這些屬性只會在當前包裹它的元素及其子元素內生效,如果沒有此屬性,則會在全局生效;scoped的屬性值可以是“scoped”或者空“”或者不寫值。
? ? ? ? ?如圖,此時class=“test”的div中包裹了一個style標簽,style標簽有scoped屬性。那么style中的css樣式只會在當前 .test的div及其子孫元素中生效,而不會影響全局的其它元素。如此一來,我們不僅實現了模塊的移植便利,還很好的控制了模塊的css作用范圍,再也不用擔心選擇器沖突導致的各種樣式混亂啦。
? ? ? ? ?是不是很開心,是不是很美好?接下來你會想念一個人。
? ? ? ? ? 除了firefox之外的瀏覽器,包括手機瀏覽器暫時都不支持scoped屬性,也就是說scoped屬性并不能發揮它的限制css作用區域的功能。因此,還是老老實實的用選擇器做限定吧。目前我們的做法是,所有模塊都有一個唯一的id,模塊內的所有樣式的選擇器前都會加上所在模塊的id,這樣就避免了模塊間的css樣式到處跑了。至于scoped,聊勝于無嘛,寫上總比沒寫好,以后瀏覽器終歸是要支持的吧。
附上參考鏈接:
? ? ? ? w3c關于style的規范
? ? ? ??StackOverflow關于在body中嵌入style標簽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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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6-07-18
? ? ? ?最近在使用這一屬性的過程中,發現了之前沒有提到的一個點:scoped屬性內的css樣式,不會被后面的權重更高的樣式覆蓋。因此,我們在使用過程中應該規避此類事件的發生。我此次碰到的情況是,當一個公共模塊被其它多個頁面調用時,每個頁面的個性化方案會對模塊的樣式有所更改;而如果這個公共模塊的style加了scoped屬性,則調用此模塊的其它頁面的css覆蓋代碼,即使選擇器的權重更高,也不會生效(firefox才支持scoped,請測試此情形的同學知悉)。